穿成年代文反派一家的后妈 第15节
他们后来一直在找郑建国,最后也成功干掉了对方,成为了更大的反派。
孙瑾不由想竖个大拇指,别说,反派们的过去还被描述的挺好的,虽然她不知道为啥市长千金要来他们村子还落水了,还被郑建国给救了然后还要以身相许,但毕竟是本小说嘛,细究就不礼貌了。
原本孙瑾对自己穿书这件事还没有太大的实感,毕竟四个反派都太小了,距离书里面出场就是大反派的形象有很大区别。但郑建国这个名字一出现,倒是让孙瑾有些恍惚。
她缓了缓心神,想了想郑建国的模样,然后肯定的点头:不是自己的菜。
因为郑建国……怎么说呢,虽然和程文奕看着外形上是差不多一个类型的吧,但郑建国太白了,她还是更好小麦色皮肤、白衬衣下紧绷但不壮实的肌肉那一口。郑建国……嗯,有点白斩鸡。
孙瑾觉得自己肯定不会喜欢上郑建国,更别说像小说背景里那样发展成情人关系,至于说把钱都给他……对不起,根本做不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比钱更值得孙瑾去爱的了,她爱钱,钱爱她,钱从四面八方来。
夺钱如夺命,给四个小崽子花就算了,毕竟他们现在掌握着自己的衣食住行大权,要是想吃点好的,不得给他们付出点吗?再说那钱本来就是从他们亲爹那里来的,给他们花也不算大冤种。
孙瑾想明白过来,也不把郑建国放在心上。开玩笑,她一个穿书过来的,还能怕一个二次元纸片人?孙瑾中午干完了活,就准备往家走,老大老二跟她到家的时间点差不多,等老大忙活好,就能吃中午饭,一想到中午说不定会有什么特别好吃的,她就格外激动。
每天都有不一样的惊喜在等待着她。
只是走着走着孙瑾发现,前面那人好像是郑建国?孙瑾皱了皱眉头,没管,继续走,走了一会儿发现郑建国还停下来等自己了。孙瑾满脑袋问号,走过去之后郑建国突然开口说:“姑娘,你别跟着我……”
凭心而论,郑建国长得其实不差,是后世的小姑娘会喜欢的花美男,但孙瑾不喜欢,她也没想到郑建国会说这种话,证明在这个时代郑建国也挺招惹小姑娘喜欢的,把自己当成了因为看上他而一直跟着她的小姑娘。
但孙瑾在这个时代已经不算年轻了,她都二十六了,和郑建国虽然不说差了辈,但也相差挺多的。听到人家那么自恋的话,孙瑾当场一个白眼翻到了天上。她不怎么喜欢和人说话,也不习惯和人吵架,但是对着下头男翻白眼这活她熟啊。
“不是,这条道是你家开的吗?”
听到孙瑾这么没礼貌的话,郑建国面上温文尔雅的表情也收敛了起来:“那姑娘你的意思是?”
“闪开,挡着我回家的路了。”孙瑾还没往前走呢,就听到身后有跑动的声音,她还听到有人在喊:“娘!娘!”孙瑾觉得声音耳熟,但喊得不对,于是没回头,过了一会儿她听到:“娘,我喊你呢!”那声音都到耳边了,她才意识到这是老二的声音。
孙瑾回了头,就看老二跟个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孙瑾还没意识过来,老二就挡在了孙瑾前面,朝着对面的人面色不善:“你跟我娘说什么呢?!”
郑建国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大概是没想到自己是真猜错了,面前的姑娘不仅对自己没意思,还结了婚,有孩子。说实话,孙瑾看上去真不像是个已婚有子的妇人。孙瑾长的嫩,以前在娘家就过得好,但也就是一般农村水准,主要是这段时间以来,天天好吃好喝的供着,还有老三的灵泉帮忙改善。
也就是村子里的人天天看着孙瑾,没发现孙瑾的变化,实际上孙瑾的皮肤更嫩了,头发更黑了,整个人也更有精神了。而且实际上孙瑾也并没有嫁人生子,和村里的妇人们比起来,还保留着一股孩子气、看着稚嫩。
郑建国一开始猜孙瑾估计也就十八十九岁,也就比自己大个两三岁的样子,没想到孙瑾实际上都二十六了。他心里知道自己猜错了,但也不好意思认下来,反而说:“没说什么。”他咕哝完这一个字,就率先往前走去。
等闲杂人等离开,孙瑾才瞅着老二:“你干啥呢?”
“我没干啥,阿姨,我们也回家吧。”
老二说话间,后面慢吞吞走着的老大也过来了,他怀里还抱着老二的书包。孙瑾点点头,带着两人往家慢慢走。说实话,老二喊她娘感觉还挺奇怪的,她没给人做过妈,更别说是“娘”这个字。
她有心和老二说“下次别这么喊我”吧,老二自己很快就调整过来,刚刚就是喊了阿姨的,说不准就是一时兴起,喊了试试看的。
孙瑾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虽然远远的还能看到郑建国的背影,但他越走越快,都后来都直接看不到了。孙瑾便忘了这事,反而美滋滋等着老大做好吃的。
老大中午没做什么菜,看到桌子上就一碗青椒炒肉、一碗凉拌西红柿和老二拿出来的咸菜,孙瑾还有些失望。直到老大说:“等晚上回来我给你炖老鸭粉丝煲吃,那个花的时间长,中午来不及做。”
孙瑾这才露出笑容来:“你做什么我都吃。”
等到了晚上,老大确实说话算数,在灶上给孙瑾把老鸭粉丝煲给炖了上去。家里有个砂锅,还是老二给拿出来的,老鸭粉丝煲炖得时间长,老大下午放课回来都没出去玩,就一直守着灶台,连看书都是在灶台旁边看。
孙瑾下工回来以后,也眼巴巴坐在他旁边跟着一块看。就连老三抱着老四过来要找她,她都把老四给打发了出去。
过了饭点,老鸭煲还没好呢,孙瑾也不急,就看,盯着看。
第30章 老鸭粉丝煲
鸭肉一般来说都没那么肥, 吃起来还会有点柴,但老大拿出来的鸭子肥瘦相间的,看在锅里翻滚的样子就知道一定顺滑可口。但是为了让鸭肉变得更入味、入口即化, 老大炖得时间比一般的鸭子炖的时间长。
在中途, 老大还要揭开盖子,往里面撒入一些别的配菜。
这配菜也是有讲究的,还有好多这儿买不到的呢,有香菇、金针菇、生菜、千丝……按照食材的闷煮时间依次放入。到最后,才下粉丝。每次揭开盖子, 孙瑾都能闻到那香味, 可把她的馋虫全都给勾出来了。她吸吸鼻子, 听着肚子在嚎叫, 还是老老实实等了下去。
好不容易老鸭粉丝煲才做好了,孙瑾自告奋勇:“我来端我来端,这锅多重啊, 就我端的了。”虽然孙瑾这么说, 但看老大的目光, 明显是不信任的。她当即撸了袖子, 用了全身的力气, 才把砂锅端起来, 准备往堂屋里送。
老三心细,看到她端个大锅子出来, 立马在桌子上放了块抹布,免得一会儿桌子都被烫坏了。等全员都到齐之后,孙瑾才把老鸭粉丝煲的锅盖给揭开。她一时没注意, 还被锅盖给烫了下,忍不住用手捏了你耳垂, 过了一会儿才缓和下来。
好在原主也没少做农活,手也没那么细腻柔滑,被烫这么一下也不碍事。
她被烫这一下光顾着自己去了,也没注意三个小的视线落在她身上,看她好像没什么事,才放下心来。孙瑾站在桌子跟前,拿着筷子给小的们分粉丝吃,这玩意儿确实要早点吃掉,不然越泡越难吃。
这个时代粉丝这东西并不常见,因为粉丝想要做的好吃,必须放筋力源,要是没有这东西,可做不成的。筋力源这东西并不常见,搁现代随便找个购物平台下单就能买到,在这个时代却要去城里的米面店,还不一定能有。
哪怕能做出来,也不由系统出品的品质这么好,煮出来晶莹透亮,看起来就好吃。
这也是几个小家伙第一次吃粉丝,他们用筷子捞起粉丝,忍不住对着吹了吹,而后才大快朵颐起来。孙瑾也馋这一口粉丝,赶紧捞起来,往嘴巴里面送。老鸭粉丝煲里面用的是红薯粉丝,一口咬下去断在嘴里,还有点弹牙。
要是配上辣椒酱、倒点醋吃酸辣粉,那也不错。
孙瑾嘴巴里吃着老鸭煲出来的粉丝,心里面却已经在想酸溜溜带点辣的酸辣粉。她在心中感慨还是现代好,想吃什么都是一句话的事情。
三个小的却不知道这么多,只知道粉丝好吃。老四在地上爬着,时不时过来拉一拉孙瑾的裤腿,孙瑾把老四抱起来,老四看哥哥姐姐吃的那么高兴,把两只小手伸出来在空中随意的舞着,看起来也想吃粉丝。
孙瑾笑了笑,却说不可以。
也没个手机让她查一查小孩子一岁多能不能吃粉丝的,但她以前刷视频的时候,看到两岁的小朋友还在吃搅成一团的辅食呢,老四才这么大,老老实实喝奶粉吧。
老四想要瘪着嘴哭,但看到孙瑾的脸,张了张嘴巴还是没哭出来。
一大锅老鸭粉丝汤,最后连一点汤都没剩下来。哪怕是老鸭的骨头,也在石磨上被碾碎了成粉,回头拌在猪食里给猪吃。
他们在房里吃的高高兴兴的,却不知道之前在厨房里的时候,就被门外的人闻到了味道。
郑建国出来准备去找知青说说话的,结果路过孙瑾家门口就闻到了一阵香味,那味道别提多好闻了,他忍不住吞咽了口口水,却觉得自己在人家家门口这副作态不好,还是往前走了。心里却想着:没想到那看上去年轻的妇人,竟然有这样的好手艺。
等到和别的知青聊完了,他往回走的时候又路过孙瑾家里,院门隔绝了味道和里面的声音,但却有一丁点光亮透出来,她家里还点着灯呢。郑建国默然,虽然只来了两天,但郑建国已经知道,家家户户多半是舍不得一直点煤油灯的,像他住的老婶子家里穷,煤油灯就放着,久久不见用。
他回到老婶子家里,还是没忍住,问了孙瑾家的情况。
他们这儿在村子边边,一共没两户人家,老婶子听他一提,就知道是孙瑾家。又听他说路过的时候闻到肉味了,老婶子就顺着说了起来:“嗐,她家是有余钱的,她男人搁城里工作呢,每个月都能寄回来好多钱。”
听到老婶子这么说,郑建国心里面涌现出嫉妒。
他嫉妒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孙瑾她家男人在城市里有工作。别的人为什么当知青上山下乡他不知道,但他是因为在城里没工作,而他们家是肯定要有人下乡的,郑建国没办法,只能站出来说自己来。
要是在城里有工作,那郑建国说什么都不会到乡下来的,也不需要他到乡下来。
不管外面的动静,孙瑾一家就是自己关起来门来过日子,只是孙瑾发现,郑建国时不时会在自己跟前晃荡。孙瑾一开始还以为自己感觉错了,只是觉得见到郑建国的次数有点多,后来她才注意到,他丫的郑建国确实有事没事就在自己跟前晃荡。
最主要是他表现的有些明显,郑建国甚至会拿自己采的果子到孙瑾面前,问她要不要吃。
孙瑾皱着眉头,都没伸手,她只是回答:“不用了,你自个儿留着吃吧。”孙瑾想都没想就从郑建国身边走了过去,她以为自己和郑建国的关系到此为止,没想到郑建国还能没事在自己家面前转悠。
他这么做可惹恼了家里的老二,那天之后老二也没喊过孙瑾后娘,明显他也觉得这么称呼孙瑾有些别扭,但看到郑建国在自己家门口,老二那个气啊,跟个小炮弹一样直接冲了过来,用脑袋顶上了郑建国的腰,让他直接摔倒在地上。
郑建国没有防备,这一跤摔得够狠的,他甚至忍不住呼叫出声。孙瑾家距离前后左右都很远,没什么人家,也就一个独眼老太太带着孙子住在这儿。许是听到郑建国的声音,老太太从家门钻了出来,出来看看是怎么个情况。
她那一只眼睛就瞅到孙瑾家的老二站在摔倒的郑建国跟前,指着他说:“你没事搁我家门口晃什么呢!我见到你好几次了!”老太太大惊,她可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事情。
她连忙走出来,拉住老二:“夏子,别说了。”顺势给他们家老大一个眼神,那意思是赶紧把你们家老二给带走,搁门口说什么话呢。
老大虽然不知道老太太是什么意思,但是料想老太太也不会害他们,就赶紧拽着老二进屋了。他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什么叫做人言可畏,也不知道老二大声嚷嚷要是让别的人都看到了少不得要对孙瑾和郑建国一顿编排。
老太太和孙瑾家其实关系不错,因为程文奕人是真好,他给弟弟五毛钱让他每天挑水,顺便给老太太家里也倒一些。他们家一个独眼老太一个小不点的儿子,哪里挑的动水啊,而且两个人也喝不了多少,挑一家是挑,两家是挑,干脆就也给独眼老太家里送一些。
再说村子里的人嫌弃独眼老太的孙子家里是这么个情况,不乐意和她孙子玩,是孙瑾家几个孩子没事过来和孙子一起玩。这段时间,还会时不时给他们家送点摘的野果子、野菜。
这些老太都记在心里,她知道胳膊肘该往哪边拐。
老太看到郑建国还在地上跌坐着,直到这一下摔得不轻,于是笑着凑过去,把他从地上拉起来。独眼老太虽然瞎了一只眼睛,但到底是做惯农活的,有一把子力气,她把郑建国拽起来就跟拎着小鸡崽子似的,那突出一个轻轻松松来。
“后生,你咋坐在地上,快些个儿起来。”
老太那皱皱巴巴的手拉着郑建国的胳膊,不由分说把他往家里带。
等进了门,确定没人听见了,老太脸上才没了笑意:“我知道你在想啥子,我劝你把心底那点小心思给收起来。别说文奕家的看不上你,若是如此还一切都好。要是文奕家的犯了浑,真和你有什么,这一个村子都姓程,哪怕把你打死在这儿,都没人说话。你要是想在村子里好好待着,就收起那些个花头精,好好种地干活。”
老太人情冷暖看多了,自然知道郑建国的心思。没想到村长都看走了眼,还以为是个什么好的才带过来帮衬他们家,要是再这么下去,真传出点风言风语出来,文奕家的可怎么做人喔。
老太寻思这样不行,还是趁着夜色去找了村长,直说这城里后生不是个好的,要是再在她家里住下去,指不定会有什么风言风语传出来。村长也没想到看起来浓眉大眼一派正气的郑建国竟然是这么个人,没想到自己也看走了眼。
第31章 秋收
村长抽着焊烟, 咂摸着嘴,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他第二天一早又跑到了大队里面去, 和大队长哭爹喊娘要建知青点, 他之前都和大队长说过申报这事了,大队长已经照办了。过去那么久,总得有点下文出来。
大队长磨不过他,还是把一部分钱给拨了下去。村长拿着钱,喜滋滋走了, 却没着急招呼人手去干活, 这马上就要抢收了, 哪有在抢收前夕干活的, 还要不要抢收了?
不过倒是可以和大家说一声,免得秋收完了没事情做,一个个都闲出屁来不知道该干什么好。
村长回去说了这事, 还说做工给工分, 等到过年的时候一块发。他站在村口老榕树底下, 说这件事的时候现场一片哗然, 大家谁不想要多赚点钱啊?尤其是要过年的时候, 哪家不想扯点布、买点糖吃。
家里青壮劳动力多的都特高兴, 但村长话锋一转,说:“这人也得是挑着要的, 总不能就建几间房子,结果一村人全上吧?想干的人去会计那报个名,到时候我来选谁来做。谁家干活干得好又细致, 谁家最喜欢偷奸耍懒的,我可全都知道。”
村里的人对村长还是挺信服的, 孙瑾站在人群里,看着没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她当然也不会反对,毕竟她家里哪有适龄的男人去干活啊,就算干也不值当,就那么一丁点工分,何必跟人抢呢。
孙瑾就抱着老四牵着老三,就光看热闹。
没想到还真有热闹可以看,郑建国站了出来,他举起了手:“村长是准备建知青点?”
村长看了他一眼,依旧是乐呵呵的模样:“是啊,也不好让你们老住在人家家里,住的时间长了,难免要有摩擦,到时候不管谁受了委屈,告到了我这里,我都不好处理。”
村长说的不无道理,实际上都不用时间长了,就这么一小段时间,就已经有人起了冲突。尤其是两个女知青中的一个,估计是从小被疼着长大的,没吃过什么苦,现在来到村子里,那吃的拉嗓子的糙米、和老抹布似的老咸菜,成天连一丁点荤腥都见不到,能不气冲突吗?
就算是吃的上面能忍,住的也忍不了。村子里的人不爱清理,哪怕是清理也没只是随便清洗一下。那头发上、被子上说不定有多少只跳蚤,有跳蚤那还算是好的,那被子指不定黑成什么样、烂成什么样,都不是人能睡得。
孙瑾没住过那样的房子,因为她进来之前前头的媳妇儿是病死的,程文奕怕再盖那被褥会传染给孩子,干脆就直接拿到前头媳妇儿的坟头前给她烧了过去,等孙瑾住进来的时候,已经全换了新的被褥。
所以她是体会不到那种见到自己要睡到又脏、又黑、又油腻、又破烂的被子上是什么感受的。
要是真有那样的情况,她肯定会直接晕过去。因为在她那个时代,哪还有这样的被褥啊,她可太爱干净了。她有一阵子都想发疯,尤其是自己头发上也有跳蚤,挠的她难受的要死。
好在她有个贴心二儿子,什么东西他的棒棒系统都能变出来,很快他们家里就有了牙刷牙膏沐浴露洗发露,要不是太奇怪,孙瑾都想把自己剪成一个光头,这样才能彻底根治跳蚤。
不过现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调理,他们家已经没什么跳蚤了,哪怕是经常出去乱玩、在地上乱爬的四个孩子,也和跳蚤说了再见。别说,身上再也没有跳蚤咬出来的小红点点,不用伸手挠之后,孙瑾觉得全身都舒坦了起来。
而且老二拿出来的沐浴露还不是凡夫俗品,自带跳蚤隔离装置,孙瑾闻着没啥味道不说,跳蚤们还根本不往他们身上来。
家里四个孩子远离跳蚤之后,也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一身轻松。小孩子们手底下不知道轻重的,挠痒挠的格外厉害,村子里不少小孩子身上都是左一道右一道的划痕,甚至都划出血来了,孙瑾看着都渗人。
说回正题,知青们肯定也是愿意自己住的,他们来到农村没过几天就已经后悔了,要是待在城里不比在村里要好过很多吗?现在没法回城里去,能有个自己住的地方也不错。
但郑建国肯定是不乐意的,因为他太清楚其他四个都是什么性子的了,一个个都金贵的不行,连饭都不会做。要是他们五个住一块,他们吃什么,喝西北风去?郑建国这人聪明,看事情看得也明白,这才多久就已经把那四个知青给摸清楚了。就是因为太清楚,所以不乐意住在一块。
他也知道村长对建知青点这事肯定是势在必得,连经费都申请了下来、计划都做好了,可见有多么看中。郑建国不知道为什么村长突然想要建知青点,他想要反驳,可也知道如果现在自己站出来,肯定会惹得村长不快,他还不知道要在村里待多久呢,只能握着拳头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就退到人群里去。
建造知青点这事就算是过了门路,就等着秋收完了、种完了冬稻子,没事干的时候,就开始准备建房。这事也不急,最起码还要得一两个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