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初恋了 第27节
紧接着,空气里飘荡起一阵难闻的烟味。
书吟眉头皱起,她望向烟吹来的地方。
隔着丝丝缕缕的白色烟雾,始作俑者的脸被雾化了几分,藏在其中的眉眼俊朗出色,书吟一眼辨认出来。
是商从洲。
他点了根烟,猩红的火苗燃烧着,烟雾弥漫,似乎浸红了他的眼。
他大拇指和食指掐着烟,没抽,也许是压根不会抽,毕竟他拿烟的姿势,不像是会抽烟的人。他就这么盯着眼前的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有穿着病号服的病人前来花园散步,商从洲猛地惊醒,连忙把烟给掐了,随即把整包烟,连同打火机,都扔进边上的垃圾桶里。
手机响起,他接起电话,声音是一贯的含笑:“华女士。”
“我在楼下买点喝的,很快就上来。”
“嗯,爸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估计今晚就能到。”
“医生说了你现在只能喝流食,妈,你不听我的话,听医生的话行吗?”他哄着他妈妈,声线温柔。
等到电话挂断,书吟见到他脸上的笑一同垮掉。
人的身体总是格外诚实的,唯独眼睛,眼里的疲态是藏不住的。
她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她只知道他现在很累。
她想给他一个拥抱,可她什么都做不了。
如果可以,她想当一阵风,吹走他眼里的疲倦和所有的困扰。
那天书吟什么都没做,安安静静地在花园里,隔着一个花坛,在商从洲的视野盲区,陪他坐了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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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吟问了医生,她奶奶需要在医院住多久。
医生给的答复是笼统的:再观察一阵子。
具体多久,不得而知。
从那之后,书吟开始了每天学校、医院、家,三点一线的生活。
老太太心疼她来回跑,劝了她几次,见劝不动,她索性就放弃了。
又是一个周六。
书吟在便利店里做卷子,做到中途,便利店的自动感应响起“欢迎光临”,她似是受到命运的牵引,猛地抬头往门边看。
这一眼,让她看到了商从洲。
一周没见,商从洲气色好了许多,可整个人看上去却消瘦了不少。脸上本就没什么肉,瘦的脸部颧骨凸起,下颚线条略显锋利。不知为什么,身上那股子少年气息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属于男人的锋芒冷肃。
书吟犹豫着要不要上去和他打招呼。
手机铃声打碎满室沉寂。
书吟听到他与手机那端的人通话,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翁青鸾。”
她心底难以抑制地翻涌出酸涩感,铺天盖地的苦海快要将她淹没。
第18章 18
18.
“然后, 暗恋无疾而终。”
——《十七,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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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书吟从沈以星口中得知了真相。
沈以星这座长久失联的信号塔终于接收到外界信息,体育课时闲聊, 她猝不及防地提及商从洲和商从洲的母亲。
——“华阿姨最近住院了,你说巧不巧,翁青鸾妈妈是她的主治医生。翁青鸾趁着这个机会,隔三差五地去找华阿姨,顺道接近商从洲。”
书吟已经有好久,没有透过窗户,看到高三楼廊道里,商从洲的身影了。
她装作浑然不知:“商从洲不是天天在学校吗, 她怎么接近?”
沈以星:“没呢, 最后两个礼拜,商从洲请假在家复习, 他们班主任批了。”
书吟:“还能在家复习吗?”
沈以星:“能啊。”
书吟:“那翁青鸾是去他家找他吗?”
“没呢,我听我哥说,商从洲把医院当家了, 天天住医院。想想也正常——毕竟他妈妈动了个大手术, 身边需要人照看着,商叔叔就在南城的待了一个晚上, 手术一结束, 确认华阿姨没什么问题后,立马又回部队了。”沈以星叹气,“商从洲好辛苦啊,既要准备高考, 又得照顾他妈妈,还得应付他那黏人却赶不走的追求者。”
“翁青鸾……”书吟被室内的冷气吹得双唇都有些发凉, 说话时,嘴里像是含着一颗薄荷糖,凉到骨子里,“她长得漂亮,家境又好,真羡慕她……”
好奇怪啊,为什么她的青春期,永远都在羡慕着别人?
那段时间,书吟怅然若失到了极点。
以往在学校里总能瞧见商从洲的身影,最不济也是隔着教学楼之间冗长的楼距,远眺望他在廊道里走动的身影。可现在不行了,商从洲不在学校了。
书吟曾以为的分别,提早了两个礼拜。
她以为自己还会在医院遇见商从洲,遗憾的是,现实的发展往往不按照她骐骥的方向来。
高三高考前,学校组织了高一高二本学期第三次月考。
书吟的排名不进反退,来到了年级第十五名。
班主任闫永华倒是对她的成绩挺满意的:“继续努力,等到高三也要像现在这样,能够稳定在前二十名,清北应该没什么问题。”
书吟想了想:“去清北的话,得要年级前十吧?”
闫永华说:“你可以选不那么热门的专业。”
书吟摇头:“我想学语言。”
闫永华了然:“想去北外吗?”
书吟:“嗯。”
闫永华欣慰地笑:“有目标,也挺好的。”
从班主任的办公室出来,教室廊道里分外热闹。所有学生都在搬书,搬桌子。
明天高考,附中作为考场,高一高二的学生提早放假,放假前,得把教室打扫干净,教室里除了课桌板凳扫帚垃圾桶以外,不能有别的东西。
书本等文具用品,都放到住宿学生的宿舍里。
书吟穿过喧嚣的人群,回到自己班。
书吟收拾好东西,和沈以星一同去同班同学的宿舍。
班里住宿生和走读生占一半,过去的路上,住宿的那个同学和沈以星搭话。
“沈以星,我听说学校下半年要开国际班,那你高三开学是不是就去国际班了?”
“国际班都得从高一开始上,要准备的东西特别多……我应该不会去。”
“啊?你不是要出国留学吗?”
“我家里人帮我咨询了下,以我的成绩和水平,出国留学也就是去个野鸡大学镀层金,说起来好听是留学生,实际上屁用没有。”沈以星说,“我还是决定不出国留学了,留在国内和大家一起参加高考。”
书吟怔愣半晌,“你不打算出国了?”
沈以星朝她歪头笑了下,“对呀,你开心吗?我会留在国内一直陪着你哦。”
书吟连日来的愁闷总算得到舒缓。
她付之一笑:“开心,那你高三好好努力,我们争取考到一座城市。”
沈以星霎时泄了气,回答得勉勉强强的:“……我尽力吧。”
东西搬完,最后一节课,老师们也不管了,干脆自由活动。
书吟和沈以星去学校超市买了两根冰棍,一人一根地吃着,边吃边晃荡着回教室。
路过宣传栏时,二人纷纷停下脚步。
高三的考试实在太多,百名榜没法实时更新,上面的排名竟然还停留在上个学期期末十校联考的成绩。
商从洲位列第一,陈知让是第三名。
沈以星说:“时间好快啊,他俩竟然就要毕业了。在这个学校里,除了这个百名榜能看到他俩,就再也找不到他俩存在的痕迹了。”
她向来无忧无虑,鲜少有这般心思细腻的时候:“同桌,你说,等他们毕业了,还会有人记得他俩吗?”
“会的。”
“啊……”沈以星恍然大悟,“那些喜欢他俩的女生,可是她们的喜欢,会在看到下一个心动男生的时候,就转移了。”
青春时期的喜欢是那样的干净,不掺杂任何物欲,单单因为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你和光一同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喜欢就是喜欢,毫无道理可言。
青春时期的喜欢又是那样的脆弱,会在下一个转角,被下一道光照耀之后,喜欢随之转移。
没有人相信十七八岁的喜欢,单方面的喜欢,能持续多久。
得不到回应的喜欢,是山谷的一阵空响,回声幽幽,被风吹走,消散在风里。
书吟注视着面前的男生。
她是所有人眼里的乖乖女,温顺,听话,成绩拔尖,说话轻声细气。喜欢扮演的角色,是淹没在人堆里。
她的青春,平凡又普通,没有谈过恋爱,没有逃过课,甚至上课的时候都没怎么开过小差。
真正的情绪隐藏在平淡的面色之下。
——商从洲,我做过最大胆的事,就是不为人知地喜欢你。
我没想过要喜欢你多久,也没想过什么时候要放弃你。反正,就这么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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