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番石榴猎人》作者:地狱晨跑【cp完结】
  简介:
  精神状态稳定老男人x不请自来野生忠犬
  慢节奏 互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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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权能成为娱乐圈黑马偶像,靠的是模仿天才主唱霍湘的唱腔。
  人们管他叫“盗版霍湘”,尽管他陶权台风与霍湘完全相反,放肆,嚣张,主打一个叛逆。
  而他模仿霍湘不为别的,只为站到霍湘能看到的地方,他其实是霍湘的深度舔狗。
  霍湘莫名其妙:“我们认识吗?”
  初见发生在午夜,已封麦的霍湘回到从前酒馆当掌柜。
  陶权吊儿郎当走进来,让他麻溜给整点小黄鱼吃吃,还说自己会看手相,非要摸一摸他的手。
  结果陶权吃完摸完没给钱,跑了。
  后来霍湘得知陶权爱他的七年走得跌跌撞撞。
  为他出道,为他陨落,只要能得到他,陶权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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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其梦也真
  仲夏凌晨,梧桐大道。
  唯一的光簇来自拐巷里的野合酒馆。
  老板年过半百,独自坐在吧台,点了根烟。
  烟雾被吹往客桌方向,那边空无一人,整个店除了他,就只剩下音箱里好多年没变过的音乐。
  于是他想起了霍湘。
  懂行的人一定知道,一家酒馆的竞争力绝对不是酒水和演出,而是酒馆里的人。
  比如那个能记住所有客人喜欢坐哪儿的店长,或者那个长相优越谈吐幽默的调酒师,再不济,热情跑来问你要不要试试新品的服务员也能成为客人光顾的理由。
  曾经的野合拥有数位具备以上所有特质的灵魂人物,陆超管他们叫掌柜。
  他们每一个都能周旋客桌不冷落任何人,能亲手用大家送来的水果酿酒,更能在下半场的驻唱时间,一步迈入舞台,成为魅力四射的歌手。
  霍湘就是掌柜中的代表人物,不仅最受客人喜欢,唱的歌也最动人。
  他曾在城西酒馆界留下三个传说。
  第一个与吃有关。
  早些年,野合的小吃与其他酒吧相差无异,尽是些薯条洋葱圈,吃久了甚至能吃出炸的人今天心情如何。
  霍湘来了之后认为这样做生意不行,跑去菜市场抓了些大料,熬成卤汁,推出了野合的招牌卤牛肉。
  在客人的刁难下,卤味又增加了内脏和豆制品,只要你想,他甚至能为你找一份唐僧肉来卤。
  真正封成传说的,是他做的大盘鸡。
  有一次,熟客喝多了发酒疯,吵着嚷着要吃黄焖鸡,那是凌晨一点,霍湘跑去即将关门的兰州拉面,问老板娘讨来一只鸡,在客人酒醒之前从厨房端出一盆色味俱佳的大盘鸡。
  “黄焖鸡我不会做,就大盘鸡吧,将就着吃,吃完赶紧滚。”
  从此,无数人奔着这一口大盘鸡而来。
  陆超知道霍湘为什么会跟兰州拉面的老板娘那么熟,也知道他烧的大盘鸡为何那么地道。
  因为霍湘来自西北,有一双与常人不同的深灰眼睛。
  霍湘的第二个传说:骇人的酒量。
  来酒馆买醉的人往往都有心事,一边抱怨生活一边找霍湘碰杯,霍湘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
  他听过千奇百怪的失恋故事,看过无数歇斯底里的发疯,但从头到尾不显醉意,甚至还能将客人们安稳送上车,回来时却不见醉意。
  最后一个传说,则是此刻流淌着的音乐婻諷。
  来野合之前,霍湘和朋友在西湖边当街头歌手,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位熟客将其介绍来野合驻唱。
  “放眼整个东南,你找不到第二个比他能唱的人。”
  听闻霍湘是个孤儿,陆超给的时薪翻了一倍。
  霍湘也回以敬意,主动提出要当掌柜,包揽全店杂活,那双手不仅用来弹琴,还拿来洗杯子修空调,甚至通下水道接电线。
  至于正经的驻唱环节,霍湘更是以夸张的速度蜕变,用一把烂吉他,在短短半年内一跃成为本地音乐圈的顶级歌手。
  野合随之座无空席,彻底跻身于头部酒馆之列。
  后来的事不难想象,越来越多的人奔着霍湘的歌声而来,连邻城都有场子派人来找陆超,想用稀缺的酒水资源换霍湘去驻唱哪怕一晚。
  再后来,霍湘结识更多人,被带去各大音乐节的舞台。
  在摩肩擦踵的草坪上,音乐节绚烂的灯光中,陆超凝望大屏幕,忽然觉得和霍湘的距离变得如此遥远。
  那时他就猜到,假以时日,自家掌柜将从小小野合翱翔至苍穹。
  他为此做足了心理准备,所以当有人想签下霍湘的时候,他默许了。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霍湘正在仓库理货,时不时传来几句骂声,指责他又乱放东西。
  而面前西装革履的人正是引荐霍湘的那位熟客,细声跟他讲着一个叫swanroute的乐队企划。
  “天鹅航道会成为下个十年最顶尖的乐队。”那人说。
  “我也觉得。”陆超回道。
  这并非他相信对方的商业资源能捧红霍湘,而是相信霍湘能将这支乐队带飞。
  第二周同样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霍湘蹲在野合门口,死胡同的正中央,晃眼的日光里,看向陆超。
  那双深灰的眼眸告诉陆超,霍湘已经做出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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