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早在汉代时,西域就有棉布出现,但棉花一直没有传入中原,到唐朝时,岭南道边境也开始有人种植棉花,南方诸州偶尔会有棉布进贡,棉布被王公贵族当成稀罕珍品。可在中原,棉花依然顶着“白叠子”的名头,充当达官贵人花园中的观赏花草,没有得到重视。
  豪富人家自有锦缎丝绸、貂裘皮袄,老百姓穿不起丝织品,冬天大多以麻布御寒,军中将士的冬袍,也是丝麻所裁。
  宋元之时棉花陆陆续续传入中原,元朝曾大量征用棉花,但南北老百姓广泛种植棉花,还是明初时候的事。
  以上从陆路和海路传入中原的粗绒棉花产量低,质量差,后来逐渐被细绒棉花取代。
  裴英娘一开始打算先把菜油鼓捣出来,没有炒菜吃的日子,实在是太难熬了!可忙活来忙活去,倒是棉花成了她最先种出来的作物。
  西域的棉花品种不适应长安的气候,勉强能够开花结棉桃,很难推广种植,她本以为试验可能以失败告终。幸好远赴南方的蔡四郎办事利落,成功从深山野林中的少数部族处求得另一种棉花品种,试种出第一批棉花,她的计划才能顺利进行下去。
  至于土豆、玉米、辣椒什么的,现在根本没有踪影,彼时海上贸易虽然发达,广州有大批外国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商队规模有限,还远远没有到能纵横几大洋的程度。
  裴英娘只能望洋兴叹。
  至少先种出棉花了,菜油会有的,炒菜会有的,高产量的粮食作物也会有的。
  裴英娘收回思绪,感叹道:“可惜没有赶上大军出征,如果那时候将士们能穿着棉衣出征,说不定能打更多的胜仗。”
  然后李治论功行赏,她就可以要更多赏赐了。
  李旦眉头微微一蹙,打断裴英娘的遐想,“现在献给阿父,也是一桩功劳。”
  “也是阿兄的功劳。”裴英娘眉眼微弯,笑嘻嘻道,“没有阿兄的那些户奴帮我跑腿,我哪能隔着千里之遥种出棉花来。”
  南方的棉花品种也不适合关中地区的土壤和气候,目前只能在沿海边疆地区种植。
  裴英娘想着既然中原不能种,那不如干脆在边疆地区建立一个棉花种植园好了,遂掏出自己的全部积蓄,让蔡四郎一次性买下数万亩荒地种植棉花。那边的地价委实便宜,税收也轻,人工更廉价。
  事情如此顺利的主要原因,除了蔡四郎吃苦耐劳、胆大心细以外,还离不开李旦的帮助。派去羁縻州的户奴亮出了皇子随从的身份,立即得到当地官员的鼎力支持。当地官员做梦都没想到竟然能有和皇子、公主的仆从打交道的机会,巴不得裴英娘多买些地,白送她都可以。
  公主在他们的治下置地,他们求之不得。
  于是,裴英娘买、买、买,当地官员卖、卖、卖加送、送、送,她名下的棉花种植园就这么捣鼓出来了。
  李旦轻笑一声,“你倒是瞒得紧。”
  他根本不在乎马氏和蔡四郎在流放地过得好不好,之所以会派忠仆过去照应,只是为了让裴英娘心安而已。
  没想到她不声不响间,又做出一件会震惊朝野的大事。
  民生关乎社稷根本,棉花如果真能推广种植,假以时日,必定能代替丝麻。
  到那时,永安公主之名,肯定会随着棉花的普及,传遍大江南北。
  有了民心,她的地位将会更稳固。
  李旦沉声道,“阿父知道吗?”
  裴英娘点点头,“我下山之前告诉阿父了,阿父很欢喜呢。”
  她一边走,一边和李旦说话,一脚踩在雪坑里,连拔了两下,长靴纹丝不动,拔不出来。
  李旦走在前面,没有注意到裴英娘的窘迫。
  裴英娘脚下一使劲儿,“啵”的一声,往后踉跄了两下,右脚是拔出来了,可长靴还在雪地里呐!
  同样穿一袭男袍的忍冬连忙撒开牵着的枣红马,上前扶住她。
  李旦回头时,便看到裴英娘以一种金鸡独立的姿势,努力朝前面垫脚,试图把右脚重新塞回靴筒里。
  作者有话要说:
  元朝对中原经济、文化的破坏真的超乎大家的想象,明朝开国的时候,全国上下连几个懂得专业知识的农业专家都找不到,明朝可以说是从废墟里开创出一个崭新的朝代,可惜费了几百年时间重新建立起民族自信,又被清给灭了……
  朱元璋的某些想法其实很好,可是手段比较粗暴直接,他要求官员建立类似于孤儿院、福利院的场所收养孤儿,抚育老人,强制实行,谁办不到撤谁的官,然后那时候的官员就建了一堆豆腐渣工程,假装收养孤儿……
  推广棉花时,朱元璋也是很粗暴的强制实行~长江流域广泛种植棉花,是明初之后的事。
  第55章
  没有李旦的吩咐, 周围的护卫随从你看看我, 我看看你,不敢上前。
  杨知恩交待过他们,郎主和永安公主出行时, 不喜欢随侍左右的人靠得太近, 尤其是不要离永安公主太近。
  郎主内敛沉稳, 御下宽和,不会轻易动怒, 可一旦真发起火来,那就是雷霆之怒, 丝毫没有转圜的余地。
  众人眼神交流, 默契地达成共识,他们还是假装没看到永安公主的窘状好了。
  裴英娘靠在忍冬身上,等着谁把靴子送到她脚下, 忍冬只有一双手, 得先搀扶她, 没法空出手去捡靴子。
  等了半天, 无人伸出援手。
  裴英娘眸光流转, 匆匆扫视一圈, 暗暗纳罕:阿兄身边的随从怎么这么没有眼力见儿?如果这时候是在李治身旁,别说她鞋子掉了, 就是走路时稍微晃两下,宦者们早就一窝蜂冲上来搀她了。
  李旦的随从倒好,一个个呆若木鸡, 纹丝不动。
  没人帮忙,裴英娘只好自食其力,右脚慢慢往前探,眼看就要够到靴筒了,不小心打了个晃儿。
  忍冬手上微微使劲,把她扶稳了。
  嘎吱嘎吱几声,李旦踏着积雪,快步走到裴英娘面前,弯下腰,半跪在雪地上,托住她的脚。
  宽大的手掌握着脚踝,即使隔着层层绸布锦袜,还是能清晰地感受到指腹温热的触感。
  裴英娘一怔,呆呆地盯着李旦束发的白玉冠。
  山风徐徐吹拂,红缨轻轻颤动,鸦羽般的墨发一丝不苟的紧抿在发冠下。他低着头,眼眸微微低垂,浓密的眼睫罩下一片淡淡的阴影,剑眉入鬓,侧脸英俊,神情专注而温柔,拔出粉底鹿皮靴,帮她穿上。
  靴底重新平稳地踩在松软的积雪上,重心恢复,可裴英娘的心似乎还吊在半空中,七上八下的,脚踝处一阵阵发烫。
  李旦站起身,自然而然扶住她的手臂,把她送到在路旁嚼野草的枣红马旁,“还是骑马吧。”
  隔了半晌,裴英娘才回过神,脑子仍然晕乎乎的,不知该说什么,只能轻轻应答,“哦。”
  李旦笑了一下,像清风吹散雾霭,俊朗的眉眼刹那间生动无比。
  裴英娘有点不敢看他,听到脚步声走远,才掀起眼帘,偷偷瞥一眼他的背影,拍拍胸口,刚才呼吸一窒的感觉肯定是她的错觉。
  商队已经在山下等候多时,领队的户奴远远听到清脆的马蹄声,连忙整整衣襟,拍拍袍角,走出草棚,跪在路边迎接。
  几人几骑缓缓踱到他身旁,马蹄溅起一簇簇飞雪,停在他身前。
  “你是阿福?”一把又清又亮的好嗓子,带着笑意,恍如三月艳阳天的春风。
  阿福叩首,“见过贵主。”
  裴英娘翻身下马,忍冬接过缰绳,牵着枣红马去棚内吃草料。
  阿福和阿禄是一对亲兄弟,本是山南东道均州人。李治拨给裴英娘的人手中,兄弟俩的语言天赋最好,能在短短数天内学会一种新的方言,和当地人进行简单的日常交流。
  这么难得的人才,裴英娘当然不会让他们干一些听差洒扫的粗活,直接任命兄弟俩为领队,派他们和蔡四郎一起赶赴羁縻州,来往于长安和南北各道州县,联络消息,处理地方上的一切大小事务。
  蔡四郎非常能吃苦,而且胆量奇大,敢一个人深入虎穴,和盘踞山中、杀人不眨眼的部族首领讨价还价,但性格偏激,只能威慑异族,无法统率商队。阿福和阿禄心思灵活,八面玲珑,正好和他互补。
  三人中,蔡四郎负责唱红脸,阿福和阿禄负责唱白脸,所向披靡,无往不利,成功把厚黑学发挥得淋漓尽致。短短两年多,三人摸索出一条南北商道,商队从当初的三十人,扩大到如今的几百人,还吸纳了几支落魄的小商队,其中有二十个人高马大、一脸络腮胡子的汉子是胡人。
  阿福向裴英娘禀报胡人的来历,“他们是从波斯逃出来的,去过广州郡,会一口地道的金陵口音。”
  长安人戏称波斯人是“富波斯”,因为和唐朝保持来往的国家中,波斯富裕繁荣,文化昌盛,是可以和唐并立的强盛帝国,萨珊波斯对隋、唐宫廷的审美有很深远的影响。
  前几天裴英娘得了一串宝石项链,李治命人打开漆盒匣子,取出项链的时候,她还以为自己露馅了——那串项链不管是材质,还是颜色,或者样式,都和她上辈子见过的项链太像了。
  结果李治说那串宝石项链是昔年波斯使者所献,害她虚惊一场。
  胡人锻造宝石、器物的工艺炉火纯青,李治赐给裴英娘的项链是波斯工匠所制。中原人没有佩戴项链的习惯,李治听说她喜爱各种珠宝玉石,才会突发奇想,把那些镶嵌宝石的项链送给她。
  听阿福提起波斯商人,裴英娘心里一动,“波斯胡人擅长辨识珠宝,留下他们。”
  阿福应喏,小心翼翼翻出装订成册的账簿,“请贵主过目。”
  裴英娘嗯一声,用眼神示意忍冬接过账本。
  账本的纸张粗糙不平,发黄发暗,是制作线装书过程中造出来的失败作品,裴英娘没有浪费淘汰的劣质纸张——质量再差,还可以用来当账本,算纸,或者草纸也行啊!
  阿禄领着李旦去交接棉衣。
  平坦宽阔的山谷中,几十架牛车一字排开,十数个穿窄袖袍、窄腿裤、黑瘦精干的青年男子站在车轮旁,小心翼翼地看守着车上的棉包,以防棉衣被树枝上淌下来的雪水打湿。
  车板上一摞摞堆成山包似的货物,除了裴英娘说的棉衣外,还有十车土货。
  李旦让杨知恩带人清点棉衣,目光逡巡了一圈,最后落在那十辆牛车上。
  一捆捆看不出品种、根部裹着湿润泥土的树苗,分门别类储藏的种子,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花朵和果实,一把把颜色诡异的草根,还有晒干的树叶、枝干。
  一旁的阿禄看李旦面上有些疑惑,拱手解释:“贵主说不拘什么奇珍异草,果蔬野味,只要是中原没有的,全都一并收集带回长安。这些是仆等沿路收购的土物。”
  李旦挑眉。
  藩属国和各道地方官员常常向朝廷进献一些北地少见的奇花异草,他偶尔看到几株稀罕的花草,全都送到裴英娘住的阁子里去,让秋葵代为伺弄。
  裴英娘的院子实在太冷清单调了,完全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娘子住的地方。
  送的次数多了,裴英娘直接告诉他:“阿兄,不管是价值万金的牡丹,还是路边的野花野草,在我眼里都是一样的漂亮。下次你别送了,白可惜了那些花。几十万钱一盆,摆在庭院里,能看不能吃,还得费心伺候它们。”
  李旦当时只当裴英娘和自己客气,仍旧一盆盆送。
  离宫不是蓬莱宫,除了他们一家以外,还住着许多宗室皇族,裴英娘的院子太冷肃了,外人瞧见,免不了会小瞧她。
  没想到她字字句句都是真心话。
  看着牛车上齐整的果苗蔬菜,灰扑扑的草根枝条,李旦神色不变,心里却哭笑不得,原来英娘不爱花花草草,喜欢种菜种果树?
  难怪她总往清辉楼跑,御花园东北角栽植了大片果树,还有为了增添野趣供妃嫔女眷游玩而特意开垦的菜园麦田,是个种植果蔬的好地方。
  和李旦看到十车土物时平淡的表现不同,裴英娘几乎是欢呼着扑到牛车前。
  番茄、土豆、青椒、红薯、洋葱、辣椒、玉米……一个都没有。
  裴英娘左看看,右看看,扒拉一阵,没有一个认识的。
  她光会吃现成的,根本不记得平时吃的果蔬原本长什么样子。
  “先不忙着送上山,直接运往长安,送到醴泉坊,那边有人照应。”
  阿禄应喏,躬身退下。
  李旦束手站在牛车旁,看着裴英娘两眼放光的样子,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容,静默不语,听到这句话,忽然眉峰轻蹙,“醴泉坊?”
  裴英娘点点头,“醴泉坊和西市离得近,我找阿父讨了块好地方。”
  言下之意,她的公主府,应该就选定在醴泉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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