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重生亲妈在年代文里暴富 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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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v]
孙菊英这一回是特意上来找女儿的,不过来的不凑巧,家里没什么人,便在门口待了会儿,就等来了放学回家的枝枝。
一看到外孙女,孙菊英倒是喜欢的紧,赶紧喊着人过来,“枝枝,放学了啊。”
枝枝跑上前去抱住了孙菊英,仰头冲她笑,“外婆。”
“累不累啊?”孙菊英摸着枝枝的额头,看出了一身汗,忙拿出了手帕给她擦了擦。
枝枝挺喜欢沈家的氛围,也感受到眼前这个老人家确实是真心疼爱自己,便心甘情愿的当小孩,乖乖的回了一句不累。
她又喊了一声沈毅,才转向那个陌生的妇人,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孙菊英笑眯眯道:“这是你彭阿姨。”
枝枝礼貌懂事的喊了一声,只是心里不由犯了嘀咕,这个人没怎么见过,原文里似乎也没有提过,主要是为什么突然来她们家。
而且这个姓氏,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
那彭阿姨看到枝枝的时候,上下打量了一番。
她用钥匙开了门。
家里不过三十平,一进家门,几个人涌进去,便显得更是拥挤。
枝枝去搬了几张凳子来。
大家刚坐下,外头就传来了声音,枝枝抬眸看了过去,发现是魏雪云,她应该是刚下班就赶来了,显得有些风尘仆仆,随意的喊完孙菊英几个后,倒是对那彭阿姨热情了几分。
枝枝冲了几杯橘子汁水,心里正纳闷着,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预感。
彭阿姨看起了周围,也就三十平的地方,其实没什么好看的,一眼就能看的个干净,她回头就对上了孙菊英,笑道:“小彭要是结婚后,厂子里能分个更大的公房,到时候住起人来透气不少,这里还是太小了一些。”
孙菊英哎了一声,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看彭阿姨这么说,魏雪云淡淡的笑,“也不知道我家小姑子能不能有这个福气。”
她其实是不乐意来的,上一回来这一趟,在沈竹这里吃了闭门羹,她也是个心气高的,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可架不住彭成春一再的问,只能答应再帮帮忙。
这个彭阿姨,其实就是彭成春的大姐,受了彭成春的嘱托,特意来这么一趟,相看相看沈竹的。
两人都是二婚,要是看中了,后面的事情办起来就很容易了。
彭成梅听了这话,只是道:“我们家都是听小彭的,他要是看中了,谁也拉不住。”
这样的场合,彭成春不适合出现,只能让家里人相看。
这么几句话,枝枝就听明白了,感情魏雪云还没有死心,这一回不仅是拉着自己来,还直接带上了沈家人和彭家人。
枝枝心底里冷笑,上一回沈竹明明说的很清楚了,感情都是白说了。
她这人最讨厌别人做事情不打声招呼,还自以为是对自己好,用各种方法的来逼迫别人做不喜欢的事情,为的就是达成自己的目的。
枝枝没了招待的心情,被孙菊英搂在怀里,听着她们几个人在那说话。
孙菊英自然是为女儿着想的,想着她都离婚了,在这里的日子过得也不好,总归还是想要操心操心女儿未来的,可她这个时代出生的人,能为女人想到最好的方式,那就是重新找个好男人过日子。
正巧魏雪云和自己提起了有这么一个人,孙菊英自然起了心思,毕竟听起来这个彭成春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还是副厂长呢,官比林昌珉大多了,以后福利肯定好,日子不会差的。
这才特意跑上来这么一趟。
现在听到彭成梅这么说,自然是笑呵呵的回道:“我闺女也是个会过日子的,要是真能成了,小两口就不用愁了。”
彭成梅其实并不是很满意,虽然还没见到沈竹,但是看这地方,听说是刚租的,旁边住着的都是一些租客,鱼龙混杂的很,而租住的地方还这么小,光看这个环境就不怎么行。
再说就是枝枝。
她们家商量过这件事情,二婚其实她们家已经觉得不算什么了,问题是还带着个闺女,就有些头疼了。
总不能替别人家养孩子吧。
这么想着,彭成梅借着等沈竹的功夫,就让魏雪云领着自己到处先去看看,等没了人后,她才皱起眉头问,“以后要是你小姑子和我们家小彭成了,这孩子你们家打算怎么办?”
反正彭家是不乐意替人养孩子的。
听出彭成梅话里的意思,魏雪云笑了笑道:“这孩子还是有爹的。”
彭成梅这才放了心。
只是沈竹一个人嫁过来,不用管孩子的话,这他们家就能接受了,要不然的话,依照彭成春的条件,找个啥样的不成,非得要个离异带孩子的女人干啥。
等人一走,枝枝故作单纯的看向孙菊英,搂着她软软的问:“外婆,彭阿姨来我们家是干什么呀?”
听到枝枝的问话,孙菊英倒是说不出来了,毕竟枝枝还那么小,又刚经历了父母离婚,现在自己妈妈立马又要另外找一个的话,恐怕她心里会难受。
她只能用眼神示意沈毅说。
沈毅其实不乐意掺和这件事情,他一个大男人,跟着女人们相亲算是怎么回事,可没办法,孙菊英要上来,他不大放心,只能跟着人一块上来了,所以刚刚全程他都是闭嘴不吭声的。
不过沈毅对彭成梅那态度,并不是很喜欢,总觉得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看他们的时候,那眼神里的疏离冷淡,直叫人喜欢不起来。
这样的人家,小妹嫁过去,真的能好?
沈毅无奈道:“枝枝,彭阿姨是来看你妈妈的,有个彭叔叔想要和你妈妈接触接触。”
“那是要跟妈妈结婚么?”枝枝直接问,问完眼眶就红了,她的嗓音软软的,“妈妈结婚了以后,我是不是就有后爸了,后爸要是不喜欢我的话,妈妈是不是也不要我了,爸爸已经不要我了,枝枝要变成孤儿了么?”
她知道沈家人都是好心,担心沈竹的离婚后日子过得不好,只是这样直接上门来的热心举动,总归是让人不太舒服的。
也不知道沈竹什么时候能回来。
看到枝枝要哭了,孙菊英和沈毅都没法了,赶紧手忙脚乱的哄着,孙菊英就差伸手发誓了,“你放心,你妈妈不会不要你的,你妈妈最喜欢你了,外婆也喜欢你,就算你妈妈以后再婚了,对方要是不肯要你,外婆也不会同意这桩婚事的。”
孩子是无辜的。
孙菊英本就疼爱枝枝,想着这孩子没了父亲已经挺可怜的了,要是她们家还没良心不管的话,这孩子可就被毁了。
枝枝抽泣着。
没一会儿的功夫,沈竹就回来了。
她在门口就停到家门口有说话声传来,心里纳闷着,一走进去,发现是二哥和自己母亲都来了,倒是有些诧异。
“妈,二哥,你们怎么来了,也不和我说一声。”
沈竹今天一上午泡在公社办那,下午才去纺织厂上班,便想着多做一会儿,不然就怕上面有想法,最近这段时间,她请假确实请的有点勤快。
没等两人开口,彭成梅和魏雪云就回来了。
看到沈竹,彭成梅就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弟弟,这么心心念念一个离过婚的女人了,这长相的确是出挑的很,饶是自己也算见过不少好相貌的姑娘,也不得不说,沈竹的长相身材都是脱颖而出的。
不过,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过日子可不是看这个就够的。
沈竹见魏雪云出现,再看还出现了个不认识的女人,对方看着自己那眼神就颇为让人不舒服,心里多少有了几分猜测。
魏雪云想到上一回的事情,还有些不高兴,但还是给人介绍了起来。
一听对方姓彭,沈竹更是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彭成梅坐到了位置上,朝着沈竹笑道:“听说你在纺织厂里上班,那工作倒也不错,算是个铁饭碗,不过你前夫是肉联厂上班的,你们离了婚,为啥不自己出来呢,我记得纺织厂的工资没有肉联厂高,你带着个孩子生活,总归是要辛苦一些的。”
这话问的。
沈竹淡淡道:“孩子自然是得跟着妈妈的,哪里有妈不管孩子的道理。”
彭成梅看对方的态度这么不冷不热的,心里有些不悦,面上笑容也散了几分,“那你这样,日子艰苦不说,恐怕以后都难找一个好的。”
带着孩子的女人,和离了婚没孩子的女人,那可就大不一样了。
魏雪云也跟着道:“是啊,小竹啊,嫂子也得劝你一句,你说凭啥让林昌珉日子这么好过,他一个单身汉,往后要想再娶个媳妇,又没有孩子的,黄花大闺女都能叫他给娶到,可你呢,这日子可就难过了哦。”
其他人听了这话,也有些沉思,孙菊英心里多少有些跟着两人说的走,主要是彭成春的条件实在是太好了,真要错过了,她都替沈竹惋惜,但想到刚刚枝枝对着自己哭的样子,又是心疼的很。
她搓着自己的手,“林昌珉不是个好爸爸,把枝枝扔给他,我们也不放心。”
彭成梅在这一点上,是不可能让步的,她直接道:“我们这边的想法就是,只要小彭喜欢的,我们家里都不会太在意是不是离过婚的,但是这个孩子啊,我们是不能同意帮着养的,没有这样的道理不是?”
听出对方话里的意思,是要让自己不管孩子,就为了能嫁个好男人。
沈竹这一口气实在是忍不下去,她深吸一口气看向彭成梅,“那就可惜了,我一个离过婚,还带着孩子的女人,的确是不配找这么好的对象,嫁不出去我也认了,我还打算给枝枝改姓,以后就跟着我姓沈,我和枝枝就这么过着,总能吃饱饭,实在不行,我去讨饭,都不可能不要我闺女。”
心气真是高。
彭成梅笑了,不过是被气笑的,她直接站起了身,“行啊,那当我白来这一趟。”
人家都把话说的这么明白了,怎么样都不可能不管女儿,连姓氏都要改了,那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看彭成梅抬脚就走,魏雪梅生怕得罪了彭成梅,瞪了一眼沈竹后就追了出去。
沈竹送走了这两个人,反倒是松了一口气,之前没有钱的时候,自己都没想不要枝枝,现在从林昌珉那还抠出了一点钱来,她更不可能不要枝枝了。
要是真的把孩子丢给林昌珉,那自己才懊悔呢。
孙菊英看着这么一桩好婚事,给谈没了,多少有些心疼,哎哟道:“小竹啊,你好好说话不成么,我听你大嫂说,小彭是真的不错。”
“再好的男人,不接受我闺女,我也不会考虑。”沈竹淡淡的回了一句。
上一辈子,她已经吃过一次男人的亏,这一世,沈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女人只有靠自己,靠男人是靠不住的。
孙菊英也没法:“那你就打算带着枝枝,一辈子不嫁了?”
沈竹:“就这么过着吧,总不会饿死的。”
不过怕孙菊英担心自己,沈竹又接了一句,“我和林昌珉谈过了,他直接给了我一千块钱,和枝枝断绝了关系,往后我们家和他们林家一点关系都不会有。”
沈毅冷笑,“这种爹不要也罢。”
宁愿给钱断绝关系,都不愿意出抚养费,林昌珉这种人是真的没良心。
孙菊英唉声叹气了起来,愁啊,愁沈竹的婚事,愁沈竹以后怎么过,更愁好好的婚事谈崩了。
枝枝身为小孩子,自然不好插嘴说话,这会儿看只剩下自家人了,就绕到了孙菊英的身后去,给她捶背,“外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呀,枝枝给你捶捶。”
这话把孙菊英逗得心刹那软了,搂着枝枝就香了几下,看着自家外孙女,也是说不出半句让沈竹不管孩子的话。
“还是我家枝枝好。”
枝枝笑眯眯的回:“外婆也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