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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节

  细算起来,他们兄弟五人竟没一个是善终的!
  李昂正怅然着,就听到他弟活力十足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二哥!”
  李昂转头看去,只见李炎亲自扛着只小鹿,他背后的王氏也提着两只野兔,他俩穿着一样的衣裳,束着一样的冠,打扮看起来别无二致。
  这王氏出身低微,但长相明丽,性格开朗,且还能歌善骑,更重要的是她自小与李炎相识,十三岁便被他们亲爹赐给了李炎当姬妾,整日作男子打扮与李炎外出行猎或者到教坊寻欢作乐,与李炎感情好得亲如一人。
  李昂早些年也曾规劝过李炎莫要整日胡来,后来自己登基后处处碰壁,便觉得李炎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活得挺快活。
  这些天他反复研读苏轼给他发来的新旧《唐书》,还曾读到王氏在李炎驾崩后直接自尽在他榻前,当场随着他一起去了。
  在这种至情至性、生死相随的感情面前,出身地位倒是不那么要紧了。
  李昂正在心中感慨万千,李炎已经扛着鹿跑过来兴奋地说道:“二哥你来得可太巧了,我今天猎到的这只鹿大小正好,肉质一定鲜嫩得很。再炖个兔肉来下酒,我们兄弟几个好好聚一聚。”
  李昂本想说“你一个当王爷的自己扛着猎物作甚”,话到嘴边又觉得李炎能这般纵情肆意可真好。
  他要是把大唐治理好了,而不是留下个难以收拾的烂摊子,弟弟是不是就不会去服食丹药了?
  “好,我今晚就宿在你那儿,我们兄弟俩抵足而眠。”
  李昂笑着说道。
  一听李昂这话,李炎更高兴了,马上招呼人把猎物拿去料理,并把另外两个兄弟也喊来一起玩耍。
  都是十几岁的少年郎,心思还没那么复杂,兄弟聚头自是相互劝酒、欢欣不已。
  这天夜里兄弟几个喝酒吃菜、载歌载舞到夜深,听得那些当值的小宦官直打哈欠,撇着嘴嘟囔:“有什么可乐的。”
  当夜李昂还真留宿十六王宅,还将伺候的人都遣了出去,与弟弟李炎说起明日会有个客人过来的事。
  既然没有旁人在侧,李昂便与李炎秘密谈起自己清理宦官集团的想法。
  神策军作为禁卫之中最重要的存在,如今却旁落于宦官之手,以至于连皇帝的废立都取决于那些阉竖。他心中实在不平!
  李炎心里对许多事是有数的,平日里没个正形只是不想引人注目而已,不想兄长今日竟与自己说起这等家国大事。
  他想到兄长独自在宫中面对那些弑杀过他们长兄的阉竖以及汲汲营营的朝臣,也为此感到悲愤与不平。他们大唐皇室怎么沦落至此!
  虽然不知道一个小孩子与清理宦官集团有什么关系,李炎还是爽快答应道:“二哥放心,交给我就好。”
  李炎本来就很爱与周围的平民百姓厮混,从十六王宅这边捎带个小孩儿出去根本不算事儿。
  李昂见他答应得这般爽快,又忍不住规劝道:“我这位小友医术了得,你也让他给你调理调理,别小小年纪就耽于酒色坏了身体。”
  要不是三十出头就体虚多病,谁又会天天把丹药往嘴里送?
  李炎觉得自己身体好得很,完全不用考虑什么养生,不过对于兄长的嘱咐还是来了个“好好好”套餐作为回应。
  李昂见状只能决定让自己尽量多活几年,好好鞭策这个不省心的弟弟远离丹药了。
  连秦始皇都不嗑药了,你还嗑什么嗑!
  翌日天还没亮,李昂就醒了,霍善也来到了十六王宅中。两人齐齐转过头一看,他弟李炎还睡得四仰八叉,看起来睡眠相当不错。
  霍善客观点评:“如果他一直睡得这么好,寿数应该不会太短才是。”
  睡眠很大程度上是给身体提供自检自修的空档。
  有人认为就苏轼那个走过大半个大宋的活动路线,能在宋代那种环境下还能苟到宋徽宗登基把他从儋州放回来,很大程度上恐怕得益于他心大至极的好睡眠!
  看看人家苏轼是怎么个睡法:“放朝三日君恩重,睡美不知身在何。”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老板真的太好了,居然给我们放三天假,今天这一觉美得我不知道自己在哪”!
  还有“少年苦嗜睡,朝谒常匆匆”。
  意思是“我刚上班那会儿怎么睡都睡不够,早朝每天都感觉要迟到”!
  还有“少思多睡无如我,鼻息雷鸣撼四邻”。
  意思是“看看我,想得少,睡得多,每天鼾声如雷震撼所有邻居”!
  总而言之,这家伙就是吃饱了睡,喝酒了也睡,并且认为春天这么暖和很适合睡觉,冬天这么冷也很适合睡觉,白天很适合睡觉,晚上也很适合睡觉,且每天早上都感觉睡不够睡不醒!
  反正就是睡美、睡足!
  以李炎目前这个睡眠质量,身体底子应该很不错才是。估计是后来忧虑重重,才被那些道士忽悠着嗑起了药。
  李昂把私人印信以及医馆契书交给霍善,自己先行领着人回宫去。
  十六王宅中都是些没有实权的皇室宗亲,许多人平时都不怎么搭理,是以没人注意到里头多了个年纪不大的小小少年。
  李炎醒来的时候,外头已经下了不知多久的雪。
  他想起兄长的嘱托,忙让人伺候自己穿好衣裳出去寻兄长所说的那个小孩儿。
  接着他就看到有个陌生小孩正跟他们最小的弟弟在那玩雪。
  霍善一向是不爱扰人清梦的,见李炎没醒来便自己出去玩耍。赶巧昨天长安下了一整夜的雪,他又可以掏出自己的堆长城工具开始堆冰雪长城。
  没一会,他就把漳王李凑吸引来了。
  漳王李凑也是个倒霉蛋,他哥要搞宦官结果早早泄了密,宦官集团那边来个先下手为强,诬陷除宦负责人有意拥立漳王为皇。
  李昂自己就是兄长被杀以后让宦官推上帝位的,一听到这套说辞先入为主就信了,认为自己真的所托非人!
  他把自己选的宰相和漳王一起贬出京师,两人俱是抑郁而终。
  李昂第一次除宦计划失败,最大的冤死鬼就是他的宰相以及李凑这个弟弟了。
  李凑死的时候还不满二十呢。
  哪怕李昂既后悔又自责,将这个可怜弟弟追封为太子,这点死后恩荣对泉下之人而言估计也没什么用处了。
  霍善与李凑交换姓名后,就知道李凑是怎么样一个倒霉蛋了。
  哎,真可怜,爹死得早,哥还不信自己,小小年纪就背了那么大一黑锅,怎一个惨字了得!
  李凑目前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郎,因着霍善长得快,所以两人看起来身量都差不多高了,看着像是年岁相仿的友人。
  他远远瞧见个生面孔本只是有些好奇地过来问两句,聊上以后糊里糊涂就加入了玩雪队伍,与霍善一起哼哧哼哧夯雪!
  第306章
  霍善在两个倒霉蛋那里蹭了顿早饭, 是李炎身边的王氏给张罗的。
  想到王氏自刭的结局,霍善更正了刚才的想法:现在是三个倒霉蛋了。
  吃饱喝足,得知霍善要去接手长安城中的医馆,李凑积极地说想要一起去。
  虽然他们才见了一面, 李凑已经觉得自己和霍善是极好的朋友了, 李炎这兄长虽好,但他与王氏感情好, 整日形影不离, 不爱带他这个弟弟玩。
  李炎怕自己跟着反而坏了兄长的事, 想了想便任由李凑跟着霍善出门去。
  两个那么大一点的孩子,凑一起玩耍也没什么稀奇的, 他只消派几个信得过的人暗中跟上就好。
  霍善当然也不在意谁陪自己去给医馆挂牌, 反正他和李凑也玩得挺好。
  两人来到李昂派人盘下的医馆外, 霍善觉得还挺气派, 李凑却觉得有点小了,他觉得他朋友的医馆得是全长安最大的。
  霍善麻溜把自己的医馆小招牌掏出来, 熟练地将它挂在医馆门口。
  李凑跟过去一看,哈哈笑道:“这个招牌好, 我喜欢。”
  原来上面依旧写着霍善小时候随便取的“天下第一医馆”, 现在他摸清了医馆仓库的使用规律,准备了一堆这种便携招牌,遇到有需要设立回访点的地方就给挂个牌。
  相当方便!
  霍善一点都不害臊,还跟李凑背起书来, 说道:“听说你们这边有个姓刘的厉害才子, 写过一篇《陋室铭》, 说是‘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 有龙则灵’,我们这医馆虽不大,但有我们在以后肯定会是全长安有名的!”
  李凑没来及应和几句,就听身后传来一声轻笑。
  霍善转头看去,只见那是个坐在马上的文士,瞧着已经年过半百,但鬓发并不见少,瞧着便觉风姿过人。
  当今皇帝李昂后来的谥号是“文宗”,在位期间喜用文学之士,性情也不如其弟武宗刚毅强硬,时常被底下的人哄骗,选人用人的眼光其实不太好。
  这人身着绯袍,腰佩鱼袋,显见是个在朝为官且官居五品以上的。
  今日因为雨雪天气的缘故,李昂决定放朝两日,这些官员便只需随自己心意回衙署把事情处理好即可。
  是以这会儿都过了上早朝的点了,街上还能看到不少衣紫着绯的文官武将。
  霍善想到苏轼心心念念要来找这边的风流才子们玩耍,便替苏轼和对方搭起话来:“你笑什么?”
  那文士笑道:“你把《陋室铭》背得挺熟,回头我得写信与梦得说一声。”
  梦得是刘禹锡的字,一般能用这种语气喊上对方字的,怎么都得是朋友了。
  霍善两眼一亮,问道:“你认得那位梦得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文士见霍善机灵可爱,长得又颇俊,便笑着答道:“我姓元,单名一字稹,友人都喊我微之或者元九。”
  霍善震惊。
  怎么他才到长安就遇到了苏轼列出的拜访名单之一啊。
  他还记得苏轼说元稹马上又要被贬了,因为他跟着的上司马上要病故,而跟他有仇的人即将要当宰相。
  元稹一生多次被贬,这次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外放了,没过两年他就因暴病死在任地上。
  据说他的好朋友白居易在他死后第八年,还梦见与他携手同游,醒来后哭着写了首诗怀念他,其中两句闻者无不伤心——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元稹与白居易他们的仕途都颇为坎坷,元稹刚当官时还相当年少气盛,脾气刚直,有话绝对不憋着,上至皇帝下至封疆大吏,他都敢一一骂过去。
  有次他外出办差与宦官仇士良狭路相逢,仇士良要他把上房让出来,元稹坚决不愿意让,就挨了仇士良的打。这事儿传到朝中,上官认为他有失体统,办事不牢靠,把他给贬黜出京。
  这次贬官叫他在地方上蹉跎了十余年,以至于他的心态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最大的改变在于以前他嫉恶如仇,看不起宦官,十几年后的元稹却选择与皇帝亲近的宦官交好,借对方之手把自己的诗文递到了御前。
  这么一运作,元稹果然回到了长安,甚至一度平步青云当上宰相。
  只不过这诏令一下,朝野之间皆“杂然轻笑”,都认为他走的是与宦官交好这种旁门左道。
  不少人都认为他这种人都能登上相位,大唐迟早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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