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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暗影之子的触碰

  烈日炎炎,天地间四面都是光,太阳的白光,沙漠反射的黄光,燥热的光,丹妮戴着帷帽,策马奔驰在一片沙漠中。
  耳畔纱帘在风中呼呼作响,她惊喜地喊道:“哇,这沙马果然好耐力!”
  她胯下是一匹体型纤细的短毛灰马,迅捷如风,步伐轻盈。
  据老骑士介绍,这是多恩特产的沙马,连着跑上两天连夜也不会累,日行千里也许有点难,但在不负重的情况下,大部分沙马能做到日行五百公里。
  丹妮当时完全不信,如果真有这么牛掰的战马,全世界城邦都会来多恩找种马了。
  可在沙漠真正跑了一个多小时后,她不得不信了,沙马奇怪的奔跑方式让它们在沙漠中有很强大的耐力。
  怎么说呢,现代社会有科学家模拟鸵鸟脚掌肌腱运动方式,打造了一种外骨骼设备,可以让穿戴者高速、持久地奔跑。
  沙马腿部肌肉与奔跑方式也有类似效果,不过只适应于沙漠环境,去了平坦的泥地,可能效果反而没这么好了。
  “怎么样?”巴利斯坦眼神锐利地四周看看,问道:“可还有被监视的感觉?”
  “唉,若有似无,刚开始,我的灵觉察觉到异常,可感觉并不强烈,如果......”
  如果不是她进入龙灵状态,第一时间把大黑拉入灵魂海,丹妮差点以为多恩葡萄酒后劲大,自己醉了,出现幻觉呢!
  “离开阳戟城后没多久,那种被监视的感觉便消失了,这很奇怪,如果对方发现我们的身份,即便不上来‘打招呼’,也会派人跟着继续监视才对。”
  “既然如此,我们赶紧离开多恩领,这里的人种、服饰、习俗迥异与其余六国,而旧镇人口多且杂,咱们不会那么显眼。”老骑士道。
  丹妮点点头,招来两龙,把两匹沙马丢在沙漠,两人继续西行。
  飞了两个多小时,离近黄昏,在三千米高空观看红日渐渐埋入沙漠,大地一片浩茫红光,美的让人沉醉。
  丹妮从来没见过那样有感染力的晚霞,也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红太阳,似乎身下小白速度再快一点就要追上那颗红球。
  她很荒谬地担忧,要是撞上太阳该怎么办?
  震撼人心的美景让白骑士也沉醉不已,他高呼:“看到这样的落日,此生无憾啦!”
  丹妮也很激动,展开双臂大喊:“这才哪到哪,今后的时间还长着呢。我们要看遍世界各地的日出日落,盛夏群岛,蛇蜥角,索斯罗斯,玉海,夷地......”
  飞行过程中她也没闲着,巴利斯坦还需要抓住大黑脖子上两侧延伸出的皮带固定身形,丹妮趴在上面左右晃动也不会从龙背脱落,因为小白会下意识调整姿势,让她时刻保持平衡。
  所以丹妮有余力做些其它事,比如分心二用,一边看风景,一边研究从死鬼里斯本那得到的“血龙狂舞”。
  呃,那家伙瞎编的名字。
  当丹妮握住传承铁牌,尝试用精神力感应其中符文时,立刻有一条“二维码”印入脑海。
  她很熟稔地用冥想出的巫力解析其中信息:控火术(残缺),供第四峰米拉里斯旁支子弟使用,共分三大境界,火之魔术师——自由控制火焰形态;火焰精灵——聚集自然界中的火元素形成无根之火;炎魔之王——转化其它元素为火元素,乃至点燃一切高能级元素。
  最高境界的炎魔之王看得丹妮心潮澎湃,点燃一切高能级元素,这说明了什么?
  超凡者体内的精神力、巫力、魔力也是高能级元素,只要她愿意,只需一个眼神便能将塔姆、里斯本、卜成之流焚烧成一根火炬。
  “唉,为啥是残缺呢!”丹妮遗憾万分,铁牌上只记录了前两重境界的符文。
  这也难怪,铁牌连基本的巫术“密码”都没有。无论血脉高低,无论巫术天赋如何,火法师都能学习,是第四火峰专门为旁系子弟准备的。
  勾勒符文的过程远比丹妮想象的更“难”,比她从无到有摸索魁晰的“坐标术”还要困难。
  在离开瓦兰提斯前,她便一直在像码积木房子那样,一点点组合成符咒“二维码”。
  第一重境界,差不多有三万个基础符文,并没把108符文表中的符文用全,只有32种,很多符文一直在重复,也有几种符文只出现了一两次。
  对照火法师给她的“里斯本64字符表”,丹妮发现有七个符文重复频率太低,那家伙压根没分辨出来,反而因此生造出另五个符文。
  用了两天两夜,今天上午来到多恩时,丹妮才重要完成第一重符文的构造。
  下午飞往旧镇的过程中,她开始重组第二重境界的符文咒语。
  十五万个基础符文,使用82种符文。
  里斯本那货几乎错了一半,难怪只烧了提利昂的胡子,便气喘吁吁,巫力耗尽。
  第二重境界耗费时间更多,丹妮试了几个小时,发现要组合完成至少好需要十天。
  当日她摸索魁晰的“坐标术”用了四天,在自己脑海组合出坐标术的符文,只用了两天。
  虽然坐标术符文比较少,一万五千个符文,24种基础符文,可那些符文完全对她完全是陌生的,要不是得到塔姆的传承,丹妮现在也只会使用,无法诵念那些咒语。
  嗯,诵念咒语可以降低巫力消耗。
  魔法咒语有其独特的读法,并非一万五千个符文,就一定要念出一万五千个读音。
  比如一维文字中的英语,uand,很长一串,可你不可能把每个字母的音节都发出来。
  二维化的符文语言更“精炼”。
  “咦,陛下,有状况!”巴利斯坦突然大喝,叫醒了冥思中的丹妮。
  “下面有白骑士!”他郑重道。
  老骑士不用学习巫术符文,闲得无聊便趴在柔软垫子上,拿望眼镜看下方的景色。
  当了四十年白骑士,巴利斯坦对御林铁卫的服饰太熟悉,而在多恩沙漠,白色釉瓷铠甲、纯白披风的骑士又太过显眼。
  “这......什么状况?”两条龙开始减速,在云层附近盘旋,借着大黑视野,丹妮看到一队骑手在沙漠中奔驰,向绿血河方向行去。
  六名骑手,骑着沙马,有男有女,除了明艳白甲、白披风的白骑士,其余皆戴着躲避日光的帷帽。
  “下方一定有王族!中间那位个头最小的女孩,八成就是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老骑士肯定地说。
  白骑士只为王族服务,而多恩的王族有且只有一位,被提利昂送到多恩的弥赛菈公主。
  “弥赛菈?”丹妮眉头皱起,这什么剧情?
  难道白骑士是詹姆·兰尼斯特?他和佣兵波隆来多恩救女儿了?
  “他们要渡——七神在上!”白骑士惊恐大叫。
  就见六名骑手来到绿血河,拉停驯马,河边一座木筏房子里突然钻出十几个手持弩箭的铠甲武士,几乎没对话几句,白骑士立马抽剑向木筏发起冲击。
  惨烈的一幕发生了,如此近的距离,弩箭几乎把御林铁卫胯下的战马射成筛子。
  那名铁卫也是悍勇,临死前恁兑掉敌方......呃,两名小兵。
  这.......
  随着利斧寒光一闪,白骑士的手臂齐肘而断,几乎没给他哀嚎的时间,斧刃划过一道优美弧线,电饭锅大的脑壳在河面溅起一捧水花,颈脖血流如注......
  整个过程从发生到结束几乎不超过两分钟,一名白骑士去见七神了。
  呃,七神怕是见不到了,也许能在地狱里见到疯王伊里斯和篡夺者劳勃。
  “啊!”丹妮也低声惊呼。
  白骑士惨死已是惊变,另一边变故却更加惊人。
  原本六骑一起被伏兵包围,其他人似乎准备投降了,就白骑士一人冲了上去,可当伏兵被疯狂的御林铁卫吸引全部注意力时,原本的小伙伴突然翻脸,拔剑砍倒毫无防备的弥赛菈——如果真是她的话。
  “这,怎么回事?”两人都茫然了。
  “那家伙逃了,我们去前方截住他。”白骑士建议道。
  “身份暴露了怎么办?”丹妮迟疑道。
  “杀了他!”巴利斯坦毫不犹豫地说:“畜生才会去伤害小女孩!”
  爵士,请注意你的立场,你现在属于龙家,下面那女孩却是一名兰尼斯特!
  虽然心中吐槽,丹妮想了想也同意了他建议。
  “爵士,你把手套脱了。”她喊道。
  “干什么?”
  “我不下去了。”
  “什么意思?”老骑士虽疑惑,却还是挣扎着把右手龙虾手套拔了下来。
  “将手臂举高。”丹妮又喊道。
  于是一脸茫然的老骑士把右手高举于顶。
  “呼呼......”小白猛然加速,在天空绕了一圈,来到大黑身后时,猛地一个侧翻,几乎肚皮朝上,从巴利斯坦头顶掠过,趁此机会,倒悬在龙背上丹妮嘴唇蠕动,手指轻轻在老骑士右手腕点了一下。
  在她摔下去之前,小白身子如蛇扭动,驮着丹妮又翻正身子,整个过程精巧的如同杂技。
  “哎呦......”即便久经阵仗,一生不知受过多少次伤,可老骑士还是抱着手腕叫了一声。
  “怎么回事?好似被火烫了一下灵魂。”老人疑惑道。
  “呵呵,马人其实蛮有生存智慧的,对付暗影之子最好的法子便是永远别让她们触碰到自己。”古怪笑了笑,丹妮继续说:“你下去吧,等会儿自然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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