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将何小曼按在床上“教训”了一通,何玉华红着脸坐定,这才认真思忖起来:“分房子,无非就是看资历、看学历、看工作贡献、看谁家更困难。论资历,我和王欣都不占优,学历和工作贡献,王欣是很拿得出手,唯一能让人有话说的,就是谁更困难……”
“对啊,现在王叔叔去申请,他还是未婚小青年,怎么也不及人家生了娃还挤在一个屋的强。但你们要是领了证,那就是名正言顺,法律上都承认的夫妻了,怎么的,夫妻连个房子都没,一个住娘家,一个住集体宿舍,你说困难不困难?”
“有道理!”何玉华一拍手,“明天就去单位开证明!”
这嬢嬢,也忒急了,怎么也得有个浪漫的求婚仪式啊!何小曼苦笑道:“嬢嬢,你也不用这样说风就是雨吧,也让王叔叔先求婚啊。”
何玉华柳眉一竖:“求什么婚。结不结,什么时候结,怎么结,都是我说了算!”
刹那间,何小曼心中又是感慨又是羡慕。女人最向往的求婚仪式,在何玉华如此的自信中,竟也变得黯然失色。
这真是最铿锵有力的宣言,最有份量的安全感。若能在婚姻中如此坚.挺与主动,一个求婚仪式,真的还有那么重要吗?
这一.夜,何小曼睡得很好。梦里有未来的二层楼房,也有未来的小外甥,还有猝不及防入梦来的丁砚。
第二天何小曼一早到了车间,却发现丁砚已经在车间门口等她。
“早啊!”何小曼笑着与他打招呼。丁砚这么早出现,她是真没想到。且不说他只是蹲点调研,并不需要跟着崇光棉织厂的上下班时间走,就是正常上下班,也只会按照行政上的长日班作息,却没想到跟着早班工人就来了。
与何小曼一起进车间的时候,所有人都向他们投来了注目礼。
何小曼倒是很泰然自若,丁砚却有些羞涩。好在,他本来也不是特别活泼的人,这羞涩只有何小曼看得出,旁人只以为他是天生如此内向。
众人已经听说原委,知道“电影明星客户”是误传,这个帅气到出尘的男生其实是首都那所最著名的学府来蹲点调研的学生,她们的心里,甚至比“电影明星”更多了一份崇敬。
本来还都羡慕叶美贤与何小曼运气好,能和这么优秀的男生搭挡,今天一看丁砚本尊,有人立时就认出来了。
“是他啊!”
“对啊,这男生不是以前就来等过何小曼下班吗?”
“是不是她男朋友啊?”
听到众人在更衣室叽叽喳喳,汤丹顿时感觉到了优越感,小脸一扬,笑道:“就你们乱猜,何小曼才多大,怎么就有男朋友了?”
一看她好像知情的样子,女工们立刻围拢过来:“真的吗,不是男朋友?”
有天真的已经红着脸叫起来:“天哪,那我是不是还有机会!”
立刻就有人撇嘴:“咦,看看你眼睛小的,跟一线天似的,人家怎么可能看上你。”
“你眼睛大,你眼睛大,大得像青蛙!”小眼睛姑娘不服气,立刻就怼了回去。
众人围着汤丹等八卦呢,纷纷怒道:“别吵,听汤丹说!”
“去年何小曼出过一次车祸,司机撞了她跑掉了,当时丁同学正好经过,出手相救把她送医院去了。”这段是后来何小曼为了力证自己和丁砚真的不是谈恋爱,才跟汤丹说的。所以汤丹还真的是掌握了“最核心机密”的人。
众人又艳羡:“哇,英雄救美。没想到不光长得帅,人也有正义感啊!”
“就是啊,怎么撞的不是我啊!”
“简直是一群神经病。”何小曼掀帘子进来,哭笑不得,“撞得很严重好不好,差点就没命了。”
她到底还是不想讲太多,没说这车祸不光差点要了自己的命,还让自己误了中考。
“都是过去的事了,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她们这帮人啊,都是见色就不要命的家伙。”汤丹已经戴好了帽子,一见何小曼进来,就去帮她开柜子,乐呵呵地挤兑别人,好像自己当初没有流过口水似的。
两个人挤一处换鞋,汤丹小声道:“这丁同学够可以啊,搞半天就是在我们厂蹲点,还跟你玩神秘,这惊喜给得够大啊。”
“还好我心脏够强壮,差点没变成惊吓。”何小曼也低声道,“不过,我可不想跟他有什么瓜葛,要是厂里有什么传言,你可给我挡着点。”
汤丹嘲笑她:“你不是最不怕传言的么。当初谁号称自己‘不要脸’来着?”
“那不一样……”何小曼强辩。
“我看啊,非要说有什么不一样……”汤丹打量着她,笑道,“那就是你心里的底气不一样。没影的事儿,你不怕传,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但这回,你身都不正了吧?”
何小曼蓦地脸色,啐道:“呸,尽胡说,我可以一笔写上五个‘正’。”
正不正的,也只有何小曼自己知道。丁砚在车间呆了整整一上午,看车间资料、台账,在车间里观察生产状况,时不时也会驻足。
好几次想问女工们问题,无奈车间里实在太吵了,他又是提不起嗓子的人。还是何小曼替他想了个办法,去顾峰那儿找了个木制的书写夹子,又细心地在夹子上挂了一支圆珠笔。
那挂圆珠笔的线,是何小曼用车间里的纱线几股合在一起搓的,丁砚一眼领会,向她温润一笑,害何小曼的小心脏又漏跳一拍。
说好的强大呢?何小曼?
厂长室,邱勤业叫了分管副厂长周晓芬、销售科长石新源、生产科长罗胜利、技术科长乔建明等几个骨干在开会。
“这次市里来外宾参观,本来是安排在国棉一厂,恰好国棉一厂的生产线在改造,我是去局里拍了胸.脯才把这机会争取过来,绝对不能掉链子。”
周晓芬能从一线挡车工当上崇光棉织厂分管生产的副厂长,也是很有几把刷子的,点头道:“还有十来天准备时间。我看了一下行程,在我们厂也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们抓好重点。这几天全厂深入大扫除,尤其厂区主干道,织布车间和纺纱车间,大家看是安排参观哪一个好?”
罗胜利立刻就笑了:“纺纱车间那个脏,想让外宾干干净净来,灰头土脸走啊?”
技术科长乔建明皱了皱眉头:“织布车间倒是整齐,就是太吵了,外宾吃得消不?”
邱勤业大手一挥:“织布车间哪有不吵的,这就是纺织厂特色嘛!再说了,声音大,说明生产搞得轰轰烈烈嘛!”
石新源搞多年销售,虽然生产任务主要靠上头分配,但每个区都有自己的重点企业,分配给谁也是很有讲究,能把崇光棉织厂这几年喂得饱饱的,石新源也算一号人物。
他想的就跟其他几位不一样,眼珠儿一转,道:“我看,不光车间要打扫干净,当天当班的工人也得好好挑挑。”
邱勤业立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赞同道:“不要光挑年轻漂亮的,还是要技术过硬啊,晓芬,乔科长,你们和余主任一起定人选,务必不能出岔子。”
周晓芬突然想到个问题:“对了,哪国的外宾啊?虽然织布车间吵得不能说话,但来参观,总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吧,我们语言不通啊!”
邱勤业点点头:“有道理,虽说肯定会带翻译,但我们要是事先能做做功课那更好。回头我和外事办的高萍主任联系一下,这次可是她亲自带队。”
第64章 春风
车间里, 丁砚有了“武器”,沟通再也不成问题。他的字得到了女工们的一致赞叹, 只可惜,不是每个女工都能写字。
这年头的纺织女工,能读过些书的已属不易,大字不识几个的也大有人在。
年轻小姑娘们可就开心了, 她们最好老师傅们都写不出几个字呢, 平白又多了和丁砚接触的机会。早有自觉字写得不错的,争相给丁砚提供各种资料。
何小曼暗笑, 亏得这人只待二十天。要是呆两年,全厂得疯掉一半啊。
有了丁砚,何小曼倒是想到另一个事。
余杏娣为了什么事坑她?不就是那四台新机器。对方厂里的技术人员也来过, 调试好了走的, 可等崇光厂自己人上机, 总是各种问题。为了这事, 设备科和技术科扯皮扯了蛮长一段时间。
机器和老机器相比,并没有根本性的技术革新, 只是略有功能进化,何小曼是个喜欢迎接挑战的人, 只是不喜欢余杏娣报复她而已。如今有了丁砚来调研, 叶美贤和何小曼就是得了厂部的“尚方宝剑”,想在车间里试布也好, 试机也好, 都不会有人干涉。
于是何小曼私下跟叶美贤咬了个耳朵, 叶美贤也觉得不妨再去试试新机器。
为了把事办得更完美,叶美贤还是跟设备科打了个声招呼,让他们派了个有经验的机修工过来,丁砚又是看图纸,又是查资料,四个人整整鼓捣了一天,终于把这“瘫痪”的机器给弄明白了。
看着梭子飞舞,终于在这机器上一寸一寸地织出布来,何小曼激动得尖叫一声,狠狠地和丁砚击了个掌。
叶美贤望在眼里,微微一笑,并没有多问。
倒是余杏娣,第一时间跑到厂部去报喜,说老大难问题终于解决了,实在是费心费力巴拉巴拉。邀了一圈功,将丁砚夸得跟朵花似的,又把设备科也拉出来赞了一番,唯独没提叶美贤和何小曼的,仿佛从来没她们什么事儿一样。
但,有些人的存在感是天生的。在崇光厂,丁砚的存在感非常强,何小曼无须借助他的光芒,本身也一直是“风口浪尖”上的人。丁砚一来,果然是1 1就大于2,所到之处,总有人窃窃私语。
偏偏丁砚也不回避,每到饭点,就坦然地拎着饭盒子跟何小曼并肩去食堂。哪怕数日后他去了其他车间调研,这“毛病”也没改。
叶美贤不知是没发现自己是“电灯泡”,还是怎么的,每次也并不回避,而是跟两个年轻人一起吃饭,一起聊天。态度非常自然。倒让人一时搞不清,究竟是她加入了何小曼与丁砚的“团队”,还是丁砚加入了她和何小曼的“团队”。
直到有一天,一个有点儿愣的女工从他们身边走过,突然就呵呵笑道:“叶师傅,你当电灯泡啊!”
素来叶美贤为人清冷,旁人并不怎么和她亲近。这女工这么开玩笑,叶美贤自己也是一惊。但其实她脾气并不坏,浅笑道:“不好随便开小孩子玩笑的,小曼还小呢。”
女工也没当回事,嘻嘻哈哈地就打饭去了。
等到只有叶美贤和何小曼二人的时候,叶美贤才道:“别怪师傅讨厌,在你们中间横插一杠子。我看那书呆子有些一门心思的,你还小,就算有这苗头,也不能叫旁人说闲话。所以我才总和你们在一起。”
何小曼哑然失笑:“叶师傅,你这么说太见外了。我就喜欢跟你在一起,才不管有没有丁同学。”
谁不是打年轻过来的,这点儿小心思也蛮不了人。叶美贤微微一笑:“你不讨厌就好,至于丁同学讨不讨厌,我可就管不着了。”
“管他干嘛。我们开心就好。”何小曼这话,马屁痕迹可有点重。叶美贤没有拆穿她,将此事揭过。
何小曼心里却明白,叶师傅是对自己真好。别看她话很少,也不会嘘寒问暖,但她总是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她唯一的徒弟。用心也实在教人温暖。
不过,想来丁砚心里有些“讨厌”的。在厂里找不着机会和何小曼单独相处,他自然也不怕没机会。
等着何小曼又上夜课的时候,潇洒的丁同学又去等下课了。
这回他没有在灯火阑珊处,因为人家换装备了。
天气越发温暖,爱美的何小曼已经穿上了长长的裙子。上身的薄荷绿褛空毛衣是王秀珍根据何小曼的设计织的,宽宽的袖子,宽宽的身子,一字领。袖子从肩部柔柔地垂下,盖住了半只手掌,何小曼将宽毛衣的下摆前端,塞了一点点进裙子腰身,又柔美又潇洒。
手上拎的米色布包上,挂着一只薄荷绿的毛线球,这是织毛衣的时候多下的,她拿过来,三下五除二就用勾针勾了个鸡蛋大小的毛线球,当装饰品挂在了手提包上。
就这样从科技大楼的旋转楼梯上款款而下,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下课同学的目光。有男生边看边回头,“咚”的一声,就撞在了旁边柱子上,惹起一阵哄笑。
楼下,望着如此出众的何小曼,丁砚只觉得这个古城的一切钟灵毓秀怕是都被何小曼一人“掠夺”了去。
她像是从远古而来,又像是由未来奔袭。哪怕是在夜色里,那脸上洋溢的微笑也可穿透夜色,击中丁砚的心灵。
若是让何小曼摸着良心说话,她必须承认,从旋转楼梯款款而下的第一秒钟起,她的眼光就在楼下寻找丁砚。
直觉告诉她,丁砚会来,一定会来。
果然,他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就那样在路灯下,扬首望着她。
不过,这次多了样道具。他没有斜倚在路灯上耍酷,他靠在一辆自行车上,一只手还搭着自行车龙头,好在,道具不同,那帅酷的劲儿却有增无减。
“第一次看你骑自行车啊!”何小曼打招呼的方式也很特别。
再一次,那车子是崭新的,甚至轮胎上还没有沾上多少灰尘。何小曼的心脏陡然猛跳起来,这车子正是她梦寐以求的——飞鸽,24吋,而且是女式的!
这也太巧了!以何小曼的聪明与通透,立刻就警觉起来。本来还想夸自行车漂亮,眼下也立刻按住了念头,绝不主动询问。
丁砚却没有多解释,往车座上一坐:“上来吧,吃猪脚面去。”
何小曼暗暗一叹,有心拒绝,可是,却又口不由心。鬼使神差地就坐到了后座。
女式的飞鸽车,与何立华的横杠大二八不同,后座很矮,座位却很高,而且龙头是呈反向的“几”字型,两个把手高高挑起,女孩子骑这车,说不出的优雅和亭亭玉立。
何小曼往这后座一坐,别的感受还来不及有,首先感觉到的就是——丁砚一下子比自己高了不少。
不得不说,丁砚骑车的水平是——真烂啊!看得出他并没有多少骑自行车的经验,再加上带着何小曼,摇摇摆摆,晃得何小曼脸色发白。
死死地抓住后座前的两个杆子,何小曼大叫:“你是不是不会骑车啊!”
丁砚哪肯承认,一承认,何小曼跳下来不让他带了怎么办?嘴硬道:“没有啊,我会骑,我在学校一直骑呢。”
“那怎么晃成这样,啊——”吓归吓,何小曼还是给面子的,没有立刻跳下车。