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索菲亚站在门内。
  让林馥蓁最最无法忍受的是:她抱着苏菲亚哭得像失恋的人。
  而且,还是那种把失恋看得像天都塌下来的傻姑娘。
  这个念头让她哭得更大声。
  “索菲亚,我不是傻姑娘。”哭着说。
  “你当然不是傻姑娘。”
  “是的,没错。”重重点头,“我绝对不是那样的傻姑娘,我现在没有伤心,我现在一点也不伤心。”
  “我知道,你只是被老鼠吓到了,书里都说了,薇安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鼠,每次一碰到老鼠就吓得哇哇大哭,大家都知道,薇安即使到了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还是会被老鼠吓哭。”
  是的,是的,对极了,薇安怕老鼠,这是法兰西孩子们都知道的事情,她有什么理由不去相信。
  “好好睡一觉,就会没事的。”索菲亚像昔日的萨娜一样,轻拍她肩膀。
  擦干眼泪,点头,往自己房间,影子投递在地板上。
  那投递在地板上的影子姿态让林馥蓁坚信。
  好好睡一觉,明天就会没事的,就像很多很多次或者嚎啕大哭;或者独自掉落泪水一样,睡一觉,天亮出太阳了,落在窗框上的阳光会把心里的阴暗角落冲刷得一干二净。
  阳光如约而至,穿过围墙一簇簇鲜花,落在窗框上,比任何时候都来得绚烂。
  林馥蓁站在窗前,张开双手,深深呼吸。
  索菲亚说得对,睡一觉真的没事了。
  今天是新学期第一天,她是一名大二学生,从菜鸟正式晋升为学姐。
  即将成为莱德学院一年级新生有那么若干几位给她发邮件,他们说是循着薇安的脚步来到莱德学院的。
  所以,怎么都得装装样子。
  印在镜子里的那张脸和平日早上起床没什么两样,除了一双眼睛肿得像核桃之外。
  光是摆弄眼睛就花去了林馥蓁半个小时时间,冰敷,化妆品产生的效果都不尽人意,叹气,戴上眼镜。
  悬挂在鼻梁的那双眼镜让林馥蓁一呆,回过神来,像见鬼般。
  把眼镜丢进抽屉里,这幅眼镜是连嘉澍送她的。
  连嘉澍!
  呼吸,呼吸,深深呼吸,找出了另外一副眼镜。
  终于,她把那个叫连嘉澍的倒霉孩子名字给成功隔离到距离中枢神经十万八千里所在。
  七点半,林馥蓁打开房间门,等在门口的人皱起眉头。
  “为什么用那样的目光看着我?”林馥蓁从包里拿起化妆镜,索菲亚的目光让她觉得自己脸上是不是多了奇怪的东西。
  左看右瞧,没有啊,她也只不过带来款式较为老土的眼镜而已。
  推了推眼镜,径直往门口走去:“快点,我要迟到了。”
  车子开进莱德学院停车场。
  林馥蓁即将下车时又听到索菲亚问她你没事吧这类蠢问题,这一路上,她问这个问题已经不下五次了。
  索菲亚几天前刚过完二十七岁生日,这个法国女人就深怕她把她年长一岁的事情给忘了,处处都在摆显着她的资历。
  张开手,拥抱,贴面:“我知道,二十七岁了,花在护肤品上的应该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会建议黛西阿姨给你加工资的。”
  说完,拿起书包,头也不回。
  林馥蓁几乎是同一秒和琳达从停车场走出,两人一起进入电梯。
  一进入电梯林馥蓁就皱起眉头,而琳达则是放声大笑,一边笑,一问她干吗把脸弄成那样。
  一般需要出席公共场合时,林馥蓁的妆都是由索菲亚负责,但今她心血来潮,自己尝试了一下,效果她还觉得不错。
  然而,她眼中的效果不错却变成了琳达口中的“你是不是怕大家忘了你小画眉这个称号,腮红太浓,口红太艳,像赶夜场的跳舞女郎。”
  琳达递给了她化妆纸:“现在赶夜场的跳舞女郎们都不会化这样的妆,土。”
  拍掉索菲亚手中化妆纸。
  电梯门和对面的电梯门一前一后打开,真是冤家路窄,商学系学生怎么跑到历史系楼来了?
  对面电梯站着连嘉澍,连嘉澍身边站着安德鲁,安德鲁后面是他的卡特表兄,从这位卡特表兄脸上表情看,应该是来做和事佬的。
  目光直直落在安德鲁脸上,叛徒。
  两拨人走出电梯,这是莱德学院主要出入口处,数十个电梯沿着圆形交流区,几百人在电梯出出入入,或以垂直或以交叉形式擦肩。
  林馥蓁目不斜视,迎着迎面而来的几人,还有几步之遥,安德鲁的卡特表兄就堆起笑脸和她们打起招呼来。
  表兄弟两都在看着她,那倒霉的孩子也在看着她,他们停下脚步,可她没停下脚步,安德鲁的那声“林……”在触到她眼睛时也只发出一半。
  目光越过安德鲁落在站在安德鲁旁边的人身上。
  原来,不仅是连嘉澍,安德鲁表兄弟,还有个马修斯,在他们八人小组中最没有存在感的马修斯。
  中规中矩,不善言辞,这类人到了社交圈就很容易沦为可有可无的人。
  在八人小组中,林馥蓁除了连嘉澍就属和马修斯认识时间的时间最长了。
  马修斯是波兰人,家族从事金融,和罗斯家族交好。
  站在安德鲁旁边的马修斯一如既往,安静友善。
  依稀间,林馥蓁想起有那么一个夏天,有着典型波兰男孩长相的少年把号称他亲手制作的音乐盒和一张卡片递到她面前,亲手制作的音乐会、卡片再配上一张通红的脸,意图已经很明显了。
  当时,她是怎么说来着,她和他说“我说小雀斑,等你脸上的雀斑没有了再来找我。”
  这会一看,昔日的波兰少年现在脸上已经干干净净,虽然还是她所讨厌的棕色自然卷发,但自然卷发配上裁剪简洁的衬衫,看着还是很顺眼的。
  举手,和马修斯打起招呼来。
  “小雀斑。”心血来潮间,沿用儿时的昵称。
  儿时带有贬义的昵称并没让波兰男孩脸上出现一丝丝尴尬神情,也就略微呆怔片刻,随之笑开:“早上好。”
  笑容有着二十岁出头男孩的那种朝气,这种笑容最容易在瞬间获得女孩的好感。
  嘴角弧度加深,朝马修斯做出有空打电话的手势。
  昂头往着导师办公室方向,背后传来奔跑的脚步声,如果你以为那是背叛者的脚步声那就大错特错了。
  既不是背叛者也不是另外一名背叛者,当连嘉澍穿上方绿乔送的毛衣的那一刻,他就和安德鲁一样,变成了一名背叛者。
  不,不,连嘉澍只不过是穿了原本就属于他的毛衣,如果这样就把他打上背叛者的标签的话,那对他就太不公平了。
  而且,会显得她小家子气。
  追上来的是琳达。
  这个花痴,一看到连嘉澍来到她的地盘能大献殷勤吗?
  琳达又在笑,这次不是笑她的妆容,而是笑她和马修斯打招呼的样子。
  “林,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和马修斯打招呼的样子,就像上世纪巴黎的跳舞女郎为了生计不得不强颜欢笑去应酬一样。”
  继续往前走:“你也知道的,我不需要为了生计强颜欢笑的,从马修斯家每年都要到罗斯家拜访就知道,应该是马修斯对我强颜欢笑差不多。”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加快脚步。
  琳达也跟着她加快脚步。
  “林,你是不是又和yann吵架了?”
  “你都用又了,我和他吵架你不需要以那种大惊小怪的语气说出。”
  “可……你干嘛走那么快,我们又不赶时间,”追了上来,气喘吁吁继续说,“可经验告诉我,你们这次吵架和以往的吵架都不一样。”
  停下脚步。
  琳达也跟着她停下脚步,果然是街头小报的爱好者,据说琳达和她母亲没转正之前一直住在古巴,街头小报是这母女两必备消遣之一。
  热爱街头小报的爱好者在捕风捉影上总头头是道,指着她眼睛:“你有黑眼圈,yann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和平常不一样,yann和平常也不一样,刚刚在我和他说话时,他一直在看着你的后脑勺,那感觉就像要把你的后脑勺看出一个窟窿来。”
  喘了一口气,继续说:“还有你,你化的妆就像随时随地在和男人们表明,快来和我搭讪,我绝对是那种很容易上钩的姑娘,而yann,他……他……”
  编不下去了吧?
  这会,琳达似乎又想起什么来。
  “yann今天眼神看起来很凶。”琳达往前一步,挤眼,“你们昨晚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一定是发生特别严重的事情对不对?林,你今天的表现就像失恋,还是那种一失恋就会有反常举止的傻姑娘类型。”
  “琳达。”
  “嗯。”
  “过来。”
  美滋滋地把脸凑了过来。
  下一秒。
  砰——
  年少时期学的格斗没丢,干脆利索,一气呵成。
  拍拍手,居高临下,对被摔倒在地上的人:“抱歉,我讨厌自作聪明的人,我每次碰到自作聪明的人都无法控制住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蓁这章很可爱,二十岁的女孩在面前情感时的无措很美好【舔~
  ☆、年轻气盛
  下午, 林馥蓁接到了黛西阿姨的电话。
  索菲亚可真尽责。
  接到电话时她就莱德学院篮球馆看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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