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

  顾忌到林灯念的是女校,萧凯补充道:“我会对门口的安保人员说我是你的哥哥。”
  林灯浅笑着答应了一声。
  她要是真的有萧凯这么一个哥哥就好了~不过她现在的哥哥也很好,林灯很知足。
  从《文学月刊》编辑部离开之后,林灯的心情莫名其妙的好,连穿了一天的高跟鞋都不觉得磨脚了。
  等回到家后她才发现,自己可怜的脚儿已经起泡了。
  彤云看了心疼得很,忍不住又念叨了她一通:“小姐老穿这洋人穿的东西做什么呐!怪折磨人的,好好的脚都被磨坏了,造孽呀!”
  脚在人家手里,林灯也不敢说什么。等清洗过后,林灯见她还在唠叨,这才打断她说:“都说了没办法的呀,工作需要嘛!”
  彤云叹了口气,神色忽然凝重:“这是什么世道啊,竟然连大户人家的小姐都要出去工作了……”
  “能出去工作才好呢。要是让我像我娘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做一个小脚女人,我非得疯了不可。”
  说起方氏,也不知道她最近过得怎么样了。兄妹三人在上海找到房子后,就托人带了封信回去给方氏,不过至今还没有收到回音。不知是因为交通不便,还是方氏在生他们的气,不肯给他们回信。
  想起方氏对自己发怒后又心软的样子,林灯估摸着应该是因为前者。
  彤云见她不说话,忍不住又念叨起来:“小姐,我可真是弄不懂您。闺秀穿的三寸绣花鞋,您说那是‘残害女性’,可这高跟鞋这样累脚,您怎么还是乐意穿呢?”
  林灯无奈道:“穿高跟鞋虽然磨脚,但不是好看嘛。其实我也不怎么爱穿的,为了生活罢了。”
  由彤云的话林灯忽然想到,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纪,女性穿高跟鞋也大多被视为美的象征。但大多数高跟鞋穿起来的确不怎么舒服。
  等到了二十二世纪,那个时候的人们会不会回过头来,批判上几个世纪女性穿高跟鞋的审美呢?
  林灯不知道,也肯定活不到那个时候了,但她觉得这个想法挺有趣。
  很多时候,并不是当时的人傻,或者太过迂腐,而是时代的局限性太强大了。
  这样想来,许多事情其实都不是理所当然的。她是后世来的人不假,但也没什么好骄傲的。
  就如萧凯所说,“人性”二字最难参透。她还年轻,路还长着呢。
  ……
  下午回到家后,林灯把那些她从杭县带来的压箱底的设计图纸翻了出来并且整理了一些,打算拿着这些东西去换一些钱。
  她现在是先施百货的人了,虽然不是衣装部的,不过这种事情也不好亲自出马。
  林灯想了想,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一直都想为家里做点什么的林灼。
  她让林灼跟彤云借一套衣服,扮成小丫鬟的样子,等有空的时候就出去帮他们家“小姐”卖设计图。
  林灼的年纪还小,让她说这些衣服是她设计的,肯定没有人会买。
  但是如果她扮成女佣,称自己是替不便露面的小姐跑腿的话,卖出去的几率就会高出很多。
  就算让林灼去办这件事情,可能会比林灯或者林修诚亲自出马相比少赚一点点钱,那也没关系。
  林灯和林修诚现在都算是有稳定的收入了,这点额外的钱林灯并不是很在乎是多是少。
  她主要是想让妹妹出去锻炼锻炼,并且有对这个家的参与感,以及自我价值感的提升。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林灯愿意保护林灼,努力做护在她头顶的那双羽翼,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护林灼一辈子。
  所以她希望妹妹能成长为一个独立、坚强、自主的女性。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月考
  第七十三章 月考
  自打去先施百货上班之后, 林灯对这个年代电器的了解与日俱增。
  她写了点论民族工业发展之类的小文章投了出去, 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杂志社要。
  这年头大家家里都没有电脑和打印机,投稿都要手写,实在是太麻烦了。
  不仅如此, 因为邮寄不便,大多数的杂志社都会声明, 退稿后不会寄回原件。这也就是说林灯在投稿之前必须自己备份, 不然如果对方没有接受投稿的话,这份稿子就消失了,再投别家都没办法投。
  在穿越之前的那几年里, 林灯已经很少手写字了。现在她白天上学、写作业, 晚上回家写文章、抄稿子,一天写的量能顶上从前半年那么多。
  林灯宽慰自己说, 就当是在练繁体字了。
  经过将近一年的学习,林灯现在已经渐渐习惯了使用繁体字。
  不过写繁体字的时间要远长于写简体字,所以在写日记或者原稿的时候, 林灯还是会使用简体字。
  为了防止被人看到,林灯特意买了一把小锁, 把自己书桌上的一个抽屉锁住。这样彤云在家打扫卫生的时候,就不会不小心翻到她的这些稿件了。
  说起彤云,她来到上海之后, 除了为林家兄妹准备一日三餐、打扫打扫家里、洗洗衣服之外,还额外接了一个给人缝补衣服的活儿。
  因为林灯之前让她去上过缝纫机培训班,所以彤云找到这样一份兼职并不算难。
  只是薪水不算很高, 一个月能赚两个大洋就算不错了。彤云倒是很知足,虽然不见她给自己买些什么,不过每次去看她弟弟的时候,她多少能够给他带点好吃的、改善一下她弟弟的生活。
  林灯现在有自己的台灯了,晚上吃完饭后,她就会回到自己的房间写文章或者看书。
  林修诚有时候在客厅看书,还会给林灼和彤云讲一讲她们不会的题。
  彤云是上不起学的,不过之前她跟着杨哲思学了那么久,多少有了些底子。现在林灼每天晚上都会抽空教彤云一个小时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帮助彤云进步,同时也给她自己巩固功课。
  时间在忙碌中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一个月就过去了。庞老师早就告诉过她们,九月中旬的时候要进行月考。这几天林灯和林灼都在抓紧复习。
  林灯的国文和算数这两个主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平时的小测基本都是满分。
  不过月考的时候,地理、历史、植物、动物、矿物甚至农事这些副科都要考试,而这些她以前是没怎么学过的。现在学起来虽然也不算费劲,但多多少少要花些时间和精神。所以一时之间,林家充满了学习的氛围。
  充实的学习生活之余,林灯每周末都会去先施百货上一天半的班。
  如今她已经成功地度过了培训期,开始正式工作了。这年头的家用电器品种不算多,常见的无外乎电熨斗、电水壶、电风扇这几种,林灯很快便熟练掌握了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
  闲着没事的时候,她甚至还对着说明书拆了一个电风扇,然后又给原样安回去了,看得纪经理啧啧称奇。
  上班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而已,她对所售产品的了解程度就已经赶超了其他同事。
  不过这年头卖电器靠的并不是专业知识,而是广告和销售能力。
  先施百货最火的部门是化妆品部,公司花重金雇了当红影星来做他们的化妆品代言人,并且动不动就会搞一些促销活动吸引年轻女性和上海滩的贵太太们。
  其次是服装部,尤其是女装部每个月发新品的时候还会召开新品发布会,邀请上海滩的各界名媛前来参加。
  有一回林灯上班的时候碰到了二楼在开新品展示会,看起来竟然有点像是后世的国际时装周,不仅有华人,还有许多蓝眼睛、白皮肤的外国人来参加,规模着实不小。
  相比之下,三楼的文具部、电器部、家居部就显得冷清很多了,尤其是电器部,由于这年头通电的人家还不算多,有钱人家也不会天天来买家电,所以电器部的业绩几乎一直都是垫底的。
  林灯的另外几个同事都做得比较久了,有一些老主顾和回头客,多多少少还能拿一些提成。可林灯刚上岗的时候,真的是谁也不认识,只能靠勤劳取胜,见着客人来了硬着头皮往上冲。
  还真别说,经过她热情而不失分寸的推销,还真被她卖出去了一些电器。
  由于现在天还很热,卖的最好的是电风扇。
  这年头的电风扇价格很高,进口的一台就要三十到四十块钱,国产的从十八块到二十八块不等,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的起的。
  因为先施百货的主人十分爱国,提倡国货,所以林灯每卖出一台进口电器,可以得到百分之五的提成,每卖出一台国产电器,可以得到百分之十的提成。
  一个月下来,林灯所拿到的实际工资已经将近二十块了,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期。
  也是这个时候,林灯终于体会到了大城市的好处。
  一般来说,住在大城市虽然花钱的地方多,但是工作机会也多,赚钱的速度自然也比小地方快得多。
  瞧着自己兼职赚的钱都快赶上哥哥的工资了,林灯心里并没有多得意,也没有声张出去,对家里人说的还是自己的基本工资。
  倒不是她不想露财,不和家里人交心,主要是怕林修诚多想。
  其实作为第一份工作来说,林修诚赚的已经不少了。林灯知道她自己这么快就能赚钱,一来是因为有来自后世的知识和超乎实际年龄的心理年龄,二来百货小姐这份职业其实吃的是青春饭,她能感觉出来,有一些客人是看她年轻貌美所以才在可买可不买的情况下买了的。
  林灯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好骄傲的,所以就没有多提。
  不过一般来先施买电器的客人,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并不会占百货小姐的便宜。所以目前来说,林灯这份工作做得还挺开心。
  林灯觉得要是有电冰箱的话,一定也能卖得不错,只可惜这时候还没有家用电冰箱。
  要让林灯自己造出一台出来,也是不大现实的。
  和普通人相比,林灯对于这些电器虽然比较了解,但她的专业其实并不是电器制造,而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电器与电气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上区别很大。
  林灯所学的电气专业知识,主要是绘制电气工程图纸、审核方案,现场安装、调试电气设备,分析并处理故障等等,和单纯的电器制造与维修是相差许多的。
  至于自动化,主要包括与电气工程相关的自动控制、电子技术、信息处理等等,属于电气信息领域的新兴学科,在二十一世纪可以在工业、国防、航空等领域工作2,但在这年头的话……总体工业水平还达不到需要自动化人才的水准。
  在这种大环境下,林灯只能先微调一下自己的就业方向。反正她从小到大就对电器感兴趣,从小处起步也没什么不好。
  林修诚本还担心林灯半工半读会影响她的学习成绩,不过月考的成绩出来后,林修诚便完全地放了心。
  林灯发挥得很不错,数学考了班级第一,也是年级第一。国文考了班级第二,年级第三,其他学科的成绩也基本都是年级前十,总排名排到了年级第四。
  一般来说,风华女中都会给出本校毕业生十个公费生的名额。只要林灯能保持现在的成绩,以后她读中学的时候就可以免学费,甚至还能拿到课本费补贴了。
  林灯明显能感觉得到,月考成绩出来之后,原本对她态度一般般的庞老师明显热情了许多,数学老师更是提出想要换她做班里数学课的课代表,不过被林灯给拒绝了。
  除了不想得罪原本的课代表之外,林灯本身已经很忙了,实在没有心思为其他同学收发作业本,跑腿问数学作业。
  不过别人在问她题目的时候,林灯还是会很热情地给她们讲解。
  久而久之,林灯和班里的同学渐渐都熟悉了起来。除了和薛芳蕤她们三个的关系还是很不好之外,其他同学和林灯的关系都还不错。
  当然,和她关系最好的还是她的同桌张文茵。
  文茵小可爱什么都好,就是有点黏人。上厕所要和林灯一起,去小卖部也要叫林灯一起,就是下楼去上体育课,也必须要和林灯挨着前后脚下楼,绝对不能一个人独自行走。
  林灯上大学的时候和室友关系一般,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刚开始被张文茵这么粘着还有点不习惯。不过时候久了,林灯发觉这种被人黏着的感觉还不赖。
  对于这个时代,林灯始终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看客一样,并不能完全融入。可是现在,随着她渐渐有了家人,有了好朋友……林灯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一点归属感了。
  “小灯灯,今天下午自习课的时候记得快点写作业哦。”课间时间里,张文茵嘱咐她说:“今晚要去隔壁看球赛的,你别忘了!”
  风华中学和风华女校中间隔着一道墙,平日里是严禁两校的学生互相串门的。不过每年一度的秋季中学生足球赛是个例外,届时风华中学的大门会向所有人打开,只要她们去的够早,就能够抢到座位。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2:改编自资料。
  </div>
  </div>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