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这一声呼唤就像压到骆驼的最后一根草,结束黎明的最后一脉山峰,呼啦啦的丛林猛烈喧哗起来,就像无数蛰伏的猛兽突然苏醒,猎犬的嘶嘶声,枪支上膛的喧哗声,还有突然而至的人声。
  一只原本神经紧绷挂在红树林上紧盯着人群的红毛猩猩,立刻开始龇牙咧嘴,它为这打扰震怒和恐惧,嘴里发出轰隆隆的吼叫声。猩猩先是看了看林外,然后看了看近在咫尺的程砺等人,它原本手里捧着的一堆花果胡乱扔出去,果香和花瓣在林中飘荡。
  “在那里!在那里!”从另外有人在大声喊叫,土话和华语交汇。
  突如其来的变故惊住了舟船上的人群,巴古斯立刻扬起手示意船手停下,他的卫兵左右上前。另一艘船上,程砺夺过船桨,加快速度,向前面划去。
  姜鹿尔略略迟疑了一下,果断将身后那堆羽毛向灌木丛里面推进去些,然后沿着相反的方向跑去。
  “鹿尔!跟我上船。”程砺的声音清晰有力。
  水面清圆,近在咫尺。
  船靠近了,近的他们可以清晰听见岸上的说话声。
  就在这时,突然一声枪响,情绪紧绷到极点的居居放弃了低吼和擂胸,竟然忽略了危险,径直直接扑向这艘靠近的船。
  猩猩一向是害羞的动物,对待危险它们的第一反应都是趋利避害,但这一刻,居居越过了它的本能,疯狂想要攻击试图靠近姜鹿尔的人群。
  “居居!”姜鹿尔制止,但是已经迟了,居居长手长脚跳下来,这样的木舟,若是落在船头,很有可能就此翻船。李斯函毫不犹豫,抬起手枪,砰的扣动了扳机。
  张牙舞爪到一半的居居霎时像一个气球一样被戳破,砰的一声落在姜鹿尔面前的河水里,溅起一水水花,温暖的血涌~出,而比这更快的,是更密集的枪声,几乎压着河水响起来。
  “呵,找到了。”
  这一侧的丛林生长在石层上,稀稀落落,一身猎装打扮的简瑜,英俊挺拔,身后跟着一队装备精良的猎队,手里拉着吐着舌头的猎狗出现在面前,隔着石层,是远处的悬崖和高大的面包树,还有谷口被踩踏得乱七八糟的鲜花小道。
  他身旁站着冯减雨和两个拎着木笼的随从。
  笼子里面装着两只乱叫的小猩猩,它们身上的毛发还留着母亲的血。
  丛林中这样的猩猩,害羞而沉默,土著人称它们为林中之子。它们的母亲会花七年的时间将它们带大,而在这之前,所有的母亲都会拼命保护自己的孩子,所以要想得到这样一对宠物,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掉它们的母亲。
  这样的事情,李斯函曾经为了李雪音做过一次。
  而现在,简瑜同样在做着。
  带着猎队进山,矿区的分布,泥炭沼泽森林的情况,都一一记录在案,如果在这个过程,再顺便带两只猩猩回家,对他而言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
  李雪音的那两只宠物死在那场大火里,忘掉旧爱最好的办法便是新宠。
  这一场行程一如既往顺利,尽在掌握。
  不过,在行到一半时,他的线人告诉了他一个有趣的事情,简瑜临时改变了行程,然后,如他所愿,狭路相逢。
  姜鹿尔咽了口唾沫。
  两军对峙,激烈的情绪在男人中对立。她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小卒,她试探着微微动了一小步,简瑜没有反应,程砺等也没有反应。姜鹿尔又动了一步,程砺船停下了,他的余光不动声色追随着她。
  姜鹿尔再动了一步,这样一小步一小步,像一只小心翼翼掩耳盗铃的招潮蟹,眼看就要到丛林中。
  简瑜突然微微一笑,他抬手一梭子弹打在姜鹿尔前面的草地上,鼻尖都是火药的味道。
  姜鹿尔停住了。
  冯减雨虚着眼睛看了又看:“少爷,没错,这个女人就是那个——我跟您说过的那个阉人。”
  他咽着口水打量她:“看来,我们都叫她和那个姓程的骗了。”
  “哦?”简瑜似乎对姜鹿尔有了兴趣,他抬起手上的枪,看着姜鹿尔脚下那一排没有连成直线的弹痕,有些不满自己的发挥,“好久没动,枪法生疏了。”
  他又举起了枪。
  一闪而过的紧张在程砺和李斯函脸上闪过,林深趁着方才将落在水里的居居拖了过来,湿漉漉扔在船上。
  “程砺,听说你现在买卖做得很好。”简瑜手枪旋转垂下枪口,枪管前冒着热气,“我也想同你做笔买卖。”
  李斯函死死盯着简瑜,毫不掩饰眼底愤怒的情绪,但是对方看都没看他,显然,并不将他视为一个对手,这种轻蔑叫他面色铁青,几乎无法自持。
  简瑜的目光随意转向姜鹿尔,余光不动。
  程砺面上情绪没有太多变化。
  “请讲。”
  “卖我个面子,这个女人我先猎到的,我带走——李家的那处旧地我父亲允了你就是。”
  豆蔻梢头的少女,那些性别模糊的美丽蓬勃生长后,如同林间的精灵,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去怀疑她身为女子的身份和美丽。
  程砺眼眸漆黑,这样的话用心险恶,既是试探他,也是分离他和李斯函本就脆弱的同盟。
  他只是稍稍一想,便明了这些,李斯函是商贾之家长大,见过无数倾轧讹诈,无疑应该更敏锐才是。
  但是现在的李斯函正被愤怒和仇恨主导着,能控制自己不立刻冲上去被简瑜乱枪打死,已经是他用尽了所有的自制。
  怀疑的种子早已种下,只需要一点点水,就会快速生长。
  程砺眼下顾不了这个。
  “她早就是我的女人了。”他笑着回答,“按照多多岛的规矩,除非她自己离开,否则并不能成为其他人觊觎的对象。或者,还有一个办法,打败我,杀掉她的男人。”
  姜鹿尔蓦然睁大了眼睛。
  果然!
  ……虽然,但是……
  与其……
  好吧。她默认了这个回答。
  林深听了这句话,直如面前有惊雷突然炸裂一般,手里包扎的动作不由慢了一拍,疼的居居一龇牙。
  “让她自己离开么?”简瑜意味深长。
  作者有话要说:  伤心,连续两周轮空,实在泪目。
  今天本来计划上午写的,但是太多事情耽误了。
  不知这苦逼的加班生活何日可结束。
  今天开始,可能会加快更新。
  谢谢等待的小天使,谢谢支持,唯一的动力,就是你们了。
  第三十五章
  他第一次转头正眼打量姜鹿尔, 她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 这样的眼睛, 曾经叫那个佩德罗的西班牙人肖想了许久。
  最后, 死在这样的肖想上。
  那一场李雪音搅出来的闹剧中, 她将五彩的钱币翻滚在人群中,失控的人群涌过来, 袖手旁观的佩德罗腰间的左轮手枪还没来得及拔~出来,就被一根木棍砸在头上。
  佩德罗倒在地上, 被混乱的人群踩过来踩过去,像揉过的面团,直到那位婆罗门贵族巴古斯骑着大象而来, 清凉的水柱顷刻兜头喷下, 乱成一团的人群这才跟突然清醒一样安静下来。
  但是扶回去的佩德罗已经昏死过去了。
  他不过是在回去的路上微微用了点力, 就终结了这个西班牙总督私生子的性命。
  这笔账还能算到谁的头上呢?
  毕竟,他为了“保护”这个佩德罗,身上还是受了不少伤。
  总督在愤怒下请了前摄政女大公的亲笔信, 言辞激烈向荷兰女王指责多多岛上荷兰人庇护的这群李氏暴民,他们既不能蒙主召唤,又顽固不化, 实在不应拥有这样广阔的土地和财富。
  西班牙人虽败,但圣奥斯丁大教堂的圣光仍在, 而且他们年轻的国王马上就要迎娶维多利亚女王的外孙女,尼德兰王国有什么,仅仅凭借年轻女王漂亮的脸庞就可以在铁血争斗中获胜?笑话。
  于是在那一场蓄谋已久的争斗中荷兰人选择了沉默。
  达雅人成了炮灰。
  简瑜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 甚至做的比他父亲还要出色。干净利落。
  至少,他想要一个女人,或者身体,或者真心的时候,不必委曲求全拿自己的感情去交换。
  女人对简瑜来说向来不是必需品。
  他在南洋的华族大家中长大,周遭大都是旧式女子,被他们的男人金丝雀一样养在家中,将男人说的话奉为圭臬,用一生最美好的时间熬制一份份做工繁复的娘惹菜,加入几十上百种香料细细烹饪。
  叫人生出厌烦的精致和局促。
  可是总也有些不同的。
  他养在那深宅日日不安分的闹腾的女人也有这样一双眼睛。
  简瑜的眼睛因为想到某人里面有了情绪,他显然明白这种情绪的力量。
  他决定带走这个叫姜鹿尔的女人。
  “让她自己离开么?”他笑起来,歪头看程砺,提醒他,“程砺,把决定权交到女人手上,结果总是叫人后悔的。”
  因为她们总是感情用事。
  操纵她们很简单。
  比如现在。
  他的手下从草丛取出一个瑟瑟发抖嘤嘤哭泣的孩子,高高举起来向着这边走过来,取下他嘴里的布团后,孩子哭得既响亮又畅快。
  姜鹿尔面色大变,失声叫道:“小宝!”
  冯减雨将那孩子举起来,露出五彩的鸟毛做的小裙子和光屁~股:“阿姆阿姆——”他向姜鹿尔张牙舞爪哭着。
  “他只是个孩子!”姜鹿尔愤怒极了,她快走两步,冯减雨立刻将邱小宝做出抛进水里的姿态,叫她不得不停下来,“这么对一个孩子!你还是人吗?!”
  而她的愤怒取~悦了他,冯减雨走近两步,压低了声音狠狠骂:“小骚~货,啧,真看不出来,孩子都这么大了?”
  孩子呜呜哭着,几乎有点喘不过气来。
  姜鹿尔呼吸急促,既心疼又后悔。
  冯减雨眼睛在她鼓囊囊的胸口扫过,阴狠笑道:“程砺给我受的,我都会叫他儿子还回来。”
  狄勇勇压不住骂出来:“冯减雨,你个老东西,当真是蛇一身冷,是狼一身腥,你还要不要脸,当初是谁救你一条命,老子早就晓得你不是个好东西!”
  冯减雨哼了一声:“没有我你早就死在海上了,你有什么资格说我。要不是你们多管闲事,我那几个兄弟能死吗?”
  “x,真是烧的香多,惹的鬼多。合着劝你们不要抽大烟还他娘错了?不抽大烟就得睡女人?他们自己要去那地方找乐子,惹了脏~病,死成这样,能怨谁?”
  冯减雨阴阳怪气:“自然,我们睡得女人不够好,没有你的那位庙家花魁身段好。也没有眼前这个脸蛋好。”
  他唾了一口唾沫在地上:“身段再好还不是叫爷爷睡得服帖帖,想不想听听老子跟你讲讲她在爷爷身子下怎么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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