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节

  这得多快的速度啊?驾马到三清镇来回,路上总得花三十分钟左右,再采买一下东西,不到一个时辰就打了个来回。简直是飙车好不好?不,飙马……
  “端大哥,这马是你的吗?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太漂亮了,能让我骑一下吗?”
  宝器一看到高头大马,眼睛就直了。
  “呵呵,这马我寄养在别人家里,今天牵出来蹓蹓。你想骑也可以,先和它打好关系,不然我这马可是很认生的。”
  端翌把马在院外系好,宝器屁颠屁颠地找了一大把给猪吃的嫩草,便到院外去讨好白马了。
  “哟,端大哥,你拿的这是什么啊?”
  宝瓶一看端翌从背上包袱里拿出一支硬梆梆的东西,不由地吓了一跳。好了,今天的更新君到此要和各位读者暂时告别一下,大伙儿明天见。记住哦,每天的更新是上午八点半,一次性更完,方便大家。不过由于审核的缘故,所以并不是马上放出来,但十点前一般肯定审完了,大家也能看到了。如果是新进来的读者,可以在书的详情页,就是书的封面页右上角,点五角星符号,标志着把书收进书架,有更新也会以红点点形式提醒。为了感谢大家的跟随,作者君最近几章都是加了字数的,没达到整千,加字不加钱。
  第一百六十四章马惊
  “这是火腿,小傻瓜,一会有大用处。”夜萤上前接过硬梆梆的火腿,敲了下,仔细察看外形,然后又凑到鼻端嗅了一番,道,“味道有好味的竹叶熏味,应该是竹叶熏腿,外观美观、整洁,表皮干整,爪细,腿心饱满,油头小,瘦多肥少。不错,是上好的一级火腿。”
  见夜萤是识货的,端翌一番精挑细选的苦心没有白费,一脸的风尘和疲惫便一扫而光,道:
  “我挑的,应该不会有错。”
  行军从伍之人,火腿是军中必备的军需物资,火腿常年不腐,又能充当肉食不足之虞,端翌过去没少吃火腿,当然知道要买什么样品质的为好。但是得到夜萤的肯定,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这么硬的东西,虽然叫火腿,但也不好吃吧?”
  宝瓶疑惑地敲了敲火腿,和石头一样硬,真不知道夜姐姐拿这玩意能做出什么菜肴来。
  “呵呵,火腿能做出好多风味菜肴,现在既然料都备齐了,咱们动手吧。”
  夜萤点数了下,心里有数了,便让端翌随便在村里逛逛,厨房的事,也不好他大男人动手。
  而且,夜萤有心要让端翌惊喜一下,所以不想事先准备的菜肴让他知道了。
  “这条鱼不是没处理吗?我把鱼处理完了,再和宝器去遛马。”
  端翌说着,便把袖子捋了起来,拿了尖头的锋利菜刀,先在磨刀石上磨了刃,便动起手来。
  夜萤在边上,指点道:
  “端大哥,鱼需要片薄,对,就是那样。”
  端翌悟性很好,只听水煮鱼片这几个字的菜名,就知道这菜肯定需要用到片好的鱼肉,再有夜萤从旁指点,下刀迅捷,和一级大厨也不遑多让。
  最妙的是,端翌片下来的鱼肉,每一片都大小几乎均等,厚薄一致,这刀功,让夜萤也不禁怀疑端翌是不是受过专门训练。
  众暗卫在边上看得:王爷,真是杀鱼焉用神刀啊!大材小用!
  虽然只是片鱼这件小事,但是端翌也显得十分认真,动手轻捷,手脚麻利,看他手起刀落,片片晶莹的鱼肉从他手下流泻而出,夜萤觉得,端翌仿佛从事的是一项艺术工作。
  若是此时有个摄像机对着端翌取景,想必什么“十二道锋味”也不及他的收视。
  端翌的动作很麻利,在夜萤心里的崇拜感言还没发表完的时候,端翌已经完成了片鱼的活。
  夜萤定晴一看,只见那小猪一般的大鱼,此时只剩下一颗硕大的鱼头和白白的骨架,片下来的鱼肉便堆满了洗菜的木盆,夜萤看着粗大的鱼骨和鱼头,眼睛一转,笑道:
  “这么大的鱼头倒也不能浪费了,端大哥,你把鱼头剖开,我洗净了,做个鱼头汤吧。”
  “好。”
  端翌用尖锐的菜刀一剁,小西瓜一样的鱼头就如豆腐一般被劈开了。
  夜萤见端翌这下看似轻松,不由地佩服起他的臂力来,若不是臂力强大,又拿捏得恰到好处,这样一刀剁下去,不光鱼的碎肉碎骨四溅,有时候甚至可能根本切不开。
  “切成四块吧,两块还嫌太大了。”
  夜萤道。
  端翌闻言,手起刀落,把鱼头切成均等的四块,可是每一块还有小脸盆口那么大。
  夜萤让宝瓶端了鱼头进厨房,又递了块香胰子给端翌道:
  “洗完手,再用薄荷叶擦擦,就不会有鱼腥臭了。”
  “好。”
  端翌接过香胰子,目送夜萤往厨房走去,身姿婀娜窈窕,小细腰下接着的浑圆臀部,经过他的努力开发,如今更别具一种由青涩向成熟绽放的韵味。
  端翌的眼睛再也挪不开了,直到夜萤走进厨房,看不到人影了,他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低头看手中的香胰子,上面还沾着一根长长的头发。
  呃,原来是夜萤自已用的啊?
  端翌把香胰子抹在手上,只觉得一阵滑腻馨香,夜萤身上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
  端翌心里美滋滋地,也不敢多擦,生怕把夜萤的香胰子擦完了,放回竹制的香盒中,在“自来水”泉流下清洗自已的双手。
  清洗完,再摘了水沟边几株肆意生长的薄荷叶抹了抹手,复又清洗一遍,果然,手上的鱼腥味已然淡去。
  “端大哥,咱们可以遛马去了吗?”
  宝器喂了一阵马,或许是天生的缘份吧,白马竟然和他混熟了一般,并不拒绝宝器的示好。
  此时见端翌有空了,宝器也是一脸迫不及待。
  “好,别急,咱们马上去。”
  端翌走出院子,解了白马的缰绳,然后拉着白马带着宝器往村尾水草丰茂的地方遛去。
  “端大哥,好神骏的宝马,我能不能陪你们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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