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片刻后,大金精兵都退了出来,刀上鲜血横流。
“大人,一个活口都没留。”
玉九擦去眼泪,背手在后,冷声道:“很好,下一个地方,咱们去鲁国公府。”
妹妹,我来接你了,再不让你做别人的奴才。
“嘭!”的一声巨响。
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被关在了朱雀门外。
门内,杀入皇城的西夏和大金的五万精兵懵了。
“不好,中计了!”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大金将军,登时怒红了脸。
彼时,分开了前朝和后宫的承天门楼上亮起了火把,武嗣和站在上头哈哈大笑,“颜三爷,哦,不,完颜康太子,三年了,你让我好等啊。”
同一时候,宫道两旁的墙头屋脊之上,手持□□的锦衣卫露出了身躯。
完颜康一看,面如土灰,心中又极为不甘,讽刺道:“二皇子不愧是做过贱商的,玩阴谋诡计,本太子实在不如。”
“武嗣和,有本事你下来,咱们单打独斗!”澹台凌天冲上前来,剑指武嗣和。
“澹台公子啊,咱们也是好久不见,身上的毒解了吗?我看你容颜憔悴,是还没解吧。啧啧,玉九这个大夫可不怎么样啊。”
“你不要得意,你敢杀我,我大哥必然挥兵南下,攻打大齐。”澹台凌天怒道。
“按说你大哥的确是个好大哥,你抢了他的妻子,他都不跟你计较,莫不是兄弟共妻?”
“你无耻!”澹台凌天气的恨不能一剑捅死武嗣和。
“二皇子,虽说是你技高一筹,但是为了三国友好,咱们不妨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你看如何?我忘了告诉你了,二皇子,我怕出意外,在大金和大齐边境陈兵二十万,西夏澹台将军也在边境陈兵二十万,如若我们半月不归,边境怕要起战事了。我西夏和大金结盟,灭了你大齐不敢说,蚕食你大齐三分之一的疆土还是绰绰有余的吧。二皇子好生考虑一下。”
一边和武嗣和协商,背在身后的手,便给心腹做了手势,令士兵抓紧时机突围。
“不好意思,我也有个事情忘了告诉你了完颜太子,我早先和你大哥完颜骨见过一面,我告诉他说,你弟弟某月某日会来我大齐搅合,你趁机篡位□□吧。”
完颜康当下变了脸色,只觉气血翻涌,当即怒喝一声:“武嗣和!”
“还有澹台公子,我和你们西夏的公主拓跋紫月时常通信,这会儿,你心爱的公主怕已把你全家都毒死了吧。让你们哥俩玩弄人家公主,迟早是要遭报应的,西夏的皇帝忍你们也忍的够久了,此时不□□更待何时。”武嗣和闲闲的道。
“不可能,你奸诈狡猾,我不会信你的话。”叫嚣虽是如此叫嚣,澹台凌天却调转马头,往回冲,连撞死了自己的士兵也不顾。
同一时刻,完颜康下令,“突围!”
武嗣和冷笑一声,“避开那两个做将军打扮的人,其余小卒全部射死,一个不留!”
冷箭如雨,雨如锋刀。
五万精兵,在顷刻之间,大片大片的倒地。
血和黑夜融在了一起。
惨叫声,惊起栖息在后宫的鸟雀无数,呱呱叫着直冲天际。
“撞门!快撞门!”眼见身边的兵越来越少,完颜康终究失却风度,扯着嗓子,梗着脖子大喊。
“咣——咣——”
一声又一声,就像死神走来的脚步声。
箭雨熄了,承天门打开了,武嗣和骑在马上,手持一柄长刀,高高举起,一声令下,“杀!”
马达踏踏,奔驰冲击,在他身后,是同样身穿飞鱼服,手持绣春刀的锦衣卫,每一个人的身上、脸上都带着血,就仿佛是才从修罗战场上回来,就又迫不及待的奔赴另一个修罗战场,收割着一条又一条的生命。
高恒的北衙禁军,就是被他们杀的一个没留。
“杀!”周泰峰附和,紧跟在后。
“杀啊——”
已经杀红眼的锦衣卫们,齐声应和,声震九天。
澹台凌天亦红了眼,他用尽自己最大的声量,下命令道:“杀!”
撞门无望,完颜康调转马头,振臂高呼,“兄弟们,杀一个是一个,杀尽大齐奸狗!”
“杀尽大齐奸狗!”
生命死亡之际最后的一次爆发,顽固、血腥亦悲壮,无论是正是邪。
喊杀声震天,血,飞溅、飞溅,落在男人们的脸上,没入黑暗处。
不知是谁的头颅被一刀砍飞,撞在另一个人的脸上,亦不知是谁的胳膊掉了,又被谁踩在脚下,更不知是谁掉了一半脸,被踩进了另一个人的心窝里。
半个时辰后,澹台凌天被击垮昏厥绑在一旁。
武嗣和抹去脸上的血沫,一脚将完颜康踩在脚下,刀片拍打着他的脸,道:“我能设计你第一次,就能设计你第二次、第三次,我的脑子就是比你的聪明,这可真是没办法啊。”
完颜康听的吐血,然而他还有最后一步棋,这步棋,他敢肯定,武嗣和一定没有发现。
便道:“你是怎么发现我们的破绽的,我现在成了你的阶下囚,你总得让我心服口服才是。”
武嗣和从腰上解下一个葫芦,灌了一口酒,志得意满的道:“第一,在黑水城你们联手杀我,却被我反杀的时候,你们的势力退出黑水城退出的太快了,表面看来是畏惧了周大将军的兵力,可实际上却不是那么回事,黑水城被大金、西夏、大齐夹在中间,不属于任何一国,也共属于三国。
而当我在黑水称王以后,西夏、大金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就当你们两国不在乎这点疆土,那么当我发现了黑水的翡翠矿脉以后呢,这可是一笔巨财,你们两国依旧没有反应,这就很耐人寻味了,难道是你们两国怕了大齐?我看不然,你们两国之所以没来争夺黑水,怕是另有打算,什么打算,或者该说什么利益使得你们连巨财都可以暂时抛下不管,那只能是比翡翠矿脉更值钱的东西在吸引着你们。
第二,阿瑶在黑水苍冥山发现了芙蓉花,当时玉九就要杀她,我就好奇了,玉九当时为何要冒着被揭穿的危险,在那个时候击杀阿瑶,我没想明白,玉九却又自作聪明的说了一句话,芙蓉花只能在黑水城成活,他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应该是未雨绸缪,用来迷惑我的。
事实证明,果不其然。你们把芙蓉花做成了各种香料和烟丝卖到大齐,我终于弄明白了一点,其实玉九早就能在其他地方培养芙蓉花了,但是天下人却始终认为,芙蓉花只生长在黑水城,而我是黑水城的王,若是有人揭发香料烟丝有毒,我这个二皇子岂不就成了你们的替死鬼?
第三,黑水城可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啊,有西夏澹台家族最宝贝的嫡公子澹台凌天,有西夏公主拓跋紫月,有和高恒勾结的刀王邢权,还有你开着兵器铺子的颜三爷,能和澹台家族的澹台凌天公子结交,颜三爷就真是一个简单的商人?我这个人一贯的小心谨慎,那就查吧,这一查可真是让我吃惊不小,颜三爷说着一口流利的大齐话,做了西夏的打扮,谁能想到你会是大金的太子呢。
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不是吗?
黑水城又不是风水宝地,怎么就值当的西夏澹台家族、大金太子都出现了呢,高恒区区一个禁卫军统领,哦,再加上他背后的承恩公府,怎么就让你们两方屈尊降贵的和他勾搭上了?
这是为何?
在黑水城,你们为何联手杀我?是因为受到高恒的指使?高恒能指使的了你一个尊贵的太子?那只能是怕我撞破了什么,我能撞破什么呢,我细细一想,还真撞破了点要人命的事情,阿瑶水土不服,高烧时我背着她去玉九那里求医,误打误撞把澹台凌天收拾了,得知了弟弟抢嫂子的丑事,我就好奇了,若有人抢了我的妻子,无论那人是谁,我非弄死他不可,而澹台凌日却放任弟弟留在黑水城逍遥快活,我就想啊,这个澹台凌日对他弟弟可是真爱的不行不行的,连妻子也能让。
但是和第二条连起来一想,我就觉出不对味来了。
澹台凌天莫不是被澹台凌日安排在黑水城的?但是澹台凌天生性高傲不羁,他不听话,那怎么办呢,那就把他喜欢的女人给他吧,于是,拓跋紫月,就被自己的未婚夫送给了自己的弟弟。
那澹台凌日为何要安排弟弟留在黑水城?
第四,你们三方势力退出黑水城以后,我发现很多人被莫名杀死在自己家里。对,当时的黑水城很乱,天天死人都不稀奇,但是一夜之间死了上千人,还都是死在自己家里,这就奇怪了。等挨个查了以后,我发现了这些死人的一个共同点,这千把人都吸食过福寿仙膏,为何要杀这些吸食过福寿仙膏的人?
后来,仙云烟丝在大齐盛行,我让人试验了一下,当突然给吸食这种烟丝的人断了烟抽,这些人就不正常了。大喊大叫,暴躁攻击人,你们杀了那些人是怕露馅啊。
以上种种,你们的目的是什么,就一目了然了,澹台凌日为何要把澹台凌天放在黑水城,是为了和你们结盟,互相监视,互为人质,互通消息。”
武嗣和又灌了一口辣酒,冷笑道:“你们他娘的是想用芙蓉花削弱大齐国力,进而三分大齐!。”
☆、第151章 烛光之路
武嗣和把完颜康拽起来,拍着他的脸道:“可你知道不知道,这大齐是我的,你们敢抢我的东西,问过我了吗?嗯?”
完颜康不怒,而是笑着夸赞道:“二皇子的心思如此缜密,真是佩服。大齐皇帝,舍你其谁。”
“绑起来。”武嗣和将人推给周泰峰,就对某处屋脊扬声喊道:“把高恒扔下来。”
一声令下,“吧唧”一声,就从屋脊上摔下一个人来。
不是高恒又是哪个。
一个锦衣卫过去,将人拎过来,扔到武嗣和脚边,“二皇子,人在这里。”
武嗣和“嗯”了一声,“我尊贵的高小侯爷,想不到你也有今日啊,啧啧。”
“武嗣和你好、你好啊……”高恒此时已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我自然是好了,比你这个蠢货好多了,凭你也想三分大齐,西夏和大金这两头老虎,怕是一开始就打算卸磨杀驴了,你还想做大齐皇帝,做梦去吧。”
彼时,忖度着拖延的差不多了,完颜康就哈哈大笑起来。
“武嗣和,听你一条一条讲的这么多,讲的这么详细,你一定很得意吧,一定在想,我怎么这么聪明啊,我再一次的把这个人踩到脚底下去了,但是,武嗣和,你们大齐有句俗语,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武嗣和心头莫名一痛,不待他逼问,完颜康就笑道:“你若敢杀了我,玉九就会让你失去最心爱的女人。你想不到吧,玉九有个妹妹,现在的名字叫秋梦。”
眼见武嗣和变了脸色,完颜康猖狂大笑。
武嗣和眼前一黑,只觉心口塌陷出血粼粼一个黑洞。
立即想翻身上马,第一次踩马镫却踩空了,昂藏身躯晃了一下。
“二皇子,小心。”周泰峰想去扶,武嗣和一摆手,上得马去便戾声道:“锦衣卫第一至九卫,随我出发,其余人等看押重犯,守卫皇城。”
在这一刻,隐藏在武嗣和体内所有的暴戾之气,如同火山喷发一般,喷薄而出。
鲁国公府。
门,大敞四开,中间放着一张高几,高几上亮着一盏水仙灯,灯下压着一张花笺,旁边放着一根血乎乎的手指。
玉九看完之后,面上狰狞可怖。
“洛瑾瑶!你敢伤我妹妹,我必让人奸|你至死!”
愤怒,叫嚣,却不得不沿着洛瑾瑶用血滴出来的路线,急急寻找过去。
很快第二张高几就出现了,又是一座水仙灯,灯下压着一张指路的花笺纸,上头的字是簪花小楷,簪花小楷应该是婉约秀雅的,而此时那一笔一划之中却带出了凌厉决绝的笔锋。
不像洛瑾瑶写的,然而却真的是她写的。
可是花笺旁边不再是一根手指,而是一整个手掌,手背上有一颗红色的小痣。
这是凤宁的右手,这真是她的手,他认得。
玉九的心在滴血,愤怒涌上头颅,整个灵魂都炸开了一般,若说收到第一根手指之时,他有怀疑,他还有理智,那么此刻,玉九什么理智都没了。
大声喊着洛瑾瑶的名字,叫骂不叠。
却,下意识的沿着血滴形成的路,慌急追去。
他怕,他怕晚一会儿,他唯一的亲人就会血流而死。
士兵,有一个优点,讲究令行禁止,一切都服从上级安排,而此刻,领头的玉九不作为,这些士兵就跟在他身后,他去哪儿,这些精兵就跟去哪儿。
前头有光,挨着墙根下点着两排矮小的蜡烛,致使脚下的路很清晰,灯光是晕黄色,在这秋风萧瑟的深夜,让人看了情不自禁卸下一丝防备,想起温馨的时刻,心中一暖,而屋脊墙头却更显黑暗,更容易被人忽略,
这是一条巷子,不算窄,但也不算宽,铺着青石板,巷子的那一头,月洞门上挂着一个半裸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