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姿色都有,却总是少了那个少年身上的猛劲儿,明明白白嫩嫩可以掐出水的小少年,发起狠来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这么握住削水果的刀,狠狠地刺爆了他的眼球,那一刻,血浆溅了小少年一脸,简直美得不可方物。
  他越是对他狠,黑沙越是喜欢得紧,那种感觉,太过美妙,就像针管刺入皮肤的那一瞬,嘶,很爽。
  突然传来的轰隆声将黑沙拉回到了现实。
  前面的人突然发动战斧开了出去,黑沙转了转假眼,里面发出齿轮咬合的声音,他阴森森地笑,说:“跟上去。”
  ****
  霍淦说,跟踪她的人不会在新城区动手,所以让她现在沿着迪拜河走,一直走到尽头的咖啡馆,去那里找一个叫小白的服务生,然后小白会带着她去安全的地方。
  透过战斧的后视镜,安珩只看的得见跟踪她的是一辆黑色的车,不紧不慢,像猫捉老鼠似的跟在她后面。本来她是打算直接甩开后面跟踪的车辆,直接回酒店,但是霍淦说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而且现在敌人在暗处,他们根本不知道这车里是只有人,还是藏着其他东西,而且一旦他们追到沙漠公路上,那一片人少车少,万一出事儿,她根本没有退路,所以还是按兵不动,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虽然刚才和霍淦通电话的时候,安珩表现的一身轻松,虎狼不怕的模样,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现在有多紧张,一紧张她就喜欢流汗,脸上背上都是,衣服已经浸湿了一大块了。
  但是她不能害怕,因为这条最难走的路是她自己选择的,就算前面是枪林弹雨,她也要上的。
  她回来找霍淦,爱情只是最基本的出发点,她回来不是为了成为霍淦的负担和软肋,而是要成为他的伙伴和盔甲,与他并肩作战,与他一起寻找真相。
  按照霍淦的指示,安珩成功到达了咖啡馆,现在正是生意好的时候,外面的休息区都已经坐满了人,她这一身装备过来,动静太大,引得众人侧目。
  安珩一边从战斧上下来,一边不动声色的用余光瞟了不远处跟过来的黑车一眼,然后神情自若的笑着进了咖啡馆。
  她走到点餐台,四处看了看,才压低声音问:“请问小白在吗?”
  有人看过来,眼神不明地问了她一句:“你找小白?”
  安珩点头,无比确信:“嗯,小白。”
  她被领到一个小房间,里面堆放着杂物,估计是咖啡馆的仓库,过了一会儿,就有人过来,开门站在门口,“你找我?”
  安珩转头,看到来人惊讶得微微睁圆了眼:“是你。”
  正是三个月前,游轮爆炸之前,带她下船的那个孩子,只是这从头黑到脚的一个孩子,叫小白?
  “你是小白?”违和感太强。
  小白点了点头,将她打量了一下,转身说道:“跟我走吧。”
  咖啡馆外面。
  黑沙一群人在车里等了十多分钟也没有看见安珩出来,因为不能靠太近,他们将车停在太阳底下,现在里面整个就变成了烤箱。
  黑沙的假眼盯着咖啡馆门口,偶尔转动几下就开始卡嚓卡嚓的响,画面略微有些惊悚。
  过了一会儿,他叫副驾驶座上的人:“你,进去看看。”
  这人得了黑沙的命令跑得快,外面的空气简直令他重生,他在咖啡店里转悠了几圈,才想起正事来。
  不一会儿,黑沙就瞧见他急匆匆的跑出来,他低咒了一声,手指从嘴巴里捏出口香糖摁在报纸上,等到那人上车了,就命令道:“给我追,人跑了。”
  车窗上映照出半张人脸,人脸扯出一个诡异的笑,“我们都小看这个女人了,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好好陪她玩玩。”
  黑色的车打了一个弯慢慢开走,过了几分钟,咖啡馆的后门咔吱一声慢慢打开,有一个人清瘦的人低头走了出来,她往后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刻意压低了帽檐最终混入人群之中。
  另一边,黑沙刚一出这条街上到马路上就遇到警察突击检查。
  开车的胖男人和副驾驶座的男人其实都是黑沙从赌场拉过来入伙的,问题不少,本事不大,胆儿还特别小,看见警察两个人就冒虚汗,黑沙恨铁不成钢,骂了几句,说:“滚后面来,我来开车。”
  那双假眼太显眼,警察过来的时候,黑沙戴上了墨镜。
  另一边,安珩走得不踏实,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她,每一个人在她眼里都变得可疑。
  她低头走得极快,小白让她直接去商贸大楼,可是她在这里兜兜转转走了好久,都没有看到商贸大楼,正当她心急的时候,旁边路过的人也不知道有意无意撞上她,她脚下没站稳,差点倒地的时候,被一只手拉了回去。
  熟悉的味道和侧脸,安珩差点尖叫出声,“干哥。”
  “是我。”霍淦拉着她的手就走,男人的手温热,握着无比安心,等到她回过神儿来,霍淦已经带着她走出人群,来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将外面喧嚣的世界隔绝开来。
  “干哥。”安珩仰头看他,刚张嘴喊了他的名字,男人捧着她的脸就不由分说的吻了下来。
  是炙热的,也是安心的。
  安珩感觉到了他在害怕。
  这个吻并没有持续太久,霍淦的唇慢慢移开,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紧紧地拥抱,他将她抱在怀里,她可以清晰无比的感受到他的心跳。
  沉闷的起搏。
  砰!砰!砰!
  安珩将头埋进他的怀里,声音发闷:“干哥,怎么办啊,我刚才又迷路了。”
  霍淦将她的帽子取下来,顺着她的发,“没关系,有我,我会找到你的。”
  “像刚才那样吗?”安珩将头扬起来,目光落在他的下巴上。
  “嗯。”他说,“像刚才一样。”
  安珩笑了,垫脚去勾霍淦的脖子,语气似在撒娇:“干哥,刚才跟踪的人吓到我了。”
  说话的时候,她在他的唇上轻轻地啄了一下,然后又继续告状:“出门之前白洗澡了,你摸摸,衣服都打湿了。”
  霍淦伸手去摸,果然背上湿了一大片,他心疼,说道:“阿珩,干哥这就给你报仇。”
  安珩好奇:“怎么报啊?”
  霍淦眼神渐深,眸子如一片深潭:“借刀杀人。”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我又晚了,因为,因为阴谋什么的太难写了,比船还难写。
  第40章 040
  我妈说, 是贫穷是富贵, 是生是死,我都跟定你了。
  ————《小奥利奥的私人日记》
  chapter 40
  当夜安珩就从酒店搬到了霍淦的另一个家。
  用他干哥的话说,狡兔还有三窟, 他也就有这么七八个窟吧。
  安珩听完简直泪目,掰着手指盘腿坐在沙发上好好合计了一下,按照目前迪拜旅游业在全世界的火热程度,就他干哥这几套房,未来随便做点什么都稳赚啊。
  到时候, 她也差不多退役了, 然后直接过来做个包租婆, 每个月拎着限量款的某牌子包包,挨家挨户的收钱, 回头再让她干哥给她也配两个保镖,那派头,要多拉风就有多拉风, 对了,还有她的战斧, 让阿齐兹改装一下, 外形就弄成钢铁侠那款的, 把探照灯也换了, 要那种打一发就可亮瞎双眼的。
  越想安珩越觉得此事靠谱,跑过去就把霍淦摁墙上,直接来了一个壁咚, 强势而炽热的表白张嘴就来,不给霍淦一丁点反应的机会:“干哥,我决定嫁给你了,择日不如撞日,今晚咱们就把证儿领了。”
  霍淦实力懵逼,直到面前的姑娘垫脚在他唇上留下一个响吻,他才回过神儿来,目光如炬,挺认真的瞧着她,就是不说话,好像是在组织一句很长的话。
  安珩也不急,迎着他的目光耐心等待霍淦的回答。
  霍淦这人其实天生骨子里就带着硬气,以前皮肤黑的时候,硬气更浓,整个人往你面前一站,也不说话,光是那气势就唬人,管你是不是一身反骨,搁他面前,他都能给你掰正咯。如今,男人皮肤白了,面部线条柔和了许多,好像顽石经过了打磨,更加通透了。不变的,还是那一双黑幽幽的眸子,像是装着一汪深潭的水,平静得都不起波浪。
  就好比现在,她给他求婚,可是他除了最开始的愣怔,现在便这么噙着一抹笑看她。
  搭在男人肩上的手慢慢下滑,最后垂到身体两侧,安珩刚想往后退一步,便只觉得腰间发紧,一个温热的掌心贴上她的手背,把她整个人往前面一送,两个身躯骤然贴紧,空气蹭的一下,变热了。
  “干嘛啊,不同意就算了,别想对我使用美男计就糊弄过去。”安珩整个人几乎贴在霍淦的胸前,说话的时候有小动作,手指不老实的捻着霍淦的衣服料子玩。
  “阿珩,我知道你怎么想的。”
  他能不知道吗?他的姑娘嘴上没直接和他说,但是心里却自己筹划好了,一条给她自己,也是给他的路。
  霍淦接着说下去:“你想让我安心,想让我没这么多心理负担,想给这一切找一个理所当然的理由,可是,这不对。”
  完全不对,他的姑娘是全世界最好的姑娘,他不需要安心,也不要这么多理由,更不需要他的姑娘委屈自己来成全他,不需要,他霍淦不需要。
  霍淦目光渐深,里面散着光,他看她,又近了几分,呼吸浅浅可闻,他说:“阿珩,我的女人我要捧上天的,谁都不能委屈了她,就算是我,也不行。”
  男人的下巴压上她的前额,轻轻地吻她的发,额头,眉心,鼻尖,最后是嘴唇。
  一个浅浅地吻,却已经将安珩的心烧得滚烫。
  刚对霍淦有好感的那会儿安珩想过,这样的一个男人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在床上说情话是一个怎么画面,她想了很久,却怎么也想象不出来。
  如果是她的前男友秦天,一般会买一整个后备箱的玫瑰花,开车开到她的家门口或者当着俱乐部的所有人,拿着扩音喇叭大吼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可是一转眼,这个老鼠就会耐不住寂寞,打一个地洞到隔壁,去捏隔壁母老鼠的翘臀了。
  她的前前男友,一个法国人,浪漫到腋毛都可以开出狗尾巴花,胸毛都可以随时比心的男人,一般来说,他首先会用一种小动物攻克女孩子的防线,从头到脚展示自己的爱心,等到对方放下防备的时候,他会体贴入微,面面俱到,温柔的跟马赛三月的阳光一样,可是,这么温柔的男人也会为了一只仓鼠变身泼妇,和她对骂三天三夜,至此,安珩落下了看到宠物就避而远之的习惯,所以,每次看到木棠棠家里的两条傻狗,安珩都恨不得一脚给踹飞了去,奈何傻狗太傻,每次见到她尾巴摇成了三百六十度托马斯旋转。
  还有她年少不懂事交往过的小男孩,热血方刚的年纪,会为了示爱,叫上三两个哥们,三更半夜在宿舍楼下大喊:安珩,某某爱你,你愿意爱他吗?
  当然不愿意,安珩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喊楼的表白方式,打扰其他同学不说,破坏校园治安不讲,单单就是论这种方式,看似浪漫无比,其实是把女生逼到一个死胡同,女生无路可退,最后只能迎面而上。
  大家只关心这场闹剧的男主角成功不成功,没人关心女孩子愿意不愿意。成了吧,大家欢呼鼓掌说祝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成吧,就有人小声议论了,看吧,一定是这个女生嫌弃男生太丑了,所以不答应。
  看,这就是现实。
  扯掉了外面那层虚伪的浪漫的外衣,现实的嘴脸就是这么的让人觉得恶心。
  所以,安珩觉得,年轻嘛,冲动,有想法,喜欢冒险,一腔热血砍了头颅也洒不完,但是呢,你要是真的在这个年纪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不要想着轰轰烈烈的去让全世界知道你的爱情,而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办法让她知道,在同一个时空里,有另外一个人以相同的频率在思着她,念着她,想着她。
  因为爱情始终都是两个人的事,多了谁也不行。
  霍淦最后吻到动情,他动情的时候,最喜欢摩挲着她的耳根,轻轻啃咬她脖子内侧的细嫩的肉,舌尖游走,直到把那里弄成了粉红色才肯罢休。
  每每这个时候,安珩就被折磨得不行,她半推半就,不想让他靠近,又渴望他的温度,内心矛盾至极,看在霍淦眼里成了欲拒还迎,却又深得他心,手掌扶住安珩的腰,狠狠地贴向自己,温软与冷硬相撞,一下子就撞出了满天的火树银花。
  男人在她耳边重重地喘气,“阿珩,我这辈子只会结一次婚,我不想太草率。你的心意我懂,但是我不想委屈了你,所以,再等一等好不好?等到我可以给你一个安心。”
  安珩的腰被他的手掌握着,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料都能感受到男人身体的火热,像是一团赤焰,熊熊地燃烧起来。
  她整个人靠在他的身上,骨头缝里都透着酥软,霍淦眸色浓了几分,手里使劲儿,恨不得将人揉进身体里。
  “霍淦,这话 我也只说这一次了。”安珩气息不稳,说起话来断断续续连不成句,她面色潮红,圆眼微微半瞌,里面水光很盛,眸子快要溢出了星光,“是富贵是贫穷,是生是死,不管哪一种,我安珩都跟定你了。”
  她早就已经想通了,霍淦没钱,正好,她这些年不少存款,省着点花够他们吃到七老八十了;霍淦发达了,那她就退役,做一个游手好闲的妻子,每天坐等她干哥的投喂。至于生死,更简单了,当年被扔到印度洋里她都没死掉,她就不相信,在迪拜会被玩死?
  霍淦抱起她放到卧室的床上,他去关灯,只留了一盏很小的壁灯,将屋子照成了温暖的颜色,光影交错,灯下怎么看都是美人,美人向他招手,唤他过去,刚走近,美人翻身坐到他的身上,便把他压倒在了床上。
  她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m9军刺,举过头顶,与刀尖处结成一道亮光,一闪便消失了。
  安珩问他:“这是以前那把吗?”
  “是。”霍淦看着她,“本来打算送给你防身用。”
  将头发全部撩到一边,故意露出白皙修长的颈项,和粉粉的耳垂,她微微俯下身,发端似有若无的扫过他胸前,酥□□痒。
  “现在送给我也不晚。”手指从他的喉结慢慢往下走,最后落在胯间的皮带锁头上,随意拨弄了几下,没弄开,嘴角勾起一抹坏笑,“好家伙,挺结实的嘛。”
  微微一顿,又说:“不过,和可以割穿飞机壳的m9军刺比起来,不知道哪一个更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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