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沈瑄挑眉,似笑非笑,却愈发显得修竹净直,霁月无双。
说到底,还是不信。
孟清和也不恼火,反而愈发镇定,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真的把亏吃下去,他就不是孟清和了。
“百户切莫不信,”孟清和正色道,“标下虽自幼读书,不通武艺,亦是铮铮男儿,心怀报国之志,身负杀亲之仇!战场之上,搏命之时,仰赖左右兄弟之助,也能杀敌,亦能斩首!我大明可破北元,驱王帐于漠北之地,盖因兵卒强于北元骑兵?非也!赖我上下戮力同心,骑兵骁强,步卒悍勇。将者知兵,卒者用命!一人不敌,则二人,三人,战阵之中布刀枪剑戟,忽几刺而出,百十人便如一人。如标下此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便无所惧,于阵中亦能杀敌!”顿了顿,孟清和接着道,“标下愚见,百户莫怪。”
沈瑄没有出声,也没能反驳。
怎么反驳?难道说孟清和的话不对,是歪理邪说,一派胡言?那岂不是说明军战阵不是北元骑兵的对手,顺带把诸如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蓝玉等猛将一起藐视了?若承认孟清和一番话正确,就是自打嘴巴,承认自己犯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明明是杀敌报国之士,却硬要给人扣上一定“冒领军功”的帽子。
左思右想,沈瑄发现,他只能承认自己是错怪了孟清和,对方的战功很“实在”,没有任何可质疑之处。
沈瑄开始正视孟清和,以一种极为认真的态度。恍然想起自己曾在战场上救过他,当时,这个瘦弱的少年,正用一杆长矛刺向一名鞑子。
充血的眼睛,凶狠的表情,像足了草原上刚出狼窝的狼崽子。
因此,沈瑄记住了他,想起了他。
或许,他真的错怪了对方。
须臾,沈瑄突然站起身,向孟清和一拱手,“是沈某之错。”
孟清和愣了一下,有些糊涂,这么轻易就认错?
这不合常理!
没等孟十二郎缓过神来,沈瑄又继续说道;“听闻孟小旗曾是童生?”
“回百户,此言属实。”
沈瑄点头,随即摇头,轻叹,“可惜了。”
孟十二郎一头雾水,可惜?
“若能继续科举,立于朝堂,定为文官楷模,朝廷栋梁。”
孟清和:“……”
这是夸他呢?
想起之前壮烈的马总旗,孟清和咬牙,敢情这么夸人,是沈百户这一系的优良传统?
而且他发现,眼前这位百户大人的性格,貌似和他印象中的不一样,很不一样。
有匪君子?
他想给自己一拳。
第十三章 有所为
孟清和走出百户所,脚步有点飘,揉了揉还有些发麻的膝盖,下定决心,非到万不得已,一定要绕着沈百户走。
门外的两个兵卒看着孟清和有些奇怪的动作,再看他呲牙咧嘴的表情,互相看看,闭紧嘴巴,一声没出。
回家之前,孟清和又去了一趟经历司,卫所边军每人有一分授田,五十亩,升任小旗,或多或少总要加点。
开平卫指挥佥事主管屯田一事,卫所官军领取授田,农具,种子,都要办理相关手续,该画押画押,该签名签名,一整套章程,无一疏漏。
田地一分不差的到手,种子和农具酌情,耕牛则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
孟清和搓搓下巴,倒也没提出异议。
看在同为读书人的份上,刘经历好心告知孟小旗,开平边塞地广人稀,耕地充裕却出产不丰。拨付给他的八十亩田地,上田并不多,每年税后,余下的支应家中口粮不成问题,再多的就要另想办法了。
总之,勉强吃饱,要想吃好,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耕牛不具,马耕亦可。”
谢过刘经历,孟清和走出经历司,一路琢磨着今后的生计问题。
他家三口壮丁,除去自己,孟虎和孟清江的饭量都不容小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好吧,这比喻不太恰当,他总归要称两人一声堂哥,可话糙理不糙,真要凭手里的田喂饱三口,的确有点难。
到家时,孟虎和孟清江已将木床搭好,床板和床架都打得结实,只是边角的木刺还没磨平,铺上稻草也比睡在地上好了许多。
这张床是打给孟清和的,经历过城外的那场厮杀,不说孟虎,连被孟清和坑过的孟清江都对他高看一眼。
“四堂哥,五堂哥。”
孟清和笑呵呵的同两人打过招呼,把分到田地一事告知两人,同时让身后的三个边兵将种子和农具送进堂屋,回头从灶房取出几个烙饼,三大碗肉汤,权当感谢。
三个边兵昨日刚分到孟清和手下,帮忙扛种子搬几把锄头算不得什么,本是想在小旗跟前露个脸,没想还能得了实惠。
见孟清和不似作伪,三人也没客气,当下接过饼,捧起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边塞之地,铜钱宝钞都比不上粮食布匹,尤其是被发戍边的恩军,多是文人出身,种田戍边都不是“本职工作”,挥刀拿锄头比写出锦绣文章更让他们为难。
被牵连的同族也是一肚子怒火,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只恨犯官连累他们。被怨恨的则反唇相讥,若非自己官袍加身,族中的田税如何免得?族人置下的田产莫非是从天下飞下来的?
孟清和手下十个人,有五个都是恩军,如今这三个蹲在门边啃饼喝汤的,有两个都是被同族牵连,一个还曾中过秀才,得知孟清和是读书人出身,态度上不免亲近了许多。
无论如何,在读书人手下,总比真被大字不识的军汉呼来喝去要强吧?
对这几个人的心思,孟清和表示理解,既了解,便没有点破。
每个人都有自尊,现在就去戳破这些人心中最后的肥皂泡,未免太残忍。但他不保证永远不动手,早一点面对现实才能在这里活下去,就像自己一样。
“我果然是个善良的人。”
收起被舔得如同水洗的大碗,孟十二郎发出这样的感叹。
孟虎手下的动作一顿,锤子险些砸到手。孟清江满脸骇然,目光中满是不可置信。
“四堂哥为何这般看我?”
“太过吃惊。”
“为何?”孟清和满脸不解。
“……”
孟清江无言以对,其实,自己才是个傻子。
三人的晚饭同样是饼子和肉汤,汤是马骨敲碎后用大火熬的,骨髓煮散在锅里,翻滚的野菜上都飘着一层油花。
没有后世诸多的调味料,只加了一点盐,却让孟清和三人吃得一点不剩,孟清江和孟虎意犹未尽,差点把小块的骨头都咬碎嚼了。
孟清和佩服得翘起大拇指,牙口真好。
饭后,堂兄弟三个围坐在简单垒起的火炉旁,一边烤火,一边商量今后的生计。
既然到了边塞,不管是孟虎还是孟清江,再大的不满也要丢开,在这里生活下去成为摆在他们面前最重要的问题。
孟清和的表现也让二人佩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又被差点被族人当成傻子的十二郎都能上阵杀敌,他们又差些什么?
“十二郎,我看过了,这点种子不够。而且,”孟虎顿了顿,“也不是良种。”
“我知道。”孟清和搓搓手,紧了紧身上的袢袄。明初兵卒的待遇还算过得去,不只分田还给农具种子,耕牛另论。除戍卫出征所需的袢袄鞋裤,还发冬衣和夏衣,多为棉花棉布和夏布。
孟清和在沈百户麾下,错过了领棉衣的日子没有问题,可以补发。粮种却是有定例的,卫所本就缺粮,没哪个胆子大的敢在这件事上通融。
“种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孟清和说道,“两位堂兄觉得,除了小麦,另种些什么好?最好是长得快又产量大的。”
一句话问出,孟虎和孟清江都凝眉深思。
询问孟虎两人,是因为孟清和着实想不出个章程。
论起抗旱抗寒的高产作物,首先想到的就是土豆地瓜。想到不等于能做到,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有一个世纪,想种也没得钟。
撇开一百年后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后世倒有一种说法,永乐年间,郑和船队曾先哥伦布发现美洲,据说还有关于美洲土人的记载。可惜的是,郑和船队出航的相关资料,包括皇帝敕书,船队编制,名单,航海日志等都被毁在了一个姓刘的兵部车架郎中手里,到底是被藏还是被付之一炬,一直是个谜。
不过,类似刘郎中此等“壮举”,一般人恐怕还真做不出来。
暂且不论这位车架郎中如何,孟清和唯一能指望的郑和船队,也要到永乐三年才会扬帆起航。在那之前,永乐大帝还得先和他侄子协商一下皇位谁来坐的问题。
掰着指头算算,至少还有五六年!
所以,他得继续熬着。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得偿所愿。
就算他想投燕,一心一意跟随燕王造反,坚定不移的靖难,难度都不是一般的大。
一个小旗,按照后世的军队编制,顶多一个步兵班长,不说燕王,就是他手底下的那些大将,知道孟清和是谁?
冲上去说他会掐指一算,下知五百年?恐怕道衍和尚和燕王身边的一群能人异士会先灭了他。
抢洒家饭碗?你小子以为自己是谁?
要么走旁的门路?例如沈百户……
想到这里,孟清和打了个哆嗦,吃撑了,绝对的!
“十二郎?”
见孟清和半晌不说话,一个劲的摇头叹气,孟虎和孟清江都感到奇怪。
“我没事。”孟清和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目光明媚而忧伤,“我只是在迷茫,前路漫漫,前程未卜,便是才高八斗也是无处着手。人生,当真是寂寞如雪。”
孟虎:“……”
孟清江:“……”
最终,还是孟清江提出,不如种些荞麦。
孟虎点头,孟清和自然也没有异议。
“种子我来想办法,其他就麻烦两位堂兄了。”
孟虎和孟清江没有询问孟清和能想出什么办法,和孟十二郎相处久了,就当明白一个道理:沉默是金。
翌日,孟清和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挂好腰牌,意气风发的走出家门。从今天开始,他便要和手下的十个人移防城外一处瞭望墩台。
墩台建造在距城北十里的一座山丘之上,曾被北元骑兵攻占,墩台上的边军无一幸存。
登到山顶,从高处俯瞰,草原,密林,静静流淌的河水,边军的马场,尽收眼底。
景色很美,孟清和却无心心上,令人查看过四下环境,立刻下令众人垒石伐木造房子。
请调来这里戍守,不是来这里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