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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逃】(三)

  装甲车开上土路后,身后响起数道汽车引擎的轰鸣声和车灯光柱。
  季节眯起眼看了一眼车后滚滚烟尘,顿时脸色一变,三分钟内,从土院中冲出了三四辆越野车。
  拼硬件,装甲无疑全面占优。
  拼速度,装甲车在土路上要输越野八条大街。
  不出意外的话,五分钟内,越野将迫近装甲车。一旦被包围,他和阿里只有死路一条。
  阿里显然从后车镜里发现了追车,装甲车高速奔驰中,突然折了个方向,斜刺里冲向一处山坡。
  季节心中一动,他和阿里现在唯一的优势便是黑夜,如果双方弃车,在山地拼脚力捉迷藏,巴谢维斯基的人数再多,也毫无用处。
  “轰隆隆!”装甲车发出刺耳的轰鸣,几乎将速度提升到极限,向着高低不平的山坡冲刺。
  “嘭!”装甲终于被一块半人高的岩石阻挡。
  阿里抱着枪飞身跃出装甲车,季节也随后滚落。
  两人下车后,几乎同时向后瞟了一眼。四越野车已经追近了两里之内。两人不约而同地拔腿朝山坡上跑去。
  两人不知奔跑了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夜幕越来越深沉,脚下也越来越崎岖,身后的叫骂声和灯光越来越远。
  一抹云朵遮隐了毛茸茸的月光,天地一片黑暗。
  阿里似乎对山地有天生的敏锐性,他行走的路线非常精准,如活地图般带着季节下到山的另一边。
  算路程,两人一夜奔走的曲线距离足有三十公里。
  下到山脚,天色渐明,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不断延伸的褐色沟壑,四周都是沉默的贫瘠山丘。
  这里是哪儿?季节全然不知道。他默默坐在一块冰冷的岩石上,摸了摸隐隐作痛的肋部,抬头问道:“喀布尔距离这里多远?”
  “喀布尔……”阿里听懂了这个字,用手指了指东方,比划着道:“远……很远……”
  再远也得回去。虽然喀布尔不是他的家乡,但那儿有他的根,有刘克,有汉斯,有阿列克谢,还有老杰夫。
  季节看着阿里,“你呢?打算去哪儿?”
  阿里孤独的目光中露出迷茫,好半晌,才摇摇头。随着光线渐明,阿里抬头眺望远方的眼神绽放着猎豹般的寒光。
  季节忽然发现,阿里的脸虽然微有些黝黑,眼神冷酷阴森,完全不像他这个年龄的孩子,但他端正的脸庞不经意中依然会透露出少年人特有的朝气。微微下垂的嘴角给人一种孤独的感觉,他裸露在外的胳臂看起来瘦弱,但肌肉显得结实而有弹性,下垂的双手骨节十分突出,象是多次被钝器锻打过似的。
  季节盯着他的双掌骨节,眼睛不由一跳。这样的少年,他的手本应该手握笔杆,玩着电脑游戏,而在阿富汗,却成为杀人的手。
  他不是一个喜欢感情用事的人,可是他真的有些怜惜这个少年。
  “你……没地方去,跟我走吧。”季节比划着组织匮乏的英语句子。
  不知道阿里听懂了没有,他眸子里的阴翳有瞬间的消失,沉默半晌,他的身子忽然一弓,瞬间贴地,像是在倾听着什么。
  “车……有车过来……”他爬起来冲季节喊道。
  季节心中一惊,莫非是独狼的人追了上来?
  两人的神情都有些紧张。
  阿富汗的地势,很少有丛林,在晚上,或许能借助黑暗逃脱,但是在白天,一旦被堵上,两人将成为瓮中之鳖。
  阿里敏捷地从背上“咔嚓”端起微冲,这只ak47的枪身泛着冷冷的晴青色光泽,他仔细检查了弹夹,弹夹里只剩下六颗子弹。他粗糙的手指压下保险,使冲锋枪能随时保持射击状态。
  随后,他对着季节,指了指右侧的一个斜坡。意思是让季节躲进去。
  季节摇了摇头。他怎么会让一个孩子来保护他?哪怕他现在受伤不轻,而且身无武器。当然,他本来也拿了只ak47在手的,不过在爬上装甲车的瞬间给弄丢了。现在后悔也晚了,他的战斗经验毕竟还是小学生水准。
  阿里黝黑的脸微微有些发红,他恼怒地指了指右侧。
  季节站气身,冲他咧咧嘴,暗带自嘲的说道:“别冲哥发火,哥不是孬种!”说完,他在地上捡起几个石块,在手里抛了几抛。虽比不上子弹,但关键时刻还是可以伤人。
  阿里又冲他吼了几嗓子。
  季节走到他身边,搂住他的肩膀,“在我们国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是真兄弟!”
  阿里微拘的身子一抖,忽然眼睛瞳孔大张,“唰”地冲到路中央,手持冲锋枪,笔直地对着土路的尽头。
  他的样子看在别人眼里有些可笑,犹如一个成语——螳螂挡车。
  但季节的心瞬间潮湿。他知道,这孩子的枪里只有六颗子弹,也许一个连击都不够……
  正在这时,远方隐隐传来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
  季节也想和阿里一样站在路中央,但他毕竟还没有失去理智。他上前,蓦地抓住阿里的胳膊,拖着便往山坡后拉扯。
  阿里开始有些挣扎,但不知是被季节的气势所慑,还是季节的力量让他无法挣脱,他逐渐放弃,老老实实跟着季节躲到山坡后。
  如果来车真是独狼的人,如果独狼的人搜索到他们……
  他们也许真要做一对“有难同当”的异国兄弟。
  半分钟后,一道白色的影子逐渐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咦……好像是中巴车?”季节发现不是军事越野车,紧绷的心倏然放松下来。
  阿里的脸色一喜,跳起来朝路中央跑去,边跑边嚷嚷道:“是……长途班车……我们坐……逃离山区……”
  季节猛然醒悟,他们若在山区凭两只脚走,迟早被独狼的人追上。倘若坐上长途班车,只要进入某个小城或镇子,便能摆脱独狼的追击。
  看着季节走到他身边,阿里忽然放下枪,双手交叉着藏到自己背后。
  白色的中巴车越驶越近,近到季节能看清白色车身上的锈迹斑斑,能看到车身上的几个旧弹孔,能看到瘦弱的司机和车厢中不多的人影。
  随着车靠近,但司机的速度却不仅没有削减,反而骤踩油门,倏地加速。看样子,司机是经常跑这条线,不想惹麻烦,也不敢随便搭载陌生乘客。
  在这块地面上,存在着你永远想不到的危险。
  但阿里却显然更老道,当汽车加速就要驶过他时,他倏地拿起冲锋枪,直指汽车司机。
  汽车“嘎然”停下。
  阿里拿着枪走向中巴,围着车身查看了一圈,这才走到司机的玻璃前,声音不大的和司机说了几句话。
  车门“刷”地开启。
  阿里抢先上去,然后对季节招了招手。
  季节上了车,一眼看到车厢里的人并不多。
  三个中年男子,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车尾还坐着一个身穿“布嘎”的阿富汗少女。
  三个男子面黄肌瘦,衣着褴褛,身边堆放着大包小包,不知道是逃难还是运送货物,他们眼露惊恐,但一言不发,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季节在看他们,他们也在看季节,双方的眼神相撞,他们快速躲闪。
  老头的胆子稍大,用当地方言和阿里说了几句话。
  季节的眼睛最后落在车尾的少女身上。虽然他看不到少女的面貌,甚至连手腕都藏在深黑色的布嘎下,但季节却发现了几个不寻常的地方。
  少女的布嘎质地精良,绝非普通布料。
  少女的腰身很直,即便在颠簸的车厢上,也没有丝毫弯曲,显然出自受过特别礼仪训练的家庭。
  还有那对若隐若现的眸光,带着蓝色的神秘韵味。
  季节看着她,略有些惊讶。
  而少女的眸光似乎比他更吃惊。要知道,季节的外貌和身材不管在世界任何角落,哪怕在纽约,巴黎,摩纳哥等盛产帅哥之地,都是最闪亮的一个。更不要说在贫瘠的阿富汗,一个女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他这样的存在。
  季节落座。
  少女微微低头。
  汽车继续在荒芜的山梁间行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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