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如果……”季青庭提高了声音,拍动着棍棒的手一顿,眼神变得有些深,她从眼角漏出那么一点目光淡淡地瞥了地上躺着的冯宇昂一眼,又很快收回了眼神,好像地上的人都不值得她正眼看一眼,嘴角勾起点不屑的弧度,带着点挑衅的轻嘲,“……有人自诩正义人士,看不惯胡某这样的地痞流氓,想要英雄救美的,胡某在家恭、候、大、驾。”
  “走!”她朝其他人一挥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豆腐坊外走,经过装死的冯宇昂的时候,她一只脚不轻不重地踩在了他手指上,不露痕迹地碾了碾,眼神里冷意稍缓,露出些微妙的得意,这才从一身彪悍中显露出一点少女的灵动气质。
  “咔!”
  江之洲笑着竖了个大拇指,赞道:“青庭啊,演得很好!你也累了,先去喝口水,补补妆!”
  “哎哟喂!”地上的冯宇昂握着自己被踩那只手的手腕,夸张地叫了起来,“可痛死我了!小蜻蜓啊,你可太狠了!”
  “对不起啊,宇昂哥!”季青庭瞬间从胡招娣的形象里脱离出来,折回身蹲在冯宇昂身前,神情有些内疚又有些疑惑,“我明明很注意控制力道的,没想到还是把你踩痛了,宇昂哥你怎么样?”
  “哈哈哈逗你呢!”冯宇昂大笑,伸手在她额头上弹了下,“小蜻蜓你可真好骗!”
  季青庭捂着额头,脸上有些尴尬,又道了歉就走了。
  “呀,真不经逗。”冯宇昂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叹道,嘴角却带着些愉快的笑容。
  “一把年纪了,还招惹人家小姑娘!”江之洲没好气地催促道,“快滚去把你脸上那黑眼圈擦掉了,准备拍下一场!”
  “是,江导!”冯宇昂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接过一边助理递过来的小风扇,朝化妆间走去了。
  “青庭姐姐真是演什么像什么……”林染不由得感叹道,“我家招娣由她来演也不算糟蹋了。”
  骆笛赞同道:“是啊,她演得很好,好像胡招娣本来就是她这个样子。”
  比起男主魏长天这样的经典人设,《逢魔》女主的人设还算比较新颖。一般仙侠剧的女主要么是或清冷出尘或古灵精怪的小仙女型,要么是或妖艳霸气或刁蛮任性小魔女型,而《逢魔》的女主比起那些苏点满满的人设,当真是非常接地气,这点从她的名字——“胡招娣”上就可以看出来。
  胡招娣本来就是秦斧写的一个路人甲,一个痴心于魏长天的平凡女子,一个很快就为了主角领便当的炮灰。没想到写出来后,整个人物形象越来越丰满,戏份越来太多,作者不仅不忍心让她领便当,还让她逆袭成了女主。
  胡招娣,名字意为“招弟”,出生在父母极度重男轻女的贫寒人家,因为她不是男孩而对她非打即骂,等她有了弟弟后就更加变本加厉。
  而与一般逆来顺受的女孩子不同,胡招娣其人骨子里天生就有做大事的气魄,在她七岁那年,父母说要将她卖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她果断抛下父母和弟弟,跟一个老乞丐跑了。
  老乞丐自称是丐帮长老,实际上却是个专门利用小孩子行乞的老光棍,他手下有七八个孩子,有的是被抛弃的孤儿,也有的是很小的时候便被他拐走的,他给孩子们定了任务,必须每人每天交给他多少钱,完不成任务的话,轻则挨打,重则残废,被打残了的孩子又成为他博取人同情的工具。
  胡招娣发觉到了狼窝也不惊慌,乖乖地听话去乞讨,挨打也一声不吭,慢慢得到了老乞丐的“提拔”,让她成了那些孩子的领袖。
  一个月后,胡招娣把老乞丐灌醉,和其他孩子一起犯下了人生第一桩命案。
  那些孩子们都服她,她成了他们的老大,但那些“兄弟”却没几个发现“老大”居然是个小女孩。
  脱离了老乞丐掌控的小乞丐们一边乞讨求生,一边希望有一天可以不用再乞讨。他们决定攒钱。每人每天拿出一枚铜板装进一个瓦罐,就像装进一个小小的梦想,等他们慢慢长大,那样的小瓦罐也装满了好几个的时候,小伙伴们兴高采烈地打算干点“大事业”——他们要做豆腐卖。
  于是大家各自分工忙了起来,有的负责偷师学艺,有的负责采买材料,一个个劲头十足。
  过了段时间,他们的生意开张了,每天由几个人在他们住的修修补补的破屋里做豆腐,剩下的人穿上最干净的衣服上街叫卖。
  胡招娣很聪明,知道他们的豆腐论味道肯定不及别人家的手艺好,于是花了点小心思,加进了野菜汁做成了“翡翠豆腐”,果然生意很好,他们赚到了第一桶金。
  然而,也许是他们的好气运让某些人眼红了,过了没多久,就来了几个小混混问他们收保护费,并且狮子大开口,一开口就是他们几天的利润,他们当然不给,然后就被那几个混混给掀了摊子,甚至把他们做豆腐的物什也给砸了。
  多久以来的努力,多久以来的梦想就这么毁于一旦,所有人都非常沮丧,心态好点的计划着什么时候重新开始,心态差点的直接大哭了起来。只有胡招娣一句话也不说,沉默了一晚上。
  第二天她把所有人叫醒,一人丢一根木棍,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狠劲儿,她道:“既然他们可以收保护费,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小伙伴们被说得跃跃欲试,对啊,既然一定要有人被欺压,那为什么非得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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