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王珂二话不说,直接打电话给了张导的助理。
  果然很快有个年轻男人匆匆过来了,直接对着拦住丁曦的那人说,“还不快让开,这位是我们这部电影的男主角!”
  那人赶紧唯唯诺诺地让开了。
  丁曦蹙起眉,看着面前满脸堆笑的男人,有些不大喜欢他的做派。
  “丁少,我是小王,回头有什么事都可以叫我,来,我先带你去张导那儿。”
  “叫我丁曦就可以了。”丁曦礼貌地说,粉丝叫他丁少爷那纯粹是个昵称,他不至于现实中还需要人叫他一声少爷。
  那“小王”个性很圆滑,立刻改了口,“那我就叫你丁曦了,想不到只有王姐一个人跟你来啊,王姐,你姓王我也姓王,看来我们还是本家呢。”
  王珂抿唇笑了笑,也和他聊了几句天。
  在这个圈子里,其实不管是谁,都没有多少倨傲的资本,当然,这个圈子也是要看能力的,没有演技,要走上去很难,虽然不是没有可能,成为话题女王你也一样会红,但是,情商也是混这个圈子的必要资本,不仅仅是本人的情商,还有你身边人的情商也很重要。
  冯璃放心让王珂跟着丁曦,就是因为王珂是个情商很高的女人,和林安一样,这种方面很多时候是有点天生的因素的。
  《黑花》这部电影的导演叫张瑞,名字很普通,但是在香港,只要是他出手的电影,那就绝对不普通,他是香港最知名的导演之一,张瑞这个名字,就意味着票房,他也是丁一池的好友,当年丁一池和他合作的影片就有七八部。
  “小曦来啦。”张瑞笑着说,“这里面有两三年没见了吧。”
  “张叔叔好。”丁曦也打招呼,没有故作疏离地叫他张导。
  前几年丁曦见过张瑞,当时他去北京,丁一池请他吃饭,冯璃和丁曦也去了,算是有一面之缘。
  “这孩子啊,就是长得快,几年没见都这么高了。”
  张瑞对丁曦亲切,身边的那些人当然也更加慈眉善目。
  “小李,来先给小曦换衣服上妆,回头先将第九第十幕拍了。”
  “好嘞。”
  一个明显带着内地口音的化妆师笑盈盈地走过来,她是张瑞导演的御用化妆师,跟着张瑞快十年了,但是在张瑞的口中,她仍然是“小李”。
  现代戏要上的妆相对简单,但是再怎么样好的皮肤和脸,要上大银幕也是要上妆的,因为拍戏的时候要打光,皮肤吹弹可破的人,经过打光再被摄到胶卷上,放到大屏幕上播放的时候,都会失真,变得不好看,所以,化妆是一道必要程序,不管男女都需要,并不是说真的那么多演员喜欢化妆,或者说不化妆不能见人,而是拍戏的时候,和一般出来的效果不一样,敬业的演员,只需要将自己交给专业的化妆师就够了。
  丁曦换过衣服,现在还是大冬天,但是他却不能穿太厚,幸好来之前换了保暖内衣,前后再贴上两个暖宝宝,就感觉还好,因为他的体型偏瘦,里面穿保暖内衣外面再套上衬衫,半点都不会显得臃肿。
  白衬衫、黑领带、黑色长裤,深蓝色的西装校服外套,连头发都修剪了一下,短短的黑色碎发,清爽极了。
  李绡给丁曦的脸打上淡淡的阴影,加深了眉眼的轮廓,丁曦本来就白,上了一层粉也就够了,但唇色需要更淡一些。
  很快,妆后的丁曦就变得比原本的他更加英俊立体起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丁曦缓缓露出了一个微笑,这不是属于他的笑,这是属于陈辉生的笑。
  不论看上去如何自然亲切优雅爽朗的笑,陈辉生的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压抑感,他永远不会像正常的十六岁少年那样无忧无虑阳光灿烂。
  “来啦?”张瑞笑着,“好了,都给我动起来,准备!”
  这是第一次,本来是无意间他开始走上的罪恶之路。
  被警察刘明翰收养之后,陈辉生原本以为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变得光明,可是,他又一次被毒瘾折磨,连最后一笔存下的钱也已经花光了。
  “华哥,求你了,再给我一点,先借着,回头、回头我一定还你!”饰演十二岁丁曦的小演员也是个知名童星,他苦苦哀求着。
  在这几个月里,丁曦已经琢磨过很久这个角色了,所以,哪怕是在哀求的时候,陈辉生也是做不到弯着脊梁的,哪怕是跪下哀求,被毒瘾折磨得脸色都已经开始扭曲,他却仍然在忍着,他的校服穿得整整齐齐,他的指甲里干干净净,明明毒瘾开始发作了,他还可以笑着同家中幼妹告别,同养母说他要去学校参加兴趣班。
  然后,一个人藏在阴影里崩溃。
  说句实话,这个童星表现得已经相当不错。
  “小辉啊,不是华哥我不帮你,这不是有规矩嘛!再说了,你不是被一个阿sir收养了吗,怎么,没从他哪里搞点钱来?”
  这位华哥却是丝毫不给他面子,“哦对了,那位阿sir可是经常跑到我们刀哥的地盘去缉毒扫黄,你要是能让他下次给点面子,我倒是可以先借给你一点儿。”
  陈辉生抓住他的衣服,“如果被他知道了,你以为他还会收养我,一定会赶我出门!还有,你要是和他说了我在你这里买货的事,回头我就把你的交易都供出来——呵呵,华哥,我可是知道你不少的秘密呢。”
  “咔!”张瑞喊了一声,满意地回头看了一遍,“好了,这一段再来一遍。”
  这场戏相对比较平,但是,表情和眼睛是重点,第一遍特写拍得差不多了,回头再来一遍就比较容易。
  这一幕过了之后,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有本事你就去把街头的阿翔给弄死,要是你真做得到,华哥我给你十万,再给你一批货!”
  就是这样一句话,让陈辉生坠入深渊。
  第一次设计杀人,有一就有二,四年之后,仍然是那个巷子。
  “好了,丁曦上。”
  丁曦点点头,走了过去。
  仍然是那个巷子,但是四年后十六岁的陈辉生已经成了黑道上的传奇人物,死在他手上的人数数也已经有了二十来个,这样一个连环杀人犯,警方却拿他毫无办法,因为他十分聪明,太聪明了。
  “阿辉你来啦!”还是那位华哥,待陈辉生异常热情,点头哈腰到近乎谄媚。
  陈辉生接过他递来的烟,淡淡抽了一口,“新案子?”
  “对,放心,那头不会知道你是谁,只需要做好策划就够了,”华哥说着,“回头刀哥让我将之前的那笔钱打到你的账户上。”
  陈辉生点点头,“知道了,货给我,你可以走了。”
  “是、是。”那华哥连忙将手里的箱子放下,头也不敢回地走了,仿佛身后的是一个恶魔。
  短短四年,他就避这个少年如蛇蝎,无他,因为这个少年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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