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喜欢你呀
週六这天,很快就来了。
根据客服说的,因为资料库暂时出了问题,所以只匹配到了一个因为小儿麻痹症,导致腿部神经有些不太好的男人。
这些倒是无所谓,对于三十五岁的他而言,外在条件,已经不能成为判断一个人好坏的标准了。
于是他细心整理好,换了身宝蓝色的条纹西装,和一双崭新的皮鞋,就开车出门了。
他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二十分鐘。
因为等人比较寂寞,就点了杯蓝山咖啡,然后随意拿了本杂志来读。
杂志是最新版的,大致扫了目录一眼,他直接翻到了第二十五页——Lee’s财团继承人结婚典礼首次大公开,对方身份竟为同性?!
像这种新闻,多半是靠标题赚取眼球,真实性很低。
虽然这样想,可当他看到杂志上穿着名贵手工礼服,一脸冷淡的李蕴时,还是难免地猛地起身,被吓到似的下意识扔掉了杂志。
那杯咖啡也被撞倒,直接顺着他的西装流了下来。
应渐冬是真的被吓傻了。
他盯着杂志,长大了嘴巴,半天都没能回过神。
五年前的一切,也像是浮出水面的真相,一下子从脑海深处涌了上来。
怪不得李蕴说去美国,是他父亲的意思,怪不得对方能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调查到他的一切,甚至是……那件令他无比难堪的录影带事故。
因为对方的身份,是美国商会会长,Lee’s财团的执行总裁……
他扶着桌子,用力地喘息半天,才勉强站稳。
他真是傻透了,就算卿曼没有明说,他也应该猜到的,李蕴根本不是一般的富家小少爷……哪怕从未听说过关于他父亲,甚至是身世的消息,从卿曼那些出入高级私人会所的特权,和李蕴被人当成小祖宗一样对待的态度,他也应该猜到的……
李蕴的背后,是权势皆俱,且关係网十分庞大的大人物…….
李蕴根本不是他能招惹起的人……
心底巨大的错愕油然而生,就连服务生慌张地拿了乾净毛巾,要为他清洁西装都毫不知觉。
直到李蕴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他才猛地回过神来。
“……在等你的约会对象?”对方抱着手臂,姿态高傲地盯着他,眼神戏謔,“怎么,不是说有了喜欢的人,不用再担心你了吗?那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呢,被甩了,还是对方只是玩玩而已,没把你当真?”
“……和你有什么关係,”被人这样毒舌讽刺,应渐冬立刻就脸红了,他推开服务员借机揩油的手,稍稍站直了身子,这才说,“现在的你和我,只是客户关係,你没权利评论我的私生活,也没资格。”
这样伶牙俐齿的应渐冬,李蕴第一次见到。
一直软趴趴的小猫,突然就露出尖牙,冲你竖起皮毛。
还真是挺有趣的。
他不由抬起眉毛,笑了:“应叔叔,你比以前有意思多了。”
“那又怎么样,”应渐冬看见李蕴笑了,莫名的,心里有些慌张,“……如果没别的事,我就先走了。”
等不到相亲物件,反而等来了一个李蕴,再不走,就要露出破绽了。
他可不想再在李蕴面前,露出面红耳赤的表情——会被对方狠狠嘲笑的。
说不定,还会拿“还喜欢他”这码事,和他开玩笑。
……不行,太丢人了。
应渐冬拿起手包,低着脑袋,就要绕过李蕴。
谁知道,却被对方一把拉住:“喂,不打算请我吃饭吗?”
“.……”应渐冬下意识挣开,可费劲半天,根本就挣不开。
他抬起头,看着李蕴,有点莫名其妙,“为什么要请你吃饭。”
李蕴盯着他,笑容漂亮,“因为我搅黄了你的约会呀。”
“……”
……他想打人。
哪有这样的?被搅黄了约会,还要请你吃饭?不让你请我吃饭赔罪就不错了。
应渐冬皱眉,“……没钱。”
“我出呀。”
“……没地方去。”
“去你家也可以呀,你亲自下厨,我不嫌弃。”
“……………没时间。”
“骗人,我打电话问你老闆了,他说你请了一天假,到明天上午十二点,你都有空的。”
“…………………李蕴,”应渐冬吸了口气,忍无可忍,“你别和我开玩笑了。你已经结婚了,我也好不容易放下了,我说过不会再缠着你,可你现在这样缠着我,又是什么意思呢。”
“喜欢你呀。”
“开什么玩笑,喜欢……”应渐冬的表情突然僵硬起来。
半天过去,他才慢慢地抬起眼睛,盯着李蕴的脸,问:“你刚才,说了什么?”
“我喜欢你。”
面容漂亮的年轻男人,毫无犹豫地,又重复一遍。本以为他是恶作剧,亦或是拿他寻开心,可对方眼神里的认真,和眉眼间百分百的真诚,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
——应渐冬彻底愣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大脑里一个恍惚,就偷偷摸摸地放了一场粉红色的烟花。
劈里啪啦的,绚烂漂亮的烟火,把他那点理智都炸没了。
只剩下红透的脸皮,和僵硬不已的身体。
等他再次回神,自己已经回到了车上,只不过,是副驾驶。
还被对方系好了安全带。
“应叔叔,我是不是很厉害啊?一次就找对了你的车,果然啊,这么多年过去,你的口味还是没变。一如既往的喜欢白色,宽敞,又……适合车震。”
被小自己十二岁的男人调侃,应渐冬有些掛不住:“……胡说什么。只是朋友推荐,才选了这款车而已。”
车震什么的……和谁啊,李蕴吗?
他抬起头,偷偷地看了开车的漂亮男人一眼,却被对方捕捉到,还回赠他一个无辜又狡黠的wink。
应渐冬急忙扭过头,看窗外的大树。
……完了,他想,心脏又开始为这小子跳个不停了。
………这算不算栽他手里啊。
…………有点丢人。
李蕴车技比他好多了,也许是开惯了超跑,再操作他这种普通轿车,简直易如反掌。
车子在大道上飞驰了一段,又一个俐落的转弯,就停下来了。
刚想问这是哪儿,应渐冬走下车,却一下子愣住了。
——竟然是他以前最喜欢带李蕴来的那家,栖息地西餐厅。
俩人一进门,经理便恭敬地迎上来:“两位好久都没来了,还是8888包厢吗,老位置。”
什么叫物是人非,五年过去,应渐冬总算体会了一把。
唉,也许他是老了,莫名其妙就有心酸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李蕴倒是老样子,和经理有说有笑,俩人走在前面,像是老朋友一样叙日常。
剩下他个老男人,慢悠悠地跟在后面,尷尬不已。
脑袋里正胡思乱想,李蕴却停下来,笑着向他伸出手:“干嘛呢,磨磨蹭蹭的,快过来呀。”
………虽然这姿势有点彆扭,但他还是愣了一下,就把手伸过去了。
他以为李蕴只是做个样子,等他跟上来之后,就会把手松开。
可没想到,一直到包厢,对方都没有松开他的样子。
反而一直攥着他的手,像是攥着自己喜欢的人一样,力道小心又紧。
一瞬间,应渐冬真的產生了一种,也许李蕴真的有一点喜欢他的幻觉。
但那幻觉太短,没能维持两秒,就被理智打碎了。
因为包厢里还有一个人,文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