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是他的错,是他不好,荆雨的上一辈子,他给了他无尽的痛苦,而这一辈子,他又把他弄到掉泪,他只是想要爱他而已,为什么总是做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荆雨:老板到底看重我啥?
邵然:美色。
第31章 厉害哒
裴澜之垂下头, 完全没有了先前想要展示自己新面貌的意气风发。
荆雨终于挣开了他的桎梏, 他知道自己失态了, 在发现邵然把他排除在寻找计划外的时候,他满心委屈,哪怕他心里明白, 一个团队的工作,不只是冲刺在第一线。
他其实很懂事的,可是站在裴澜之的面前, 他轻易地变得无理取闹了, 难道是因为他被裴澜之亲吻过吗?哪怕只是在不清醒的状态下,就让他觉得自己是被珍视的, 是重要的,是无可替代的, 他怎么这么厚脸皮呀。
甚至恃宠而骄……
裴澜之不停地道歉,显然受到了巨大的惊吓, “对不起,是我没有考虑你的感受,我们现在就出发, 我给邵然打电话, 问他在哪儿。”他说完就要掏出手机,结果却被荆雨制止。
荆雨已经擦干眼泪,心生愧疚,十分不好意思道:“不用了,刚才是我不好, 我不应该质疑头儿的决定,我想了想,我们留在这里或许是有任务的,对吗?是我太任性了。”
裴澜之顿时沉默下来。
比起他的沉默,荆雨显然态度疏离不少,虽然说话还有些哽咽,但也努力地使自己更加客观,他已经不是可以在家闹脾气的初生剑灵了,他在工作,“林姐她是转移红痕身体的路上失踪的,她是一个工作非常认真的人,肩负着任务,不可能无故与我们切断联系,她肯定是被人劫走了,她的空间里放着红痕的身体,所以对方的目标极有可能是那株百年红豆杉。他是解开案件疑点的关键,除此之外,我们这里从刀扎杀人犯开始,并案后的尸体就有四具,全都感染了奇怪的孢子,在孢子还没能正式从尸体上繁殖结束之前,它们也不能有任何闪失,我分析得对吗?”
“对,但是你想去的话,我可以……”裴澜之扯着嘴角笑了笑,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荆雨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我不去了。你身上的伤好了吗?之前你可能也受到一些感染,情绪不好,伤到自己,有没有换过药?”
裴澜之摇了摇头,心说:但我情愿你能够在我面前畅快地大笑、哭闹,也不要这么懂事,让人心疼,毕竟特殊刑侦司没有接纳我们,是事实啊。
“那你等我一下,我去拿药。”荆雨上楼,回自己的房间擦了把脸,他有些担心地缚灵,就先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铃声响过三声,地缚灵毫无异样地接起了他的电话。
“你没事吧?”荆雨很是吃惊。
“什么事?你声音怎么了?”
“没……没事就好,帮我照看阿杰。”荆雨害怕被地缚灵听出他的不对劲,匆忙挂了电话,等到眼眶不再泛起水光后,他从房间拿着药箱下去了。
客厅璀璨的吊灯下,男人盘腿坐在平展的沙发上,细碎的发尾清爽干净,显得脖颈的线条越发美丽,宽阔的后背仿佛苍劲的山峦,他的身上绑着绷带,轻薄的白衬衫下,医用绷带突兀地透出肌肉精悍的形状,已经有些皱了。
“把衣服脱了吧,我重新给你包扎。”看来男人身上的绷带还是他上次的手笔。
裴澜之闻言便拧开纽扣,脱下衬衫,任由荆雨帮他将原来贴在伤口上的绷带剪下来,医用剪刀略带凉意的刀背从皮肉上擦过,引得一阵战栗,更像是荆雨在他的心口种下了一朵朵冰花。
他的目光随后落在荆雨的额头上,那里还留有些许肿胀,而事情的起因经过,他已经听邵然说了,“对不起,你的额头,还疼吗?”他自己的额发有些细碎,不过依然能看出之前遭受重创的痕迹,要不是他身为魔修多年,脑壳硬,说不定当时头都被荆雨捶飞了,清醒过来一直呕吐,他自己也有一些后怕梧吹的威力,再看荆雨同样肿了的脑壳包,真是又气又心疼。
气的罪魁祸首,仍然是他。
“已经好了,我敷了冰块。”荆雨不敢在这个话题上纠缠,生怕裴澜之又像先前那样,脑子不清再自残两刀,“今天你洗澡了?也太不小心了,这里沾了水……”
他把剪下的那块潮湿纱布扔掉,换上了新的。
“我忘了,下次不会了。”裴澜之乖乖垂头听训,虽然他很想荆雨帮他多包扎几次。
等到荆雨包扎结束,厨房窗外投入的夜色已经非常浓重,像是天幕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灰烬。
裴澜之慢条斯理地穿上衬衫,“要不要吃点宵夜?有一品斋的凤梨酥。”
“好。”
他卷了袖口,到厨房给荆雨温牛奶,加了酒酿圆子,甜的。
他那些珍藏的细碎记忆里,为荆雨洗手作羹汤是几乎没有过的,唯一一次,也是在荆雨重病那会儿,他一无所知地去厨房热了一碗现成的馄饨,热好后,馄饨的皮都散了,他第一次下厨,厚着脸皮满怀期待地把碗捧到荆雨面前,荆雨没有介意馄饨的卖相不好,埋首吃了起来,病态苍白的脸颊上也难得有了一丝红润。
他自以为荆雨喜欢得要命,得意极了,却不知道,那时候的荆雨,五脏六腑完全碎裂,已经根本不能进食了,趁着他离开身边的空隙,荆雨撕心裂肺地在屋外的花坛边吐了起来,连着血肉内脏和馄饨,最终被掩盖在了泥土之下。
而他拿到这段只属于荆雨一个人的记忆时,已经过去百年,距离荆雨死去的那天,也有百年了。
像是要将心脏撕裂成碎片的痛苦并未因为时间的漫长消减哪怕一分一毫,在很长的岁月中,他对厨房有心理阴影,不敢进,不敢碰,路过卖馄饨的店,浑身发冷,生怕又拾起回忆里那满满一碗油污,血和内脏。
直到荆雨重生,知道他喜欢吃鱼,他才又一次走进厨房,学做了很多菜,有了重见恋人的宽慰,以至于他的双手按住菜刀时才不再颤抖。
“我放了一勺桂花糖,很香,你……”裴澜之端着碗走进客厅,却见荆雨倚靠着一个柔软的抱枕,睡着了,眼眶微红,周身灵气稀薄,所以看起来样子有些疲惫。
他将手中的碗放下,蹲在沙发边,静静地看着荆雨的睡颜,仿佛可以看到天荒地老,良久,他才撑起发麻的腿,打算上楼去房间里拿一块毛毯给荆雨盖腿。
时间的流淌悄无声息。
荆雨是被窗户碎裂的声响震醒的,睁开眼,头顶的灯光熄灭了,整栋别墅完全断了电,他的神经像是注入了一针清醒剂,手中梧吹剑立现。
“荆雨!”裴澜之的声音自院外传来,“拦下这个人!”
荆雨站起身来,珊瑚绒毯从膝头跌下,一楼落地窗的玻璃全碎,有一个陌生男人的身影出现在院中,穿着日式忍服,双手结印。
这个男人的步伐十分诡谲,如果让他脱出视线范围,就肯定抓不住了。
荆雨在裴澜之的喊声落下之际,身影已经蹿至院中,梧吹剑寒光争鸣,与从楼上跃而下的裴澜之一道,向陌生男人劈去——
“铮——”
只听金石擦响,荆雨手中的梧吹与裴澜之的细长太刀击在一处,那人却在生死时刻身形如墨点消散,周遭的一切皆化作水墨,墨点带起耳际的风,又在他们两人的背后聚拢。
那名忍者毫不恋战,撤出包围后立即打算逃离,所以双方拉开距离的速度极快。
不过,他再快也没有荆雨掷出的剑快,荆雨反手将梧吹向身后掷去,裴澜之顿时一愕,看得呆住了。
百步飞剑——剑谷名剑巨阙的成名技,荆雨竟然学会了!
剑身撞开风的那一刻,裴澜之知道,这一剑必中无疑,所以他放下了准备释放魔气的手。
梧吹没有开刃,虽然样子看着清秀,荆雨拿着灵巧,但其实很重,它是一把拥有极其夯实骨骼的重剑,所以它和轻剑以穿刺的方式投掷杀人不同,鲁钝的剑身砸在窃贼后背的那一刻,寂静的黑夜,裴澜之清晰地听见了入耳的一声“咔啦”,陌生男人被从半空拍飞十数米之远,登时口中鲜血狂喷。
不过荆雨和裴澜之来到男人坠落的地方时,别墅区的花园路面上,就只剩下一滩血了,血水中放置着一个小木人,而小木人雕刻得栩栩如生。
裴澜之挑眉,“替身术,能把忍者的本命替身打出来替死,荆雨,你很厉害。”
替身术是东瀛忍者极其擅长的忍术,在危及到忍者性命的紧要关头,他们就会催动替身出来替自己挡去伤害,不过,还有一种最强替身术,与他们命脉相连,一生只会在忍者濒临死亡时被动地施放。
“可他还是跑了。”荆雨提起梧吹剑,“我们的东西有没有丢?”
“将死之人,让他跑。”裴澜之目光充满温柔,“你和我一起回去检查法医室吧。”
他的荆雨,不是一无是处,以前的他,怎么从未发现荆雨有这样光彩夺目的一面?
“好。”荆雨猝不及防,被裴澜之这样一瞬不瞬地注视,哪怕那双眼眸中含的是对他的赞赏,他也觉得有些承受不来,别开视线。
与此同时,二十公里外的一处小区居民楼内。
身穿忍服的男人趴伏在沙发上,正抱着一个脸盆呕血,忽然,有一个妆容精致的成熟女人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将毛巾狠狠抽向男人的后背。
男人登时倒抽一口凉气,额角冷汗直流,他伤得很重,要不是及时吃了一颗生机丸,这会儿可能都回不到据点。
女人冷笑道:“废物,这点事都办不好。”
男人苦涩地摇头,抓过毛巾擦去嘴角的血,断断续续道:“我没想到……梧吹剑竟然也能伤人,大意了……如果……如果只是裴澜之,我的魔盒……与他相克,还能抵挡一阵……”
女人眼含怒意,“梧吹……他敢伤你,我会要他好看。”
男人耳尖一红,既感到欢喜,却又有些担忧道:“老大让我们别碰梧吹。”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剑谷谷主,猫皇殿下,以及一干喜欢逗荆小雨跳脚的剑灵众人,曾捂着脑壳,非常好奇到底是谁教会了荆小雨使用铁头功。
巨阙默默遁了,深藏功与名。
第32章 迷途中
女人呼吸一滞, 咬牙道:“现在的裴澜之不过就是一条套着项圈的死狗, 不足为惧, 老大想要韬光养晦,我们就不去惊动他。”她顿了顿,复而又笑起来, “好在不是一无所获。”
她和男人的目光落在沙发边的茶几上,那里放着小碗,小碗中是一颗泡着福尔马林的眼珠, 瞳孔圆睁, 眼白剔透。
别墅内,法医室的窗户敞开着, 里面的重要物证没有丢失,裴澜之看过尸体后, 说保存完整,荆雨顿时松了口气, 为自己的大意感到羞愧,他竟然还在沙发上睡着了!
“没关系,有我, 你困了就睡一会儿。”
荆雨摇摇头, 说什么也不了,哪怕喝了裴澜之为他煮的酒酿圆子,眼皮打架,也要死死坚守住阵地。
结果十来分钟后,他在人鱼血魄的效用下沉沉睡去, 浑身像是徜徉在热流里,全身都有了力量,裴澜之笑着亲亲他的眉头,温柔地把他打横抱上楼,送入温暖的被窝,脱去鞋,盖上被子,掖好被脚。
心肝宝贝在怀的感觉真好啊……
直到裴澜之为荆雨关上房门,神情愉悦地走向别墅的法医实验室,啪嗒打开了灯,灯光照射下的藏尸冰柜中,只听见忽然传出轻微的指甲敲响声。
“稍等。”他拉开了冰柜,露出一具用福尔马林浸泡的新鲜肥腻的尸体,这具尸体面色青白,肚皮鼓胀,与先前死在看守所内的勒索犯别无二致,只是现在,尸体右眼皮下出现了一个漆黑的巨大空洞,血水涓涓。
“人在哪儿?”
话音落下,尸体手指顿时一阵抽搐,紧接着,像是有人搀扶一般诡异地坐了起来,而尸体身上的尸痕和多余的皮脂迅速软化成尸袋中汪起的油,色泽简直催人呕吐。
尸体抹了一把自己的脸,油水像岩浆一样滚落,竟然露出了一张少年青涩的面孔,只是少了一颗眼珠,他搓了搓僵冷的手指,猝不及防地打了一个喷嚏道:“裴……裴副,我看到了一男一女……他们想要从我的眼球上提取死亡孢子……还说,还说……我看他们的唇语,是想对荆雨不客气……你现在过去?我给你把地图画上。”
裴澜之手指捻过陆风递来的纸条,下半张脸如魔鬼一般,他咧嘴笑了。
陆风被他笑得鸡皮疙瘩掉一地,等到洗完澡出来时,裴澜之已经离开,整幢别墅只剩下他和荆雨的呼吸声。
他庆幸荆雨睡着了,随后,他把自己摘出身体的器官一一装填了回去。
半个小时以后,邵然在市郊接到了陆风的电话,闻言沉默片刻,“怎么处理随便他。”只是忍不住揉了揉额角,“林芷有消息了,但不太乐观,做好心理准备。”
邵然找到林芷的时候,林芷已经封棺了,两米长的水晶棺椁,四周用法术铸得严丝合缝,所谓封棺,是指吸血鬼在遭受到重创之后,为保留一丝生命的火种,假死将自己困在棺材里,直到恢复力量,才会苏醒。
市郊老虎山上的防空洞内,邵然求助了一群吸血蝙蝠,它们是林芷饲养来以解思乡情绪的小宠物,它们喝过林芷的血,与林芷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
于是,邵然在这群蝙蝠的指引下,一直驾车追至北戴河,才在秦皇岛,一处人烟罕至的海滩上,发现了掩埋在海沙下的水晶棺木的一角,与岸边的礁石混在一起,就快要被涨潮的海水淹没了。
不知道林芷为何会从市内来到海岸,但透过水晶棺,沉睡在里面的女人已经破碎得快要不成人形,她伤痕累累,头发散乱着,几缕发丝黏住沾血的唇角,精致的唇妆被涂抹过,不再优雅美丽,而在她的胸口,赫然钉着一把银白色的十字架,十字架上花纹繁复,看得出来,正是因为心脏处受到圣物的攻击,才导致她无法复原身上的伤口,被开膛破肚,在生命垂危时,毅然封棺。
吸血鬼一旦封棺,短则三五年,长则百年才会醒来,外族人无法打开她的棺椁,而无法拔去她胸口的十字架,她又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复原呢?
邵然眼神沉冷,腕上佛珠发出撞击的沉重声响。
半晌,他扛起用法术遮掩住棺椁离开了。
假若红痕还在林芷的空间内,隐藏在暗处的敌人不可能那么轻易地放过她。
这起案件,从刀扎杀人犯被发现开始,当事人一个接着一个失踪或是死亡,就连当初钟亦在做真人秀节目时,随时随地为他摄像的嫌疑人也在他们的监控中蒸发了,这个男人,和刀扎杀人犯有一定的社会联系,逐渐拉开了一张紧密相连的网,而在网中央,现下唯一一个尚且活命的,就只有红痕了。
必须抓到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