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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

  程维哲见他出师不利,忙走上前道:“小元,最近茶铺子生意好,我买件衣裳送你吧。”
  杨中元见他们一大一小不停挤眉弄眼,心里顿时明白了起来:“你们啊,就别给我操心了,我成天围着锅灶转,买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谁说围着锅灶转就不能买好衣服穿了?我的伴侣,自然要穿最好的,每天都要特别神气。”程维哲见小二还在别处忙,特别厚脸皮说了一句。
  杨中元白他一眼:“谁跟你是伴侣了,咱们是定亲了还是成亲了?程公子,您想太多了。”
  听到杨中元这么说,徐小天难得笑出声来。这大概是徐安走后他第一次这样开怀,程维哲跟杨中元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安慰与欢喜。
  一家三口站在铺子的角落里,程维哲偷偷揽住杨中元的腰,另一只手则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小天,你笑起来我跟你元叔都特喜欢看,以后咱们多笑笑,好不好。”
  徐小天精致的小脸上笑容灿烂,他眼睛很大,肤白唇红,鼻子挺翘,真的是难得的好样貌。
  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打心底里觉得他仿若仙童,真的非常漂亮。
  他的头发乌黑柔亮,被周泉旭在头顶盘了一个圆圆的团子,看起来带了那么几分俏皮与可爱。
  他自己笑了一会儿,突然转身拍了拍杨中元的脸:“好啦元叔,买了吧,我觉得你穿一定好看。”
  杨中元见他高兴,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十分阔气道:“好,小天说买的,今个都买了。”
  程维哲见他们两个都高兴,一双手偷偷在背后交握一下,以庆祝自己一箭双雕,把一大一小都哄高兴,衣裳也顺利买到了。
  周泉旭刚才走得累了,这会儿一直坐在铺子另一角喝茶,见他们三个其乐融融,也没有过来打扰。
  寻常人家到了程维哲和杨中元这个年纪,一般孩子也都六七岁了,跟徐小天差不了多少。而徐小天因为这一年过得艰难,所以个头也没长,人也有点瘦,看起来也不过八九岁的样子。
  这样两大一小站在一起,远远看上去还真像一家三口,更何况他们三个样貌都很出色。
  程维哲召唤来小二,指着那件夹袄道:“小二,这件取下来,我们要试一下。”
  在商街混的小二们,多少有些眼力见的,虽然杨中元和徐小天穿得普普通通,可程维哲的衣衫确实是质地精良的芒锦,所以他态度非常殷勤地取下衣裳,张嘴便说:“哎呦三位客官,这衣裳可是我们铺子新做出来的样子,绣样都是今年帝京最流行的款,布也用了最好的芒锦和杂锦,您瞧瞧这棉,绝对是实打实的白棉,不掺假的。”
  程维哲轻轻摸了摸那衣裳,觉得摸起来质地更是细腻,于是便对杨中元说:“你去大概试试,要是不合适便叫铺子的裁缝给你改改,回头我来取。”
  他一没问价格,二没说杨中元穿上好不好看,就是看中这件衣服,不合适也要买下来。
  杨中元颇有些无奈,想要问小二衣裳的价格,可程维哲却推了他一把,叫他进了后堂去试。
  小二十分会看眼色,见他打定主意要买下来,便又张罗起徐小天的夹袄来。
  一般铺子里的孩子衣裳都很精致,因为用布少,绣纹也更少一些,所以总体来讲给人感觉比大人的衣服便宜一些,但也并不是太多。
  这不过是一个错觉罢了,如果仔细算的话,便知道孩子衣服其实是最贵的。
  小二给徐小天拿来的三套衣裳,都是用质地上乘的十二织锦为面,用杂锦为里,不仅比大人的衣裳更加暖和,外面也很耐脏,经得住孩子到处顽皮。
  这三套衣裳,有一套十分喜庆的浅红团花短袄长裤,一套青绿莲蓬长褂,还有一件竟然是个天蓝色的小斗篷,外面的面用的滚边绣,层层浪花浮在衣摆处,看起来就十分活泼。
  这家成衣铺子在丹洛十分有名,无论是款式还是用料都非常好,程维哲会直接领杨中元来这一家,也就是看上他们的好口碑。
  程维哲让徐小天摸了摸这三件衣服,问他喜欢哪一件。
  徐小天考虑半天,还是说:“哲叔,看起来都挺贵的,还是算了吧。”
  “那哪成,我侄子就得穿好的。这三套衣裳长褂和斗篷看起来都大一些,你今年穿完了明年还能穿,等你长高了,就收起来,以后留给你弟弟穿。”程维哲说着,越来越带劲。
  徐小天愣了:“弟弟?我哪里有弟弟?”
  程维哲笑笑,冲着内堂的方向指了指:“等我们成亲了,你可不就有弟弟了。”
  徐小天反应好半天才终于想明白这件事,顿时纠结起来……这俩人,谁来生弟弟啊?真是猜不透,猜不透哦。
  就在程维哲雷厉风行给徐小天定了三套衣裳之后,杨中元也终于换好了那件夹袄,掀开门帘从内堂走了出来。
  程维哲不经意间回头,顿时觉得呼吸都停住了。
  杨中元继承了杨家的好相貌,一双凤眼狭长而有神,由于比较瘦,他的下巴有些尖,却看起来并不突兀,反而让人觉得飘逸出尘。
  只见他穿着浅蓝绣祥云纹广袖长衫,鼻子高挺,双唇饱满,一头长发都用蓝色的方巾束在顶上,远远看去,好端端一个翩翩佳公子。
  程维哲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打扮,不由有些愣神,好半天才发现杨中元正满脸戏谑,看着他笑。
  很难得的,程维哲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就连不远处一直坐着观赏他们一家三口的周泉旭都不由笑出声来,觉得这一天真是十分高兴。
  ☆、069“约定”
  论起买东西,一家人在一起总是很开心。
  程维哲对杨中元试的那一套浅蓝夹袄非常满意,听到小二说还有一件款式类似的青碧松叶纹夹袄,便让小二取出看了一眼,试都没试就定了下来。
  同杨中元穿同款的衣裳,想想就心里就热乎乎的。
  等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家人才心满意足定好全部衣服。
  杨中元除了那件夹袄,又买了两件样式极简单的浅褐色窄袖夹袄,他灶台里忙活,还是穿这种便宜。而程维哲就只买了那一件衣服,按他的话讲,每年入冬程家都要给各位主子准备新冬衣,他不要也是浪费,还不如回去直接拿来穿。
  而周泉旭则是定了两身颜色略有些暗的长衫夹袄,是他常年都穿的窄袖窄袖交领样式,外袍则选了锦缎团花,穿起来保暖又好看。
  只有徐小天因为人小长得端正,所以程维哲和杨中元给他挑衣服十分起兴,复杂的简单的一样都买了好几身,回家路上还在讨论要怎么给他搭配着穿。
  一家人高高兴兴回了家,谁都没看到成衣铺子对面的茶楼上,两个年轻人默默看着他们三大一小的身影,许久都没有言语。
  一直等到他们大包小包离开,个子略微高一些的浅蓝锦绣衣袍青年才沉沉开口:“佑夙,你也瞧见了,程维哲是真的有了心上人,你……你别难过。”
  被唤作佑夙的白衣俊秀青年正呆呆看着楼下,他原先听小厮帮他打听,他还是不肯信的,如今亲眼所见,只怕他不信也得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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