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一晃到了今日,他将小墨块分出,做了诱饵给了秦鹿,只是没想到自己还是没忍住,率先开口说了意图。
  秦鹿盯着金风川看了许久,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伸手压在嘴上咳嗽了一声,似乎是斟酌着用词说:“金老板,我这个人比较肤浅,要么认钱,要么认容貌。”
  金风川一听,昂首挺胸:“我乃金珠城首富,这等身家还不够?况且,我长得也不丑吧。”
  秦鹿点头:“金老板的确有钱也不丑,不过我家主人更有钱,更俊朗,长年盯着我家主人,我恐怕很难对比他不如的男人动心,所以金老板还是另寻女子吧,我不过是个下人,做深院中争风吃醋的妾,不如独身自在些。”
  金风川搞不懂,饶是秦鹿的主人再好,那也与她无关,说到底她就是个婢女,伺候人的,即便她主人同意她每日出来玩耍,不让她干什么活儿,却也比不上当主子有人伺候来得舒心,而且怎么从秦鹿的嘴里说出的意思,是他堂堂金珠城首富的身份,还配不上她了?
  “秦姑娘当真不愿意?”金风川口气有些严肃,见秦鹿认真摇头后,他又软下声音道:“你再考虑考虑呗,我必定对你好,大不了……也让你当个侧夫人如何?”
  秦鹿:“……”
  她晃了晃手中的千年墨道:“多谢金老板送墨,那二十四块千年墨的墨砖我怕是无缘买到了,还是后会无期吧。”
  金风川眉头一皱,抿嘴叹了口气,开口道:“生意归生意,感情归感情,秦姑娘不要因为我说了几句话你便不再买墨了,只要钱够,墨自然会给,不过这回我不与你做交易,我要与你家主人做交易。”
  秦鹿咬着牙根笑了起来,她就知道这两个月都是金风川在耍她玩儿呢,他自己手上就有墨!什么爱喝酒,爱烟花柳巷的另一个老板?都是他自演自说,无非是想看秦鹿为难,觉得有趣。
  她没回话,哒哒下了风满堂的二楼,金风川拐着腿,一蹦一跳地凑到了窗户边,见秦鹿从一楼大门出去了,于是喊道:“秦姑娘可得考虑清楚了,天赐王朝中自然不会只有我一人有墨,但有的未必肯卖,肯卖得也不一定好找。”
  秦鹿站在一楼,抬头朝金风川看去,朝他做了个鬼脸,加快脚步离开。
  金风川见那墨绿的背影离开,心里痒得很,腿也疼得厉害,他歘地一声展开折扇,扇了扇风后又缩着肩膀觉得冷,于是关上窗户,坐在桌边架着腿,继续喝没喝完的羡阳明月。
  一直在一楼守着的金家仆人匆匆上了二楼,焦急道:“主子,严小姐到了!”
  金风川无所谓道:“到了就到了,你急什么?三五天前就说要到了,早过了高兴的劲儿了,难道一个表小姐来我家,我还得亲自去门前迎不成?”
  仆人摇头,喘了口气道:“严小姐在路上染了风寒,身体不好,夫人带着大公子出门迎接,却没想到病气过给了大公子,大公子现在家中呕吐不止,府中大夫说……难治。”
  金风川险些打翻了茶盏,他起身问了句:“什么叫难治?!严玥得的什么病?见一面就染上了?既然她身体不好,便别让她在我府上留着,送回乾江都去!”
  “她是夫人的表妹,从小与夫人感情深厚,自夫人嫁入金府,还是头一次有娘家那边人过来看她。这回连带着大公子病了,夫人也难过了许久,大夫也说严小姐不适合舟车劳顿,主子您看……”那仆人也很为难,左右都不是,他话不敢说全,金夫人的意思,便是让严玥在金家将病养好了再回去。
  金风川嗤地一声道:“等我回去看了祺儿病情再说!还有,吩咐府里人,给严玥治病的药要用好,但两位公子都不可靠近她的院落,让夫人也少些往那边跑,毕竟是病了的人,除了大夫,见谁都不方便。”
  “是!”仆人松了口气。
  金风川抬脚准备走,脚下一软,险些摔了,还好仆人扶了一把,金风川才低骂了一声,仆人问道:“主子腿怎么了?”
  金风川回想起秦鹿离开时对他做的鬼脸,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撞桌子角了。”
  说完,便让仆人扶着,出了风满堂,便是不喜欢坐轿子,金风川为了自己的腿,也还是坐轿子回去金府了。
  秦鹿得了千年墨,心情还算不错,金风川对她在风满堂里说的话,其实她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出生,饶是金风川有些经商头脑,却也改不了纨绔的性子,家中有了妻妾还想再纳一个,无非是因为秦鹿这张脸长得挺好看,起了点儿好色之心,秦鹿心里猜,金风川对她顶多是兴趣,而非喜欢。
  即便是喜欢,她也不会与对方在一起,倒不如要了千年墨,早些离开花哨的金珠城,找个安静有山有水的地方,泡两杯好茶给梁妄喝。
  四小块千年墨,够梁妄用上一两年了,只是一两年后再想找千年墨也未必能碰上。
  如金风川所言,天赐王朝地广物博,不可能没有会做千年墨的人,无非是造假极高,做工不易,耗时太长,但说是有,其实也不好找,否则一百多年来,谢尽欢不可能不买个一两块送梁妄以作讨好。
  这回碰上,也算巧合,二十四块墨砖,金风川也当真是富得流油了,便是梁妄用了一百多年的,也只是花了六块墨砖而已。
  他那妻妾若是对他真心恐怕不值,但若是冲着他的钱入了金府的,必然心满意足了。
  如此瞎想了半天,秦鹿才回到住所。
  无有斋名字还挂在门前,牌子是梁妄提的字,但识货的没几个,金珠城也没有一处适合无有斋这个名号,纸醉金迷之地,路边上的砖头缝里都能找到人见了却嫌脏懒得弯腰去捡的铜钱,那些江南水乡,烟云风情自是没有的。
  无有斋所处,已算是金珠城中最安静的角落了。
  秦鹿推门而入,过了两个盆花小院才到了书房,梁妄正靠在藤椅上轻轻晃着,一本书盖在心口位置,像是刚睡过去,但未睡熟。
  金笼挂在了屋檐下,天音蹦跳,显少出声。
  秦鹿发现,他不常出门了,也不常发脾气了。
  不过偶尔他高兴时,也会带着秦鹿出去买一些当下感兴趣,事后无用的东西,最后放入杂物房里堆着。
  恐怕是……真的老了?
  非人老,而是心老。
  秦鹿不禁抿嘴,有些为难,心老的人,还适合谈情说爱吗?
  蹦跳着过去,秦鹿轻巧地伏在了靠椅边,一双杏眼睁大,仔细地打量着梁妄的眉眼,这么多年过去,他依旧帅得一塌糊涂,每每仔细去看,秦鹿都能心跳加速。
  “王爷~”秦鹿用气音小声喊道。
  梁妄果然没睡,但没睁眼,嘴角微微扬起道:“偷吃了什么甜食?一嘴的桂花味儿。”
  秦鹿一笑,将锦盒打开,放在面前道:“您再闻闻这个是什么味儿?”
  梁妄眉头一皱,忽而睁开眼,瞧见秦鹿手上捧着四小块千年墨,坐起了半边身子,才有些高兴地扬眉,又突然落了情绪,他盯着秦鹿问:“哪儿来的?”
  秦鹿抿嘴,半晌后道:“朋……朋友送的。”
  第48章 燕京旧事:三
  秦鹿哪儿来的朋友。
  她先前来金珠城内, 的确碰见几个能说会道的女子相识一场,常常约着出去吃喝, 但那些女子也不似她这般不老不死,到了年龄就都去成亲了,一年嫁出去三个,早就不在金珠城内。
  且秦鹿不太喜欢与富人交往,富贵人家瞧不起她下人的身份,秦鹿也难与那些人接触。
  锦盒中的千年墨虽然是小块, 一指长两指宽,但四块千年墨也能卖到三百两黄金了,三百两黄金是普通百姓一辈子都难以肖想的钱财, 谁会这般大方送她千年墨?
  只需梁妄盯着她,秦鹿就知道自己的谎言撑不了多久, 于是她缩着肩膀,轻声道:“我近日碰见个有钱人, 脑子不太好……他非要送我的。”
  “上回送你字画的那个人?”梁妄还记得,那时天未化雪, 秦鹿换了双棉鞋回来,那棉鞋昂贵, 做得太过花哨,不是她平日喜欢的模样,这丫头蹦蹦跳跳捧着一副字画,高兴了老半天,还送他鉴赏。
  那字画是假的, 梁妄也看不入眼,瞥了一眼便丢到一旁去了,不过秦鹿的新棉鞋倒是不便宜,他也没问是哪儿来的,等着秦鹿自己说,结果两个多月过去,梁妄都忘了这事儿了她也没提过。
  今日带回了千年墨,梁妄才想起来之前那字画上的字似乎就是用千年墨写的,两相结合,不难猜出秦鹿这两个多月还与送她鞋的人联系。
  难怪近日朝外跑得频繁了,虽每每回来都给他带好吃的,梁妄也不见得多开心。
  秦鹿点头:“是,他吐脏了我鞋子,所以送了我字画,我见那字画上是千年墨写的,所以缠着那人要买,王爷,他手上还有二十四块千年墨砖!咱们买回来吧。”
  “这四块墨花了多少钱?”梁妄微微眯起双眼,问了句。
  秦鹿有些不好意思道:“真没要钱,我请他在风满堂里喝了两个多月的羡阳明月,他算是作为礼物送我。”
  羡阳明月是贡茶,普通人根本买不到,便是达官贵人想喝也得皇帝送块茶砖才有,自然,也有些有能耐的官员,从贡品中扣一些下来自己私下喝,但都很少。
  风满堂中有,是因为梁妄喜欢喝,所以秦鹿带了几罐茶饼过去存在风满堂中的,梁妄偶尔出门路过风满堂,还能赏景喝茶。
  他有的买,却是因为如今羡阳最大的茶商,专卖羡阳明月的那个老板祖上曾得过梁妄的恩惠,知晓梁妄喜欢喝羡阳明月,故而之后的几十年中,每逢清明前采了茶,清明后茶都会送到无有斋来,只要是无有斋要,没给银钱得送,给了银钱也收,年年都有。
  金风川再有钱,也没有把羡阳明月当成白水喝的习惯,但他不太懂茶,长年在外,对国外的美酒倒是知晓一些,自然尝不出羡阳明月的好赖来。
  梁妄不知信不信秦鹿的话,只是一双眼睛没从她身上挪开,等到秦鹿将锦盒又朝前送了送,他才起身,手中的书打在了秦鹿的头顶,不轻不重,道了句:“那便约来见见,若他真有千年墨砖,买回来就是了。”
  秦鹿点头,犹豫了会儿,又说:“买了墨砖后,我们离开这儿吧。”
  梁妄有些惊讶她会这么说,毕竟这两年秦鹿在金珠城见过不少世面,似乎玩儿得挺高兴的。
  秦鹿斟酌着说:“这里玩儿腻了,总觉得不算在天赐王朝内,脚不生根,走了不可惜。”
  梁妄睫毛轻轻颤动了会儿,似乎在认真思考搬家的事儿,不过没等秦鹿看穿他眼神中的想法,他便提着鸟笼和装了千年墨的锦盒进了书房,留给秦鹿两个字:“磨墨。”
  有好墨不怕舍不得,梁妄用起来也大方,新得的千年墨怎么也得试试手,秦鹿笑着折了院中几朵桃花进去,然后将桃花泡在了茶杯中,茶水入了砚台内,取一块千年墨细细研磨。
  桃花上还有清晨落下未干的露水,檐上青苔湿润,积攒的雨水长久之后才顺着琉璃瓦落下一滴来,飞燕略过树梢,秦鹿听见了鸟鸣朝窗外看了一眼。
  桃花印窗,双雀收翅,屋内还有淡淡的薰香味儿,秦鹿的袖上有羡阳明月的味道,梁妄提字,瞥了一眼她无意识放在桌岸的手,五指葱白如玉,指尖下才有细细的茧,忽而想起了一句话,纸上落下了八个字。
  秦鹿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梁妄写的被她瞧见了,不太满意地将纸揉成了团丢到一旁,秦鹿继续低头磨墨,没再发呆,梁妄又写了一排字,文绉绉的不容易看懂。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狼毫笔搁下,梁妄伸手揉了揉眉尾,突然打发秦鹿出书房:“不用你在这儿了,玩儿去。”
  秦鹿一脸莫名其妙:“我……找谁玩儿?”
  “随你。”梁妄说罢,秦鹿才撇嘴,低头看了一眼五指上的戒指,李玲珑酸溜溜的,贪贪又太恭敬,大刀从未正眼看过她,吞天……算了,放出来得出事儿,就剩一个了。
  秦鹿抿嘴,跨步去了院中,摸了摸尾指上的金色戒指,笑着唤了句:“求千金。”
  金粉落了满地,戒指化成了人形,男子三十出头,精明猴瘦,一双眼瞧着分外凌厉,身上穿得绫罗绸缎,金银挂饰,头上金冠镶满了宝石,整个人于白日中发光。他身量不高,才到秦鹿眉尾的位置,许久不曾被叫出来,伸了个懒腰。
  求千金两撇山羊胡分外喜感,歪着头弯起了双眼问了秦鹿一句:“秦姑奶奶有事?”
  秦鹿其实没事儿,但梁妄不让她陪着,她只能找些事儿来做,于是道:“走,盘账去。”
  求千金是八百多年的老鬼了,天赐王朝之前是西齐,西齐之前是晋国,晋国之前又是金宋朝,金宋朝才立国时也经历过打仗,每一个国家的成立必定是踏满了鲜血与尸体一步步走上来的,别人在战争中逃亡,求千金在战争中牟利。
  他倒卖兵器、粮食、布匹,甚至帮军队做铠甲、帐篷、锅灶,他在各国的交界处建立商会,供还未打仗的各国往来,实则他自己从中牟利更多,偏偏别人打仗,他还倒卖消息,十多年战争下来,求千金身家富可敌十国。
  金宋朝于战乱中得胜,急需银钱盖城池,安民心,求千金就是被盯上的一块肉,舍了九牛一毛的银钱打发金宋朝的皇帝,却引来了更大的灾祸,可敌十国的身家让金宋朝后来屹立三百余年,其中有两百年都是鼎盛富饶。
  求千金死后魂魄无所依,受了大打击整日躲在戒指中不出来,与梁妄的师父见过的次数也寥寥无几,不过他有经商的头脑,只是欠缺个机会。后来梁妄成了道仙,他师父的五鬼戒指都留给了他,意外见了一次求千金,求千金得知自己易主,新主人是西齐的小王爷,西齐灭了后还落了西齐私藏的国库,于是便提了点儿兴趣说要帮梁妄打理。
  平日里若没人叫他,他一年就出现一次,一次只出来一日,十二个时辰之后继续缩在戒指里,即便如此,梁妄手上西齐的国库一部分变卖成了天赐王朝的地界收租,商楼挣钱,一部分依旧躺在无人知晓的古墓中,偶尔去拿一两样东西,也够他们俩花上许多年。
  西齐有钱,否则也不会兵败后逃了二十三年被北迹的人捉尽了,梁姓皇室死绝了才彻底灭国。
  西齐之所以灭国,除了大势已去之外,也是因为库中多银钱,皇帝太昏庸所导致的。
  求千金的嘴里有许多故事,都是他在世短短三十几年遇见的,那三十几年十多个国家分分合合打打杀杀,他见惯了风浪,几个百年才改朝换代这种事儿在他眼里并不精彩。
  秦鹿喜欢听他那些故事,有时能找到共鸣,偶尔也会想起自己生前的事。
  华灯初上,无有斋隔壁的家门前挂了好几个造型奇特的灯笼,金鱼、莲花尚算普通,还有六角花灯贴了精雕细琢的屏风,一面一图,栩栩如生。
  因为秦鹿与隔壁那家小孩儿玩儿的不错,小孩儿晚间还拿了个圆滚滚的灯笼送给她,得了秦鹿从书房偷拿的一根笔。
  那笔反正梁妄也不稀罕用,她更不爱写字,书房笔多如牛毛,少一根也发现不了。
  金珠城每年惊蛰之后都有花灯节,因为这个时候海上渐暖,满城都是外来商旅,各国都有,城中满是异域男女,这些人大多会在金珠城内待两个月,立夏后带足了商船的东西再离开。
  也有一些商人不留在金珠城,往天赐王朝深处走去,自己寻些好物的,没了中间差价,能便宜许多,回头带出海,还能赚更多。
  但对于他们来说如此风险更大,金珠城外绕了几座连绵的山,山上有山匪,因为山高皇帝远,这里虽是天赐王朝的国界内,燕京的人却也管不着,这些山匪不抢天赐王朝的人,专抢那些往来的异国商旅,故而当地官员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碰见了才会出手制止。
  花灯节只有惊蛰后的两天,为了摆足天赐王朝的面子,许多有钱的贵重玩意儿这个时候都会摆到面上来卖,两天之后便归于平静,城中异国人渐多,也就有其他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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