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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136节

  沈莞怕耽误下去,两个人都挨浇,于是也跟他道了别。
  回去的路上,沈莞参加完两科最重要的考试,心情放松了一半,乃至更多。
  正好快要走到村口,天上忽然又开始滴点儿了,干脆她就不回家了,找了一个电话亭,给孙如打电话,告诉她在新房子这边住。
  孙如倒是没意见,就是关心她的成绩:“考得咋样,题难不难?”
  “对我来说不难,还可以吧。”
  孙如听到这话就放心了,“下雨晚上降温,你多盖一床被子,晚上早点睡觉,明天有个好状态。”
  “嗯,你放心吧妈。”
  ……
  沈莞已经好久没有进来新房子看过。
  现下一进门,就感觉到一股生活的气息,跟在住在娘家的感觉差不多。
  齐莹听见大门响,立刻就迎了出来。
  “莞莞,下雨了,你快进屋,我把车给你推棚子里。”
  齐莹跟孙如做生意的时候,马车都放在这里,为了避免淋雨,她就在院子里又多加了一个小屋棚。
  沈莞身上淋了些雨水,被风一吹,确实感觉有些冷,将自行车交给齐莹,一溜烟跑进堂屋。
  陆明雪老早就等在门口了,直接给她递上一条毛巾:“嫂子你快擦擦水,这毛巾是我新买的,还没用过。”
  “谢谢。”沈莞接过来,把头上跟脸上的雨水擦干净。
  但是身上湿掉的衣服一时半会儿还干不了,陆明雪身材矮小,又瘦,她的衣服沈莞都不能穿,于是她就命令陆霆蓁:“你去回屋把你新衣服给嫂子找来穿一天。”
  “行。”陆霆蓁二话不说,就回屋去找了。
  没一会儿,他就拿了一件衣服和一条裤子。
  “嫂子这是我的新衣裳,我妈才给我做的,你先换上,别着凉了。”
  “嗯。”
  沈莞看着围绕自己忙前忙后的姐弟俩,半年不见,他们也都长高了一点儿,且也都更懂事了。
  齐莹进屋来问道:“莞莞,晚上想吃大米饭还是面条?要不妈杀一只鸡,给你炖点儿土豆?”
  齐莹知道自己的厨艺不好,怕沈莞不满意,特意征求她的意见。
  沈莞笑着回:“妈,我现在不挑嘴,随便,你弄什么我吃什么,玉米糊也行。”
  “玉米糊?也好,我昨天下午新磨的玉米粉,搅个糊,再炒个黄豆芽!”
  “可以。”
  沈莞沿着屋檐跑回她跟陆霆霄的房间,果真如同齐莹说的,里头收拾的规规矩矩,尽管床上的被褥还是之前他们在旧房子里的背面,但是上手一摸,能摸到松软的棉花,应该是重新弹过。
  沈莞勾唇笑了笑,与陆霆霄相处的点滴,浮现在脑海。
  换好了衣服后,她来到书桌前,就看见了一本《心理学分析》,跟一些稿子工工整整的放在一起。
  沈莞想起之前自己在这书上留下的字,便将书页翻开了。
  第216章 陆家长孙
  沈莞的留言就在书的扉页,用她的一手小楷写着——我本是高山,而非溪流。
  让她意外的是,下面,竟然多出了一行字。
  虽然同样是楷体字书写,但是却比她的看起来更遒劲有力,刚劲飘逸的感觉,由字体呈现出来一种洒脱浩瀚的气势。
  沈莞认得,这是陆霆霄的字体。
  他在下面写道:你当与群峰之巅俯视平庸的沟壑。你生来就是人杰而非草芥,你站在伟人之肩藐视卑微懦夫,得之我幸。
  看着这两句话,沈莞不可自制的笑起来。
  好吧,不管是他为了哄自己,还是真正动了她,他都已经给出了最标准的答案,接近于她想要的完美。
  沈莞打开窗户,任由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将自己包裹,感受着当下,享受着当下。
  重新来过的这一辈子,是不虚此行的。
  “嫂子,开饭了。”陆明雪在堂屋的门口呼唤。
  “来了。”沈莞答应,走出了堂屋。
  齐莹除了炒了个黄豆芽,另外还做了一条鱼,用大酱焖的。
  沈莞有现成的吃就不错,完全不挑食,拿起筷子就着玉米糊,吃起了鱼。
  “这鱼我火候没有供好,出来的时候有点儿粘锅,都怪我手脚太笨,一点小事都做不好。”齐莹坐在餐桌前自责。
  沈莞不是原主,她看得见齐莹眼睛里的真诚和迷茫。
  要知道她跟丈夫被下乡之前,也是生活在书香人家的小姐,是用不着做饭的。
  她能在丈夫去世后,独自供养三个孩子长大成人,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何况现在到了这把年纪,她还在不辞辛苦的跟孙如一起做生意。
  不要看不起任何人的成长,虽然,看起来有些缓慢,但能够进步,本身就是对自我的一种突破。
  沈莞发现自从开始学医后,自己每天的觉悟都在提升跟进步。
  与其说,她每天修炼医术,倒不如说,是在修炼人格。
  “妈,这已经不错了,别气馁,以后会越来越好的。”沈莞一声亲切的妈,又给齐莹夹菜,可让她开怀不已。
  “嗯,妈也相信自己会越来越好!莞莞以后想吃啥,就跟妈说,妈都学着给你做!”
  沈莞笑着颔首,一顿饭,他们吃得开开心心。
  饭后,齐莹知道沈莞累了一天,怕陆明雪跟陆霆蓁影响她休息,都早早赶回房去写作业去了。
  她自己也在沈莞回去后,简单的清理了堂屋,就回屋里干点儿琐碎的活儿。
  而一想到不久后将要跟孙如一起开店,她干劲儿十足,还有莞莞跟霆霄也和好了,这个家里除了挣钱这一件大事,再没有别的让她烦心。
  齐莹的日子过的非常知足,抱着感激的心情去珍惜拥有的一切。
  ……
  彼时,夜鹰特战队。
  陆霆霄跟队友们在小雨中,结束了一整天的训练。
  矫健的战士们一个个身上留下来的已经分辨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总之,都是一股脑的往大澡堂子里冲。
  陆霆霄不紧不慢的走在最后头,正要进门的时候,被一道声音给叫住了。
  陈志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走在雨里,来到他面前后,将伞递了过来。
  “通讯室有你的电话,我问过是谁,对方支支吾吾的,也不知道什么来路。”
  “麻烦了队长,我这就去。”陆霆霄基本能够猜到是谁,没有接伞,径直朝通讯室走去。
  “等等。”陈志又叫了他一声。
  陆霆霄停下脚,回过头来,陈志又跟着来到他面前。
  笑吟吟的在他胸口捶了一下。
  “你来这里也有半年了,上头来考察看过你的档案,说把你搁在我手底下屈才,所以准备下一条特令,将你并入国安部门,以后你人还在夜鹰,不过直归国安部管理……这是个秘密,不能往外说。”
  陆霆霄眼眸微动,他哪会想不到,如果不是陈志大力推荐,上头就算看见了他的档案,也不会这么轻易的做决定。
  或者,陈志一心想要将他留在手下,压着他,限制发展,完全可以不让他的档案在领导面前露脸。
  “陈队长,我……”
  陈志立马又做出‘嘘’的手势,“啥都别说,人才本来就该奉献给国家,你去了那边可得给我好好干,不准给我掉链子,知不知道?”
  “是!”陆霆霄板正地敬了个军礼。
  陈志拍了拍他胳膊,为他打气。
  陆霆霄这才明白,大队长特意过来,不是来通知他接电话,而是为了这件事。
  ……
  通讯室。
  陆霆霄拿起电话,重新连上线后,低沉的“喂”了一声。
  电话的那头,很快就响起一道苍老,又腐朽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干枯的麦秸杆,塞进火炉里,发出的挣扎叹息。
  “霆宵啊,我是奶奶。”
  霆宵没有说话,因为听着电话里自称是‘奶奶’的声音,感觉到的只有陌生。
  尤其在老太太自说自话一阵后,眉头更是紧紧的皱了起来。
  “你到底要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待到什么时候?我听你姑姑说,你还在乡下娶了个媳妇儿,那种乡野女人怎么能配得上你?你妈妈她这些年到底在干什么?我之前给她写的信,她一封都没看吗?你现在可是我们陆家的长孙,她怎么能这么对你呢?不是把你给毁了么!”
  “我的爱人很好,我妈也很好,这样的生活就是我要的,您还是好好保重自己,我们这里不需要您操心。”
  陆霆霄是没脾气的人么?
  他只是脾气好而已。
  但也得分对谁。
  老太太上次打电话来,是一个月之前,那时他刚刚出完任务回来,不知道她在哪里得知了消息,电话接通,就是对他母亲的一通不满。
  现在又发展到对他的工作,他的婚姻指手画脚,看来这是在省城待得太闲了!
  “您当初在我爷爷下放的时候就离了婚,我跟我父亲,是归我爷爷的,后来爷爷平反,您这些年也从来没想过我们,到现在却记起来世上还有我?可笑不可笑!”陆霆霄完全没有好气,说完就把电话挂断。
  第217章 总要给后辈留点东西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允许个体户经营起,人民的经济上来了,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
  而城市,就是在昼夜的更替中,逐渐有了新的面貌。
  平城作为北方的一大省城,屹立在沿海的城市,周边设有两个大港口、三个小渡口,供物流往返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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